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文字經過了數千年的演變,僅從書寫形式上就有過幾次較大的變化。從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即可看出在商朝或者更早的時期已有了完整的文字體系。商朝到周朝出現了大量的青銅器,在青銅器上往往要鑄造一些文字,標明與該器物相關的人名或記錄相關的事件。這些鑄造於青銅器上的文字,代表了當時使用的標準文字,稱為金文(鐘鼎文)。那些具有政治意義的青銅重器上,往往保存了當時的重要文獻,如的散氏盤、毛公鼎等器物上的文字,具有的政治意義。由於這些青銅器的重要性,其文字表現也十分莊重,對於當時的文字書寫來說,具有示範意義。
周宣王時代(前828年—前783年),有一位叫史籀的史官作了一篇供識字用的《史籀篇》,表明當時朝廷對文字作了規範,以利於普通人寫和認。《史籀篇》應該是小篆成立之前的文字規範,籀文直到秦朝還流行。秦始皇統一中國後,需要在各個方面實行大一統的策略,“書同文”就是一項重要的政策。當時宰相李斯作了《倉頡篇》,趙高作了《爰曆篇》、胡毋敬作了《博學篇》,都以標準的文字形式寫出,作為範本。這些文字形式都是用篆書寫出的,後人稱為小篆。在小篆之前的金文、籀文等便通稱為“大篆”。小篆就是對大篆作了簡化和統一,也更規範了。
但是篆書畢竟較為複雜,在秦漢時代,民間已流行隸書。如戰國晚期至秦朝的一些簡牘文字的寫法,已有隸書的傾向。相比於篆書,隸書較為方正,對字形容易把握,也利於毛筆書寫。兩漢時代的簡牘基本上就是隸書寫成,漢代的碑刻也大多以隸書寫出然後鐫刻出來,但碑額的文字,一般會用篆書來寫,以示莊重。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為了快速書寫,草書也產生了。現存的一些兩漢時代的簡牘或紙本文書殘片中都可看到草書之例,但在當時,草書恐怕還不能用於正規的文書。兩漢三國時代,雖然在某些正式場合仍然要用篆書,但隸書已成為普及的寫法。經過魏晉南北朝,文字逐步發展演變,形成了楷書,楷書成為了漢字的正規寫法。但與此同時,篆書、隸書、草書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