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五社聯合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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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猛然從睡夢中驚醒,映入眼簾的不是天花板,而是擋風玻璃和方向盤。陽光從左邊車窗射進車廂,在乍暖還寒的天氣下,這一點點陽光透過皮膚傳來現實的感覺。我蓋著藍灰色的夾克,身上穿著縐巴巴的白襯衫和黑長褲,連襪子也沒脫掉,蜷縮在椅背差不多躺平的駕駛座上。

我拉起座椅,瞇起眼睛往車外看,當瞳孔習慣了炫目的光線後,我才發覺我身處寓所附近的停車場內。我住的大廈沒有停車場,所以我只好在離家四個街口外的露天停車場租一個車位。在香港這個地少人多的鬼地方,買二手車的最大考慮並不是車價高不高,而是車位的租金貴不貴。

我盯著方向盤,感覺有點迷糊。我瞧了手錶一眼,指針指著九字和十字之間。昨晚我沒回家嗎?我昨晚去了哪兒?我是不是太累,駕車回來後直接在車廂裡睡著了?

啪。

「好痛!」

我的前額一陣劇痛,彷彿被鎚子用力敲打,可是痛感卻是從頭顱裡發出,從正前方往兩邊太陽穴延伸。

這是偏頭痛嗎?還是宿醉?

我拿起夾克嗅了嗅,一陣酒氣撲鼻而來。對了,我昨晚一定是爛醉如泥,所以才沒回家,乾脆在車上睡吧。我打開副駕駛座前的置物箱,拿出一瓶阿斯匹靈,想也沒想便吞掉兩片,連水也沒喝。

該死的,頭痛得要命。

我把藥瓶放進口袋,伸手關上置物箱,卻發覺佩槍和警員證混在其他雜物裡,擠在置物箱裡頭。

我怎麼會如此大意的?竟然把這麼重要的東西隨便放在置物箱裡?佩槍和證件不離身是警員的基本常識啊。如果昨天有小偷趁我熟睡打開車門盜竊,我便惹上大麻煩了。

我熟練地把連槍袋的左輪手槍繫回皮帶,把警員證放到襯衫的口袋,穿上夾克和骯髒的鞋子,走到車廂外,伸一個懶腰,全身的骨頭也咯咯作響。

我昨晚下班後大概去了酒吧灌酒,縱使我對昨天完全沒有印象,到過哪兒、見過什麼人、何時回到停車場一無所知。不過,我一想到今早在車廂裡醒來而不是在醫院病榻上甦醒,便感到萬分慶幸──我爛醉如泥也沒有發生交通意外,真是奇蹟。

「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未免太差勁了。」我啐出一句,不由得苦笑起來。

回到駕駛座,我從座位旁的暗格取出一瓶礦泉水,大口的喝掉半瓶。藥物開始發揮功效,頭痛減輕不少,但伴隨而來的是和夢境交錯的迷糊記憶。獨立零碎的片段糾纏在一起,像散落一地的底片,我無法把昨天、前天、一星期前,甚至一個月前的記憶整理。混亂的感覺充斥著全身,不安和疏離感慢慢滋生,身邊的一切景物,就連我正在呼吸中的空氣,也像是跟我排斥的異物。

不好,我的老毛病又要發作了嗎?

醫生曾對我說,遇上這情形時先閉上雙眼,深呼吸,把腦袋放空,待心跳緩下來才慢慢張開眼。我趕緊依著這方法,在駕駛座上待了五分鐘,再睜眼時心情倒也平復過來。

我有點印象了。

昨天我似乎為了公事跟同事吵了一頓,還差點大打出手。我好像抓住某人的衣領,幾乎把對方摔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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