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後記
正讀Tolkien’s Gown & Other Stories of Great Authors and Rare Books的時候,譯文出版社來人了,要我就格雷厄姆·格林的《生活曾經這樣》(A Sort of Life)寫篇譯後記。前書的中譯本《托爾金的袍子》,他們已經出版了,我想編輯們和讀者必已注意到,1988年,納博科夫的首版簽售本《洛莉塔》被書商以3250英鎊(相當於5900美元)的價格,上榜出售。幾星期後,格雷厄姆·格林致信書商說,上榜的並非《洛莉塔》首版,他手裡有奧林匹亞公司真正的兩卷本首版(其實未必,在寬容的法國,此書1955年已出版),上有作者題簽:“書贈格雷厄姆·格林,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1959年11月8日。”題簽下方,納博科夫繪上他那招牌式的蝴蝶,附言:“齊腰處蹁躚的燕尾翠蝶。”作者把納氏這段簽贈文字影印于書名頁左上方,以為佐證。(納氏那字跡使我想起咱們中國的英語大家王佐良先生的書法。格林本人的蠅頭小楷至少同樣眇細難辨。)格林後來還把納博科夫此書推薦為1955年度首選佳作,在檢禁制度尚未完全退出歷史舞臺的英美社會,激起一番小小的騷動。
書商跟格林邊呷伏特加,邊談價錢,最後以4000英鎊成交。有意思的是,談興一濃,說起對作家的評價,格林承認:“康拉德和(亨利·)詹姆士是一流小說家。本人屬二流。”
這個格林好有自知之明!從伍爾芙和喬伊絲,到愛麗絲·默道克到金斯利·埃米斯,這些作家的作品都難入格林法眼,這會兒才難得說了句自謙的話。格林多產,從25歲發表第一部作品,到2005年(死後14年)最後一部出版,很多時候是一年寫出一部甚至多部作品。評界承認格林有“編織”(“文本”者,text也,源於拉丁語的“編織”)故事的出色才能,但對格林創作成就的評價歷來不乏爭議。一說多少傾向於貶,鑒於作家寫了太多的懸疑類間諜小說,說格林有點像個娛樂讀者的melodramatist(譯不好,被迫“夾心”),因而由文字改編成電影者尤多。若論文字,實用有餘,可動俗眼,但工而入逸,自成一格的妙品寥寥 (格林密友Evelyn Waugh語);左翼人士,如特裡·伊格爾頓,不但譴責格林加入共產黨僅6周即匆匆回歸體制的政治取向,更指出如此朝三暮四必然在作品中表現為是非和善惡的淆錯。另一說強調他的文學性,特別是他擅寫創傷心理、生死象徵、善惡隱喻和宗教焦慮; 而英國式的冷嘲文字,也被他用得淋漓盡致。美國性感女星媚·維思特(Mae West)是二戰時期飛行員的救生“小背心”,說話也特別潑辣、慧黠,留下名言不少。強中更有強中手。格林說她忸怩作態的模樣,活像“一條吃撐了的滾圓肚子大蟒”(overfed python)。至於評論童星秀麗·鄧布林小小年紀就會“若真若假賣弄風騷”(dubious coquetry),更給他惹來官司纏身。
特別是格林的短篇,早期評家都不看好,認為大多是為長篇熱身暖筆。儘管格林自稱為取悅未來的妻子,同時也為“打發時光”,才受洗入教,儘管一生與教廷摩擦不斷(保羅六世可謂例外), 早期評家寧可集中注意力于格林作品中罪孽與救贖的宗教主題,把格林認定歸類于“天主教作家”。可是值得讀者和出版人注意的是,如評家Richard Kelly所言,短篇可能成為日後格林研究中的重點:“作為一個總體,格林的短篇是部長達一生的心理劇,反映出他嗜刺激、旅行和寫作三者如命。更有甚者,這些故事表現出格林在永無休止地與童稚時代的心魔搏鬥,還顯示他把這些鬼魅化作筆下角色和主題以及再往後塑造成宗教、政治和社會問題的能力。”格林自己也說 (見1967年《短篇小說集》前言):“我認為與《破壞者》、《勒佛先生的一個機會》、《花園底下》和《八月賤賣》(筆者注: 四種皆短篇)相比,本人沒寫出過更好的作品。”
這兒譯出的《生活曾經這樣》是格林自傳的前半部分。作者的元初回憶是童車(象徵禁錮)和狗屍(象徵死亡)。所以,第一,讀者可以此為線索,隨著作者一起探索纏擾格林一生的“躁鬱症”(bipolar disorder, 也有專業人士譯作“雙極性情感疾患”,指週期性情緒過度亢奮或低落) 的成因和發展。成因中是否既有祖上行為乖張拗捩,脈絡未斷,又有父母近親結合,遺下駘蕩浮漫性格?躁郁襲來時,甚至異想天開要去開家妓院。
