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致力於探討的問題有:府際合作治理作為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的全新範式之理論證成、規範分析與實踐樣本探討;繼而分析憲法、行政法和環境法如何為區域大氣污染府際合作治理提供正當性基礎,闡釋區域大氣污染府際合作治理的基本原理,探究如何以既有制度資源為基礎構建完備的區域大氣污染府際合作治理制度體系;本書的最後兩章從程序制度的視角探討區域大氣污染府際合作治理的利益協調機制和區域大氣污染府際合作治理的糾紛解決之道。
楊治坤,男,1975年10月生,湖北麻城人,分別于1999年、2004年和2009年獲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學位、法學碩士學位和法學博士學位。2014年12月進入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外國語言文學博士后流動站從事博士后研究,2016年1月加盟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現任區域一體化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