序
中國音樂美學的思想源遠流長,有關著述也十分豐富,但將「音樂美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其時間尚短。在中國近代以前漫長的歷史時期,音樂美學是和中國的哲學、政治學、倫理學、音樂理論不可分割地連繫在一起的,有關音樂美學思想的闡述散見於中國文、史、哲的著述中。研究中國音樂美學史,既要關注審美實踐,也要梳理審美思想成果;既有史料文獻充盈的優勢,也有爬梳剔抉的難度;既可以應用「我注六經」的方法,也可以用「六經注我」的方法,而史料的運用與方法的選擇,均取決於研究對象。
對中國音樂美學史研究對象和範圍的認知,有「寬」與「狹」兩種不同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中國音樂美學史的對象不是中國古代音樂作品、音樂生活中表現為感性形態的一般音樂審美意識,而是中國古代見於文獻記載,表現為理論形態的音樂審美意識,即中國古代的音樂美學理論,中國古代的音樂美學範疇、命題、思想體系。」這涉及對美學對象的看法。顯然,這種觀點是將音樂美學視為音樂美學思想,將研究對象聚焦於歷史上各個時期出現的美學範疇、美學命題、美學思想體系,關注的是已經形成的理論成果。這是一種「狹」的音樂美學研究。另一種觀點認為:「音樂美學史不僅要對歷史上的音樂美學理論成果進行研究,而且也要對歷史上音樂美的實踐成果、對歷史上音樂美的事件本身進行研究。其研究不僅涉及歷史上產生的各種音樂美學思想、審美意識、美學範疇,同時也包括對作為音樂審美對象而存在的產品(或作品)的研究,並且還可以透過文字記述和物化依存的互證互補,對曾經存在於人的音樂審美心理活動中的美感經驗進行研究。」這種觀點不限於已有的理論成果的研究,更看重音樂審美實踐活動的第一性存在,主張全面考察音樂審美實踐活動,從中分析其審美意識和所包括的審美思想。這是一種「寬」的音樂美學研究。狹與寬的研究範圍不同,前者的研究側重音樂美學思想史的研究,範圍包括文獻的發掘整理與理論研究;後者的研究側重音樂實踐活動中審美意識的研究,範圍除了理論形態的文獻研究,還涉及對審美實踐活動的考察,需要在大量考古、文物、曲譜、人類學田野調查成果的基礎上進行更廣泛的研究。「寬」的研究範圍廣,研究方法難度較大,需要多學科的配合。
歷史是人類活動經驗形態的總結,音樂美學史應該是對音樂美學實踐及其理論形態的綜合研究。其研究對象既包括審美實踐活動——創造、表現、欣賞、評價等形而下的實踐行為,也包括審美認知活動——觀念、意識、概念、範疇等形而上的思辨行為。這是建立在審美實踐基礎上的審美意識或審美思想研究,是從美學的角度將藝術史與思想史相結合的整體研究。一方面,從感性的審美實踐活動出發,可以探索音樂美學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問題,那就是中國歷史文化中具體人群的審美趣味、審美觀念、審美理想及審美心理,中國不同時代豐富多樣的音樂審美活動,都或多或少反映出審美風尚及審美意識。另一方面,各個時代具有代表性的哲學家、思想家、文學家和音樂家研究總結並形成的美學思想或理論形態,也有著重要的價值。正如李澤厚先生所言:「它能使我們更為集中地注意我們民族對美與藝術問題進行理論思考的成果和歷程,以及這種思考所達到的深度和廣度。一般來說,理論的發展和歷史的發展雖然不可能完全一致,但在主要方面,是能夠反映出歷史發展的過程和特徵的。因而,狹義的研究,對於深入理解中國美學理論的發展及其各種範疇、命題、原理的實質,從更為純粹的思辨角度掌握中國美學的精神和特色,具有重要的意義。」 正是因為這樣,我們的研究既要關注各個時代的音樂審美活動,也要研究歷代哲學家、思想家、音樂家的重要美學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