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第一章 工程契約概論 001
壹、工程契約的意義/ 001
一、營建工程的意義 / 001
二、公共工程契約的意義 / 002
三、工程主管機關制定「工程契約範本」/ 002
貳、公共工程契約的締結流程 / 003
一、規劃設計階段 / 003
二、工程招標、決標及簽約 / 004
三、公共工程契約的主要組成內容 / 008
參、公共工程契約的成立 / 014
一、當事人 / 014
二、要約(投標)及承諾(決標)的一致 / 016
三、公共工程契約的(非)必要之點及補正 / 018
肆、公共工程契約的性質 / 019
一、公共工程契約的法律性質 / 019
二、公共工程契約的特性 / 020
伍、公共工程契約的種類 / 023
一、總價承包式契約 / 023
二、單價承包式契約 / 024
三、成本加酬金式契約 / 027
四、統包式契約 / 027
第二章工程契約的法源及解釋 029
壹、法源 / 029
一、契約 / 030
二、法律 / 030
三、國際條約及協定 / 033
四、習慣及採購契約要項 / 033
五、法理 / 035
貳、契約的解釋 / 036
一、當事人真意解釋原則 / 036
二、客觀解釋原則 / 038
三、對擬定契約者不利益解釋原則 / 039
四、嚴格解釋原則 / 040
五、工程契約文件的優先順序 / 040
六、契約疑義解釋權歸屬 / 041
參、風險管理、法律的經濟分析與優勢風險承擔人理論 / 042
一、風險概論 / 042
二、風險的管理 / 044
三、法律的經濟分析 / 048
四、優勢風險承擔人 / 051
第三章給付不能055
壹、給付不能的意義 / 055
一、給付不能 / 055
二、暫時不能與給付不能 / 055
貳、歸責事由責任類型 / 056
一、故意責任 / 056
二、過失責任 / 057
三、事變責任 / 057
參、不可歸責於承包商的事由 / 058
一、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 / 059
二、可歸責於業主的事由 / 061
三、業主行使終止權 / 062
肆、可歸責於承包商的事由 / 063
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 / 064
陸、給付不能與契約變更 / 065
第四章工程契約的危險負擔與驗收 067
壹、工程契約的危險負擔 / 067
一、危險負擔的意義 / 067
二、工作物危險負擔相關法律規定 / 067
貳、危險負擔的移轉時點 / 069
一、「工作完成時」或「驗收完成時」/ 069
二、法院實務見解 / 069
參、危險負擔的標的 / 070
一、契約工作範圍「內」的工作或材料的毀損滅失 / 071
二、契約工作範圍「外」的工作或材料的毀損滅失 / 072
肆、危險負擔的效力 / 072
一、喪失報酬及估驗付款請求權 / 072
二、重作義務 / 073
伍、危險負擔與驗收的關係 / 076
一、公共工程驗收的意義與法律性質 / 076
二、工程尚未驗收業主先行使用 / 079
三、業主負有受領(驗收)工作物的義務 / 082
四、承包商拒絕配合驗收 / 086
五、驗收期間工作物毀損滅失 / 086
陸、業主提供材料的危險負擔 / 087
一、材料於施工前毀損滅失 / 087
二、材料於施工後毀損滅失 / 088
三、不規則承攬業主供給材料的危險負擔 / 089
四、業主提供材料的瑕疵造成工作物毀損滅失 / 090
第五章給付遲延及工程遲延093
壹、給付遲延與工程遲延的意義 / 093
貳、工期及逾期日數的計算 / 094
一、工程開工 / 094
二、工程竣工 / 095
三、工期的計算方式及不計工期事項 / 098
四、工程遲延日數的計算 / 110
五、工程要徑與遲延的因果關係 / 111
參、不可歸責於承包商的事由 / 111
一、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 / 112
二、可歸責於業主 / 114
三、趕工 / 116
肆、可歸責於承包商的事由 / 118
一、相關法律規定 / 118
二、第三人的違約行為 / 121
三、驗收後的付款條件 / 121
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 / 122
陸、關連廠商的遲延 / 123
一、關連廠商的遲延的意義 / 123
二、關連廠商的遲延的賠償問題 / 123
柒、業主給付工程款遲延 / 126
一、工程報竣工後業主的驗收付款義務 / 126
二、業主的估驗、付款義務及給付遲延責任 / 126
三、廠商工程已報竣工原則上仍然可以申請估驗 / 128
四、機關得暫停給付估驗計價款事由 / 128
捌、國際間工程實務做法 / 129
一、可原諒的遲延 / 130
二、不可原諒的遲延 / 134
三、可補償的遲延 / 135