還有,獨特的寄宿學校特別是公學制度、鞭笞學童、恃強淩弱,有人說這些曾是英國民族性的一部分 (詳見Peter Mandler 2006著《英格蘭民族性——從伯克到布雷爾》),是不是也會導致躁鬱以至於小小年紀六次自殺未遂?其實格林父母並不特別悍鷙,躁鬱和孤僻之所以日甚一日,更多來自寄宿學校猥鄙環境中的格格不入和被同學孤立淩虐的經歷。筆者當年在中國國民小學的經歷也差不多,挨了“打手心”和“立壁角”的懲戒之後回家,老祖母居然叫好不迭,說“老師打,討來打”(指付了學費買回),倒也不曾因此尋死覓活。反而是體罰已經基本成為歷史的今天,過分的課業壓迫和升學焦慮,是不是也會導致性格畸形,甚至造成青少年自殺的社會問題?——雖說拿支左輪手槍玩“俄羅斯輪盤賭”的創意,非有格林式的想像力不可。
第二,除了“躁鬱症”這條線索,格林記憶的蜂巢裡還有眾多童年讀物營造的巢脾: 哈葛德、司各特、斯蒂文森、布肯等等。獨自躲進故鄉公地的草莽,一邊讀冒險傳奇故事,一邊自導自演一幕又一幕的心理劇,追求刺激的性格由是養成,而一生氣運終歸於此,也就沒什麼奇怪了。鄙人幼時也愛拿掃帚當寶劍,持厚重的門閂當大炮,遊戲效摩書裡讀來的情節,一會兒扮演法國劍客,一會兒反串“荒江女俠”,惹得二姐嗤笑。“以他人自居”(identification,業內亦稱“定向統合”),據說是兒童從“性蕾期”開始就萌發的心理活動,其陶鑄功能不可低估,又一例也。只看日後環境如何冶煉兒童了。是把兒童投入自由天地,還是放進高壓鍋烹煮,結果可能大不相同。
第三,讀者不妨等待格林自傳續集Ways of Escape譯出,再來重讀《生活曾經這樣》;或者找來為格林本人認可的傳記作家Norman Sherry教授的三卷本《格雷厄姆·格林的一生》,對照著讀,方可對本書的價值作出比較客觀的判斷。大凡自傳,不可能只是普魯斯特所說的mémoire involontaire(非意願記憶),而是像格林在起筆之首承認的,“必有選擇性”。賢明的讀者自能從已經寫下的內容中去挖掘作者有意遺忘或忽略的內容,也就是從回憶探究遺忘 (to infer what is unsaid by what is said)。譬如說,格林可以把老家花房裡的一把椅子描寫得具體而微,兒時的性萌動和婚前豔遇也交代得巨細靡遺,但是對於如何追求Vivien,如何寫過數以百計的情書(有時一日三封,用詞重彩濃墨,稱呼對方是“You glorious, marvelous, most beautiful, most adorable person in the world. You are simply the symbol of the Absolute”或“Dear love, dear only love forever, dear heart's desire”——詳見Richard Greene 所編Graham Greene: A Life in Letters), 直到最後結婚的這一段經歷卻語焉不詳。在他筆下,婚姻只是格林皈依天主教的引渡由頭,至於婚後生活更是一筆帶過:“I married and I was happy”。一個躁動的靈魂試圖泊停在婚姻和信仰的港灣,誰知亢奮過去,隨後是更深沉的抑鬱,於是分居,信仰則是從一開始就帶有懷疑主義 (格林自稱“天主教不可知論者”[Catholic agnostic],而Walpole等人稱,格林更傾向於接受Quietism [靜修主義]甚至Deism[自然神論])。無怪乎,格林求愛之初以及提出與妻子分居之際寫去的信中,歉疚之意躍然紙上。前者用“I really am very sorry”,後者用“I cant tell you how sorry I am”。業鏡高懸,人命有數,畢竟躁動的秉性是世間任何東西都擒拿不住的。
讀這部格林自傳,是否可從以上三點契入,意淺識薄,試質之讀者諸君,或有會乎?
本書翻譯過程中,同仁沈黎教授謙虛,索去譯稿對照原文閱讀,說是“學習”,結果指出數處漏譯,又對譯文提出一些寶貴修改建議,謹表感謝。
陸谷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