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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是種邪教

戀愛是種邪教

  • 作者:貝莉
  • 出版日期:2010/06/30
內容連載 頁數 1/3
【序場】謝謝你跟我分手

如果沒有跟你們相遇、相戀、分手
我想永遠不會有今天的我
你也許是我很短暫的一個夏天,但真的很謝謝你。
因為你讓我重新開始,那是段美妙的戀愛,卻也是美好的分手。

我談了一場《戀夏500日》D1的戀愛,跟他的開始很簡單,就是從這部電影開始。我們都很喜歡「談」戀愛,總是有很多話可以說,彷彿說不夠似地,碰面聊天、電話也聊,明明南轅北轍的兩個人,卻被吸引。

或許是他愛上我的地方跟其他人都不同。

他喜歡我素顏、他不怕我辯才無礙、他喜歡看我大吃,我髒話不離口他覺得很有趣,他喜歡我非關「戀愛故事」的文章,他告訴我,要珍惜家人。

而我,喜歡他的地方也與別人不同。

我喜歡他囉嗦愛講道理、我喜歡他聽古典音樂的樣子、我們會為了韓國偶像團體爭論不休,而且我一直很想聽他彈首歌給我聽,他說自己很久沒彈琴,我吵著說那至少彈首〈生日快樂〉在我生日的那天……

我們,都喜歡喝酒,去小酒館約會、去居酒屋約會,一直一直不停地討論,但也許,我們話都說了太多,所以才會不小心讓愛消失,所以,還來不及聽到〈生日快樂〉就分開了。

記得剛看完《戀夏500日》時,我們在討論,每個人生命中都當過狠心甩人的女主角夏天,卻不一定當過癡癡守候的男主角湯姆。男人說,他從沒當過湯姆,但他常常當會傷害人的夏天。他笑說,我一定也常是人家生命中的夏天,離開時不留餘地,灑脫地令人傷心,不過,應該也有當過一兩次湯姆,那個以為彼此是靈魂伴侶,最後卻被夏天留在原地的短暫情人。

分手時,我感覺到他似乎怕我變成湯姆,緊張、擔心,卻又有點疏離冷漠,我承認我有些許傷心,在人生的交叉點,我以為會陪在我身邊的人離開了。我不知所措,卻又無法回頭。

於是我想,重新開始吧!失戀又如何?我不想跟所有電影中的悲劇主角一樣,躺在家裡吃比薩喝著啤酒無法出門,我不想蓬頭垢面,想著你為什麼離開我?

不到一季就消失的愛情就這麼不值一提嗎?

我還是會很懷念我們在小酒館裡,依偎著聊天,互相辯證激盪火花,我們是可以「談」戀愛的對象,卻不是戀愛對象。

我依循著自己的失戀秘方前進:

1改造自己

2改善生活

3改變環境

所以,首先我站在鏡子前面看著自己。Shit,一百六十公分,五十五公斤的胖子,戀愛時男友總叫我「小豬」,當時我覺得好可愛,反正他又喜歡我吃,現在我卻懷念起我的四十七公斤。

再來,是我的長頭髮,長髮是為了遮住臉小,因為當時臉小身體大看起來比例很詭異,現在我只想擺脫這件事。

再再來,我亂想買東西,那種購物的欲望比天還高,我狂翻雜誌、亂逛網站,把信用卡冰在冰箱,就是怕把它刷爆。

於是日子漸漸改變,那些因為熱戀而失去了的靈感又回來了,我重新歸隊成為編輯的好孩子,乖乖交稿。

因為不需要約會所以克制食量,週末去跑步砥礪自己、躺在床上想哭的時候乾脆做五十個仰臥起坐,天氣好時就去河堤跑步,每天兩餐、多吃菜少吃飯、不喝加糖飲料,我又慢慢回到之前的模樣,找到了之前的自己。

然後,我把頭髮剪掉了,短裙回來了、S號的衣服穿上了,我跟朋友出去唱歌狂歡、每個人看到我都不可思議。

最後,編輯看到我的文章變好看了,忍不住讚美我,好友也開始說我有所改變,不再像以前那麼愛生氣,之後,有一天我經過我們兩個曾經約會的地方。

我發現我已經記不清你的模樣,那些心跳心痛心碎,模糊的像陌生人,可是,我卻很感謝你跟我分手。

如果沒有遇見你,三十歲、好強又曾經懼怕戀愛的我,絕對沒辦法想像還可以愛上別人。

如果沒有遇見你,我可能沒有勇氣改變自己,老是笑著自己是輕熟女,輕熟女就是應該變胖、變懶、接受不改變生活的自己。

如果沒有遇見你,我可能不會重拾對創作的熱愛,相信自己還能繼續寫下去。

你也許是我很短暫的一個夏天,但真的很謝謝你。

因為你讓我重新開始,那是段美妙的戀愛,卻也是美好的分手。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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