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樂是在節奏布魯斯這種非洲裔美國人的音樂類型上發展起來的。在過去,30歲以上的人鄙視它,自封的音樂品味仲裁者嘲笑它,性道德的衛道士譴責它,擔心種族之大防被突破的白人攻擊它,媒體也指責它導致青少年犯罪,但是年輕人卻全心全意地接受了它。
每一代人都試圖通過反抗長輩來定義自身。20世紀50年代的青少年在60年代長大成人,對於他們來說,搖滾樂就是反抗的催化劑。本書寫道,假如沒有搖滾樂,“就不可能想像美國的60年代會是什麼樣子”。這種文化現象一開始與政治無關,但卻協助催生了民權運動和反戰運動,為這十年賦予了獨特的氣質。作者說,這個“神魂顛倒的一代”“把剛剛成型的不滿和失望情緒變成了政治與文化運動”。
在這本書中,艾維斯•普萊斯利(Elvis Presley)和“披頭士”(Beatles),小理查(Little Richard)、派特•布恩(Pat Boone)、傑裡•李•路易士(Jerry Lee Lewis)和瑞奇•尼爾森(Ricky Nelson),查克•貝裡(Chuck Berry)和巴迪•霍利(Buddy Holly)等大師豐富多彩的音樂風格與個性得以呈現。
作者的敘述橫跨了20年,主要集中在1955年到1965年這段時期。他以生動流暢、可讀性很強的敘事風格,讓這場文化變革中的人類戲劇躍然紙上。所有曾經經歷過那些動盪歲月的人都能在讀這本書時回憶起當年的歲月;而出生太遲,未及親歷的人則會從本書中發現他們繼承而來的這個世界的最初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