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五社聯合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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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都知道,魔術師一旦揭露其手法,便再也騙不了人。§
亞瑟.柯南.道爾爵士,《血字的研究》

一八九三年九月三日

亞瑟單靠一盞檯燈就殺了夏洛克.福爾摩斯。
在厚重的書房木門之後,亞瑟振筆疾書。寫字桌上的煤油燈發出昏黃的光,照在成排的書牆上。莎士比亞、卡圖盧斯,甚至連愛倫坡的書他都有,亞瑟不會羞於承認,他的最愛都在這裡,但他鮮少向他們請益,因為他滿懷自信。亞瑟不像某些喜歡把參考資料當成桌巾鋪在桌上的人。這些人緊緊抓著資料不放,時不時翻閱、塗改、腸枯思竭。亞瑟的《哈姆雷特》端坐在它專屬的位置──在門口順時針轉四分之一、從書架底下數來第三層。假如亞瑟想在福爾摩斯中放幾句《哈姆雷特》精闢的名言錦句,他也不會逐字逐句地用⋯⋯這才叫做小說啊。
亞瑟的嘴脣嘗到謀殺的腥甜,唾液緩緩分泌。沉沉地靠在粗短指間的筆並未在紙上刮出刺耳聲響。它流暢地滑行,由上而下、用黑色墨水密密填滿紙頁。各種情節和混亂謎團構成的騙局及解謎的樂趣早已事先鋪陳完善。
來到個人事業的中段,無庸置疑,亞瑟已是英國懸疑推理小說界最偉大的作家。自愛倫坡創造這種小說型式以來,美國未能再孕育另一位推理大師;既然如此,亞瑟認為,要說自己是懸疑推理界第一把交椅也並無不可。當然,寫推理小說是有技巧的,亞瑟也毫不諱言自己深諳這套把戲。這技巧放眼無數業餘魔術師與馬戲團的雜耍演員,他們都懂得這道理,也就是:聲東擊西。
亞瑟總是將犯罪事實清楚、冷靜、有效率地呈現在讀者面前。既沒漏掉重要線索──沒錯,這才是真正的大師級手法──也沒給出太多不必要的細節。對亞瑟來說,使用大量串場人物與非必要事件迷惑讀者並不算難,但他認為,僅用少數幾個重要人物去堆砌一則清晰、簡單的故事,同時又能騙過讀者、讓讀者看不出答案,才是真正的挑戰。解謎的關鍵埋伏於字裡行間,隱藏在資訊陳述的方式中。亞瑟讓讀者去追逐那些看似刺激特殊、但實際上卻無關緊要的表象,真正重要的細節則留給福爾摩斯去處理。就像變魔術。
對亞瑟來說,這是一場將情節排列組合的遊戲,是他與讀者之間的對抗。作者與讀者將陷入永無止境的搏鬥,最後只能有一方勝出。不是讀者先猜到結局,就是答案直到最後一頁才揭曉。這是一場智慧的競賽,一場亞瑟往往能勝出的戰爭。
當然,要是讀者夠聰明,看完前面幾頁大概就能參透來龍去脈。但亞瑟明白,他的讀者並非真心想贏。他們只是想一路與作者纏鬥、測試自己的機智,卻不想真的勝出。他們想被蠱惑、耍弄。為此,亞瑟陷入長期抗戰,最悲慘的是,這場對抗使人精疲力竭。亞瑟終於了解,將這些情節組合所寫成的完美推理故事其實乏味得令人生厭。再加上他對這個故事已投注多年心力,期間所累積的單調和乏味使他對福爾摩斯產生一股再也無法忍受的憎恨。現在,這股憎恨已經不只是針對這名鼠臉偵探,更擴至所有喜愛這名鼠臉偵探的讀者。幸好,在這最後一篇的福爾摩斯故事裡,亞瑟會給大家一個好結局。過去,他一直喜歡保持規律,只在白天工作,但今晚不同。有些故事只能在黑暗之中完成。
亞瑟的筆鋒毫不遲疑地來到最後一頁。他下筆平穩,來到故事最終章。一封來自亡者的信,唯有在寄信人離世後才會被開啓、閱讀的信。「我此生所遇過最優秀、最聰慧、最明智的人。」亞瑟寫道。這是一份獻禮,一次完美的道別。在寫下最後一個「人」字之後,他稍稍停頓,翻過這最後一頁,疊在其他稿紙上;他仔細將整疊稿紙收攏,對齊四角,然後將整疊稿紙翻轉。第一頁最上方的標題寫著:最後一案。確實如此。亞瑟心想。然後他露出古怪的微笑,甚至讓自己大笑出來聲。反正這裡只有他。在妻子、孩子、甚至連母親都不知道的狀況下,這麼多年來,亞瑟頭一次感覺到自由。
他起身,開心地踱向門口⋯⋯喔對,他差點忘了。
他幾乎是用跳的折回書桌。他究竟想到了什麼呢?若要說他現在就像是一名被愛情沖昏頭、一心呼喚愛神的少年,似乎也不為過。
亞瑟解鎖、拉開書桌左邊最底層的抽屜,從一疊深色皮面筆記中抽出一本。他打開筆記往後翻,翻到接近封底、差不多快寫滿的某一頁,提筆記下日期。通常,亞瑟會在傍晚花一個鐘頭記錄當天發生的大小事,以及他最私密的想法。但今晚,他只在上頭寫了八個字。
「成功除掉福爾摩斯。」
亞瑟突然覺得好輕鬆,肩膀也不再那麼緊,他閉上眼,深深吸入一口陰涼的空氣,感到滿心歡喜。
他小心翼翼地把寶貝日記鎖回抽屜,然後離開書房。犒賞自己一杯白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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