第六章 工程契約的不完全給付143
壹、不完全給付的意義與要件 / 143
一、不完全給付的意義 / 143
二、不完全給付的要件 / 143
貳、不完全給付類型 / 144
一、瑕疵給付 / 144
二、加害給付 / 144
參、瑕疵給付與瑕疵擔保責任 / 145
肆、附隨義務 / 145
一、附隨義務概說 / 145
二、工程契約附隨義務的類型 / 149
伍、停工 / 162
一、可歸責於業主的原因而停工 / 162
二、可歸責於承包商的原因而停工 / 163
三、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停工 / 164
四、因可歸責於關連廠商的事由而停工 / 165
第七章工作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及保固責任167
壹、承包商的工作無瑕疵義務及責任擔保範圍 / 167
貳、瑕疵擔保的責任主體 / 169
參、瑕疵擔保的責任要件及保固範圍 / 170
一、保固責任與瑕疵擔保責任 / 170
二、瑕疵擔保責任的排除 / 171
三、工程材料、施工圖事先的審查、認可或核准 / 171
四、容許誤差與瑕疵 / 173
五、保固責任的範圍 / 173
肆、瑕疵擔保的期間 / 174
一、瑕疵擔保期間的相關規定 / 174
二、建築物的法定瑕疵擔保期間建議修法延長 / 175
三、瑕疵擔保期間的起算時點 / 175
四、瑕疵擔保期間的特約加長或減短及不計入期間 / 177
五、銀行書面連帶保證繳交保固保證金的有效期 / 178
伍、瑕疵擔保的法律效果 / 178
一、瑕疵修補請求權 / 178
二、瑕疵預防請求權 / 179
三、修補費用償還請求權 / 182
四、報酬減少請求權與減價收受 / 182
五、契約解除權 / 188
六、損害賠償請求權 / 189
七、業主與承包商的同時履行抗辯權 / 190
陸、營建工程的保固保證金 / 192
一、保固保證金 / 192
二、保留款 / 192
第八章工程違約金 195
壹、違約金及工程違約金的意義與種類 / 195
一、違約金的意義 / 195
二、工程違約金的種類 / 196
貳、工程違約金的計算及不計違約金 / 199
一、工程違約金的計算 / 199
二、不計違約金 / 200
參、工程違約金的扣繳 / 200
一、工程逾期違約金由工程款扣繳 / 200
二、分段完工違約金的扣繳 / 200
三、未完工前已確定的工程違約金的扣繳 / 202
四、解除或終止契約後工程違約金的扣繳 / 202
五、承包商應付的違約金不宜直接由履約保證金中扣抵 / 203
肆、工程違約金的限制與酌減 / 204
一、一部履行及分段完工的酌減 / 205
二、違約金過高 / 207
三、減價收受與違約金的差異及酌減 / 209
四、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對違約金金額之限制及排除 / 210
五、工程趕工時逾期違約金的計算 / 210
六、業主於驗收時不為保留的效果 / 211
第九章工程契約的解除與終止213
壹、解除契約與終止契約的意義 / 213
貳、行使解除或終止契約的慎重性 / 215
參、法定解除或終止契約 / 215
一、民法規定解除契約事由 / 216
二、民法規定終止契約事由 / 219
三、政府採購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契約事由 / 221
肆、約定解除或終止契約 / 226
一、承包商違約的解除或終止契約 / 226
二、可歸責於業主的事由的解除或終止契約 / 228
三、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或終止契約 / 229
四、合意解除或終止契約 / 230
伍、全部或部分解除或終止契約 / 231
陸、解除或終止契約的程序及解除權與終止權的消滅 / 232
一、解除或終止契約前的催告改善 / 232
二、解除權及終止權的行使方式 / 233
三、解除權與終止權的消滅 / 233
四、解除或終止契約後處置的應注意事項 / 234
柒、解除契約及終止契約的效力 / 235
一、解除契約後的回復原狀 / 235
二、損害賠償 / 237
第十章情事變更原則在工程契約實務的應用241
壹、情事變更原則的意義 / 241
貳、情事變更原則的構成要件 / 242
一、須有情事的大幅變更 / 242
二、須情事變更發生於法律關係成立後至消滅前 / 243
三、須非當事人法律行為時所得預料 / 244
四、須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 / 246
五、如仍依原定的法律效果則顯失公平 / 248
參、情事變更原則的效力 / 248
一、第一次效力 / 249
二、第二次效力 / 251
肆、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 / 252
