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日必BUY/有機栽培/
■商品名稱:【嘉齡蘆薈精華露】
■質地說明:透明凝膠狀、好吸收
■適用膚質:中性、乾性、混合性、敏感性肌適用
■商品容量:128g
■商品成份:ε-Aminocaproic acid、Pantothenyl ethyl ether、Triethanolamine、Parahydroxybenzoic acid ester、Aloe sap powder、Carboxyvinyl polymer、Phenoxyethanol
■產地:日本
(本產品已投保產品責任險)
■使用方式:取適量均勻塗於需要部位
■保存注意事項:請置於乾燥通風處,避免陽光直射
■保存期限:3年
■使用方法:
1. 曬後修護,消紅鎮靜
2. 冷藏後,冰敷效果加倍清涼
3. 可當化妝水的凝膠,質地水感,有效收斂毛孔並補充肌膚水分。
4. 塗抹於臉上,以化妝棉、面膜敷臉15-25分鐘,能快速補水,妝前打底效果一級棒,保養更方便!
5. 居家必備良品,可舒緩燒燙、癢疹
■商品使用注意事項
1.建議於肌膚沖淨後使用,吸收效果最好。
2.請於開瓶後12個月內使用完畢
3.避免接觸眼睛,若使用後產生不適,請停用並洽詢專業醫生
■退貨注意事項:基於衛生考量,產品拆封後恕不接受退貨#AN#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一)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將課以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二)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三)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3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 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一)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二)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三)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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