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分:純水、山梨糖醇、磷酸三鈣、甘油、水合氧化矽、羧基甲基纖、維素鈉、十二烷基硫酸鈉、薄荷醇、木糖醇、醋磺內酯鉀、苯甲酸鈉、藥鼠尾草萃取、沒藥葉萃取。
用途:保護敏感牙齒及清潔牙齒。
使用方法:將約2cm的牙膏塗抹在牙齦邊緣(敏感區域),手指按摩1分鐘,然後使用柔軟的牙刷清潔,並配合正確刷牙習慣。
重量:120g
使用時注意事項:
1.避免不當吞食,刷牙後要徹底吐出並漱口。
2.使用時牙齦或口腔若出現不適反應,請即停止使用,並諮詢牙醫師。
3.6歲以下兒童每次應使用少量,並由大人陪同監督以防止吸吮或吞食。
4.如果6歲以下兒童吞食大量產品,請諮詢牙醫師。
5.不讓6歲以下兒童接觸。
6.本產品含有苯甲酸鈉,可能對皮膚、眼睛和黏膜造成輕度刺激。
保存方法:儲存於密閉容器及室溫
製造日期:請見外盒包裝標示(西元/月/日)
保存期限:請見内外盒包裝標示(西元/月/日)
原產國:韓國
製造廠名稱:Osstem Oral Care Co., Ltd.
製造廠地址:Ga-dong, 13, Neunggil-ro, 115beon-gil, Danwon-gu, Ansan-si, Gyeonggi-do, Republic of Korea
製造廠電話:82-31-365-5822
進口商名稱:奧齒泰有限公司
進口商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760號5樓
進口商電話:(02)2747-2589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一)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將課以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二)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三)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3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 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一)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二)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三)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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