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哲學的意涵
(一)哲學與教育密切關係之再確認
一般「哲學」的範疇主要包括人性論(旨於論述人性善惡之課題)、形而上學、知識論、價值論(旨於論述道德哲學等課題)等領域,不同族群或思想家或學派持或同或異或同中有異或異中有同之觀點,遂產生不同的教育理論與實務;惟有的哲學觀否定「形而上學」之存在與價值,因此,也就產生另類的教育理論與實務。
適如前面章節所述,有關「哲學」與「教育」之關係,我國有一些學者( 如吳俊升,1985;徐宗林,1989;張光甫,2003;葉學志,1990;鄭世興,1989)皆似乎頗認同美國學者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所主張:「哲學是教育的一般原理,而教育是哲學的實驗室」此論點;然而,「哲學」與「教育」此兩個概念,其各自含括多元複雜意涵,企圖將兩個概念統合成一個新概念「教育哲學」,實屬不易,冀期明確界定「教育哲學」之意涵,更屬困難(吳俊升,1985;徐宗林,1989;張光甫,2003;歐陽教,1987,1999)。儘管如此,為期讓初學者有基本之認識,有的學者,例如:研究頗豐富的歐陽教,還是明確地指出「教育哲學」是「對教育理論與教育現象的認知分析與價值判斷」,並進而認為通常「教育哲學」(Philosophy of Education)是教育的哲學分析,且某種程度或某些面向也是哲學的教育學分析(歐陽教,1999)。
不過,歐陽教認為並非所有的「哲學」皆可導引「教育實踐」,尤其,歪道邪教是不可付諸於「教育實踐」,實可謂是「教育理想」之「正向期待」;也因此對美國學者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所曾言:「哲學是教育的一般原理,而教育是哲學的實驗室」之主張,有些疑慮,而僅某種程度認同杜威此觀點(ibid.);然而,從古今中外發展史觀之,有些掌權領導者採「高壓強硬」手段,以歪道邪教之「哲學」付諸於「教育實踐」,雖從歷史事實證明,對相關族群的終極結果——「社會通常很亂、結局往往很壞」,但對當時之社會實況,未嘗不是如杜威所言「哲學是教育的一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