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格:100ml/罐
主要成分:Aqua,Glycerin,Trietbanolamine,Acrylates/C10-30 Alkyl Acrylate Crosspolymer, Pelvetia Canaliculata Extmct, Triplewro-spermum Maritimum Extmct, Mentba Arvensis Herb Oil, Sodium
Lactate,Lactic Acid, Urea,Niacinamide, Inositol,Fructose, Glycine,Debydroacetic Acid, Benzoic Acid, Sodium PCA, Pbenoxyetbanol, Sodium Benzoate, Sor-bic Acid
保存期限:24個月
劑型:霜
產地:德國
用途:保濕肌膚、適用於所有肌膚
使用方式:潔面後敷上一層薄薄的面膜,停留約20分鐘,然後先用紙巾去除5再用溫水沖洗臉部
保存方式:置於陰涼乾燥處,避免陽光照射、高溫和潮濕
注意事項:使用後若有過敏或異常現象,請立即停止使用,並尋求專業醫生協助。
對菊科過敏者,請勿使用。請避開眼睛周圍、傷口上。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一)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將課以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二)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三)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3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 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一)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二)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三)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TOP
TOP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