一、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及補貼款的意義 / 252
二、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的適用情形及調整門檻 / 253
三、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中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的法律效力 / 255
四、契約變更延長履約期限的適用物價指數調整 / 256
五、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適用於「估驗計價保留款」、
「契約變更工程款增帳」及「預付款」 / 257
六、工程逾期及契約變更延長履約期限時的物價指數調整 / 259
七、統包工程契約仍可適用物價指數調整 / 259
八、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條款與情事變更原則的競合關係 / 260
九、政府訂定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行政規則的法律效力 / 263
伍、異常工地狀況 / 264
一、異常工地狀況的風險歸屬 / 264
二、廠商投標前的工地勘查義務及地質鑽探 / 265
三、異常工地狀況補償條款 / 266
四、業主提供有效的地質調查資料 / 267
五、地下水位與設計圖說不符 / 269
陸、情事變更原則排除適用條款 / 270
一、肯定說 / 270
二、否定說 / 270
三、本書見解 / 272
第十一章定型化契約與免責(棄權)約款及失權約款273
壹、契約自由的意義與限制 / 273
一、契約自由的意義 / 273
二、契約自由的限制 / 274
貳、定型化契約於公共工程契約的適用 / 277
一、定型化契約在公共工程契約的功用 / 277
二、公共工程契約有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的適用 / 278
三、公共工程契約無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規定的適用 / 280
參、工程契約的免責約款與失權約款 / 281
一、免責約款與失權約款的意義 / 281
二、免責約款與失權約款的類型 / 281
三、免責約款與失權約款的效力 / 281
肆、主管機關、仲裁機構及法院的態度 / 285
一、主管機關 / 285
二、仲裁機構 / 286
三、法院 / 287
伍、國外工程實務的做法 / 289
一、免責約款的意義 / 289
二、免責約款的效力 / 289
三、工程契約的免責約款 / 290
第十二章工程契約與錯誤295
壹、錯誤的意義及種類 / 295
一、當事人錯誤 / 295
二、表示行為錯誤 / 297
三、表示內容錯誤 / 298
四、動機錯誤 / 299
五、傳達錯誤 / 300
貳、錯誤的法律效果 / 300
參、工程契約的錯誤 / 302
一、錯誤與情事變更原則 / 302
二、決標後承包商不能以工作數量差異為由撤回投標 / 302
三、錯誤、債務不履行與締約上過失 / 303
四、投標錯誤-政府採購法的規定 / 304
第十三章契約變更313
壹、契約變更概說 / 313
一、契約變更的意義 / 313
二、契約變更的效率意涵 / 314
三、契約變更的影響及種類 / 315
貳、契約變更的原因 / 316
一、完美的工程設計圖和說明書的不可得及不完美的設計 / 316
二、不可預料的事件 / 316
三、不切實際的風險分配 / 316
四、承包商建議變更 / 317
五、業主指示變更 / 318
參、契約變更的類型 / 319
一、正式的契約變更 / 319
二、擬制的契約變更 / 320
三、契約變更的限制 / 336
肆、政府採購法的規定 / 345
一、業主指示承包商契約變更 / 345
二、承包商請求契約變更 / 347
三、契約價金的調整 / 347
四、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一定比例的契約變更 / 353
五、契約變更協議價格議定前暫行估驗付款 / 358
伍、替代方案與契約變更 / 359
陸、提出同等品並非契約變更 / 360
一、同等品的意義 / 360
二、拒絕廠商提出同等品替代構成違法、違約 / 360
三、使用同等品不涉及契約變更 / 362
柒、開口契約與契約變更 / 362
一、開口契約的意義 / 362
二、開口契約在政府採購法的規定 / 363
三、開口契約若實作數量在契約約定的價金上限以內
無契約變更的適用 / 363
四、未經辦理契約變更而履約的累積金額超過上限金額 / 364
五、開口契約業主未派工給承包商可否求償 / 364
六、要求廠商施作非屬契約約定的項目 / 366
