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新冠病毒疫情的威脅,台灣各界團結一致共同對抗此疫情,本刊亦透過提供
相關議題予讀者參考,感謝讀者對本刊的支持。本月企劃共有四篇文章,首先黃郁升
股長針對財政部發布疫情相關租稅協助措施辦法及解釋令進行說明;緊接著,簡英宗
估價師針對中央與六都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紓困方案進行解析。其次,楊盤江律
師延續前期文章的案例事實,進一步說明疫情對契約履行的影響。最後,張曉芬教授
則分別從法制層面及會計層面的雙重角度,探討因應疫情而啟動之庫藏股票制度及其
會計處理。
在本期的時論中,先以公司法第106條第4項適用範圍為中心,由周振鋒教授為讀
者介紹有限公司變更組織時,所可能產生的爭議。然後則由廖世昌與曾筱棋兩位律師
就金管會對委託書徵求之監理態度調整,以及未來可能出現之相關監理手段動向,進
行整理與分析。另外,鄭策允律師在本期中也為讀者們說明目前公益信託在實務運作
上所衍生的運作疑慮,並提醒未來有志以公益信託進行公益事務者,須注意相關規範
的修正。最後,江景清協理乃透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釋例的研
討,針對分出再保險合約所適用之BBA修訂模式為讀者剖析。
而執業進修單元部分,勞動調解的重要性已不可同日而語,蔡嘉政和李昱霆兩位
律師帶領讀者進入勞動爭議處理新紀元;此外,編輯部本期以三個實務案例探討會計
師及記帳士執業時,面對公司資本額虛偽不實之相關法律責任進行說明。而在「教你
讀公報系列」中,賴柏錚會計師與李易恩則向大家介紹快速掌握繼續經營影響受查者
和查核人員相關之重點。而學習式判解評析單元,尚佩瑩律師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
年重訴字第803號民事判決,為讀者們解析併購契約實地查核條款在訴訟上的影響。另
外,本期的國際經貿時論單元,乃由蔡步青律師為讀者提供中國大陸關於不可抗力、
勞動及稅務的政策,特別是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最後,莊世金會計師與許
耀云律師分別針對如何認定股票股利成本以及公司章程提高決議門檻之容許與禁止之
函令為例,為讀者們分享解釋函令的細節。
期期精彩、篇篇用心,讀者們可以快速流覽,也可靜心閱讀,想必定能收獲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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