第十四章工程保證金與工程款債權的確保367
壹、工程保證金的意義 / 367
貳、繳納保證金的方式及格式 / 368
一、繳納保證金的方式 / 368
二、繳納保證金未使用規定格式的補正 / 368
三、承包商提出他人的財產繳納保證金 / 369
參、工程保證金的種類 / 370
一、押標金 / 370
二、差額保證金 / 370
三、履約保證金 / 370
四、預付款還款保證 / 372
五、保留款保證 / 374
六、保固保證金 / 375
七、保活保證金 / 375
肆、工程保證金的法律性質及違約金酌減 / 376
一、押標金 / 377
二、履約保證金 / 378
三、保固保證金 / 381
四、保留款保證金 / 381
伍、工程保證金的發還與沒收 / 382
一、押標金 / 382
二、差額保證金 / 385
三、履約保證金 / 386
四、預付款還款保證 / 390
五、保固保證金 / 391
六、工程保證金利息的發還問題 / 393
陸、連帶保證 / 394
一、連帶保證的意義 / 394
二、連帶保證的保證債務範圍及保證期間 / 396
三、契約變更新增的工作項目連帶保證人是否仍負保證責任 / 398
四、連帶保證廠商的保證適格-依法律或公司章程得為保證 / 399
五、連帶保證書宜使用官方格式並經公證或認證 / 400
六、連帶保證廠商進場施作 / 400
柒、工程款債權的債權讓與及強制執行 / 401
一、工程款債權的債權讓與 / 401
二、工程款債權的讓與及債權人的強制執行 / 405
捌、監督付款 / 409
一、監督付款的意義 / 409
二、監督付款的法律性質 / 410
三、政府採購法監督付款的要件及程序 / 412
四、監督付款宜同時符合契約承擔的規定 / 413
五、監督付款的使用瓶頸 / 414
玖、第三人利益契約 / 415
一、第三人利益契約的意義 / 415
二、第三人利益契約在工程實務的適用 / 415
拾、共同投標成員破產的債務承擔 / 416
一、共同投標的意義 / 416
二、共同投標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及其應記載事項 / 416
三、共同投標廠商的連帶責任 / 417
拾壹、權利質權 / 418
一、權利質權的意義 / 418
二、工程款債權設定權利質權的「工程款」不限於金額已確定
且處於可得行使的狀態 / 419
三、權利質權與監督付款的區別 / 419
四、分包契約的報備與設定權利質權 / 420
五、次承包商權利質權規範的盲點 / 424
拾貳、承攬人抵押權/ 425
一、承攬人抵押權的意義 / 425
二、承攬人抵押權的成立要件 / 426
三、承攬人抵押權的實行 / 427
四、次承包商可否主張承攬人抵押權 / 430
拾參、附合及不當得利 / 430
一、附合的意義 / 430
二、附合的要件 / 431
三、附合的法律效果 / 433
四、次承包商及材料供應商可否向業主主張附合 / 433
拾肆、信託 / 435
一、信託的意義 / 435
二、信託的要件 / 435
三、信託的效力 / 437
四、利用信託確保次承包商的工程款債權 / 439
第十五章工程款請求權消滅時效441
壹、消滅時效的意義 / 441
貳、工程款請求權消滅時效期間及起算點 / 441
一、預付款 / 443
二、估驗款 / 444
三、驗收後付款 / 449
四、保留款 / 452
五、工程保證金 / 453
六、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 / 455
七、損害賠償或契約解除權 / 456
八、無因管理、不當得利 / 459
九、違約金 / 460
十、依情事變更原則請求增減給付或變更契約原有效果 / 461
參、請求權消滅時效的中斷 / 462
肆、消滅時效完成的效力 / 462
一、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 462
二、從權利的請求權隨同消滅 / 462
第十六章求償範圍及程序465
壹、求償案件的審判權歸屬 / 465
貳、損害賠償求償範圍 / 466
一、所受損害 / 467
二、所失利益 / 474
三、損益相抵 / 477
四、過失相抵 / 477
參、繼續施工義務 / 478
一、契約變更議價完成前的繼續施工義務 / 478
二、承包商未依約終止契約前的繼續施工義務 / 479
肆、通知義務 / 480
一、書面通知 / 480
二、真實通知 / 481
三、口頭通知 / 481
伍、前置程序 / 482
陸、仲裁先行條款 / 483
柒、證據保存 / 484
一、製作的工程文書務必確實 / 484
二、以書面往來避免口頭指示或請求 / 485
三、取得具有時效性的證據應特別加強保存 / 485
四、證據資料應確實保管及備份 / 486
五、工程試檢驗報告及鑑定報告 / 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