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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呢?

這件事提醒了我人生苦短,我們應該要趕緊去做一些自己覺得該做的事。早些年的時候,我經常往來香港、維也納、紐約之間工作,案子總是一個接著一個,沒什麼空檔。這讓我常常去思考、或者去質疑我所做的事究竟值不值得。後來我在工作室裡待了七年,我知道我最愛的還是紐約,實在沒什麼理由再搬到其他地方。只不過,我想要刻意保持一點距離,重新仔細思索自己的工作。我也發現自己在辦公室裡享受的樂趣愈來愈少,我得要想點辦法;假使我在辦公室裡愈待愈不快樂,那什麼都不必玩了。我回來工作已經將近六年了,對於當初休息究竟值不值得,我現在相當清楚。我會很熱切、很肯定地告訴妳,值得,絕對值得。

在你休息的那段期間,你難道都不會擔心重回職場會有困難?

在我做了決定之後的那一年,我倒是不太擔心,畢竟決定已經下了。但是在這之前,我是挺擔心的,沒錯。我擔心自己一轉眼就會被大家所遺忘,擔心之前的老客戶會跑光光不再回來,一切都得重頭開始。不過我同時也想,或許能夠重頭來過是一件滿有趣的事情也不一定。

在那一年裡,你學到的最重要的事情是什麼?

我學到太多了。我發現我有時候對客戶發的火其實不盡然是他們造成的,那是我的本性。就算沒有客戶,我還是跟以前一樣生氣、或者不生氣。我學到的事情之一就是,原來我心裡的一些怒氣其實和客戶沒多大關係。

什麼事情會讓你生氣?

混亂。還有人們對自己在做的事情表現出毫無興趣的樣子。不過我倒是不覺得自己有比其他人來得容易動怒。我想每個人心裡都有一些忿怒的情緒,當然也有快樂的情緒。我和丹尼.吉爾伯特(Danny Gilbert)聊過這件事,他是哈佛大學出身的心理學家,做了不少關於快樂的心理研究。他的研究顯示,外在事物對於我們情緒的作用其實相當有限。他告訴我,除了一些少數的狀況,比如失去了孩子,幾乎沒有什麼事情在發生了六個月之後還能繼續對我們的生活產生影響。我想我在那一年,也替自己解答了一個重要的問題。

你指的是?

那一年剛開始的時候,我以為自己比較想當一個電影導演。對我來說,這個選項充滿了吸引力。不過,在我替路瑞德(Lou Reed)導了一部音樂錄影帶、也結交了一群電影產業裡的朋友之後,我自認比之前更靠近電影產業,對拍電影是怎麼一回事也就不那麼天真看待了。我想,要真能拍出自己滿意的作品,我大概先得花上十年的工夫準備。我開始設想這十年的景象,像是:我會做些什麼事、我要怎麼學拍電影、我能上什麼學校、拍片的資金要怎麼籌等等。

這些過程或許有趣,但是我也忍不住接著想像,假使我經過了這一切──學習一種全新的語言,十年之後我卻連一張像樣的成績單都交不出來呢?然後我想通了,或許把自己熟悉的語言說好,是比較明智的選擇。我記得自己還把這個結論寫在日記裡,教自己不要再打這個主意了。我那本《我人生到目前為止學到的事〉(Things I’ve Learned in My Life So Far)裡頭的金玉良言就是這樣來的。

在我看來,你是那種「只要用心去做,凡事都會成功」的人。你當真覺得就算自己全力以赴,也不見得能當個成功的導演嗎?

沒花個十年工夫在上頭,我實在不知道。不過我倒是發現自己在設計這一塊想做什麼了。昨天我剛好在一本非常舊的《紐約客》(New Yorker)雜誌上看到一篇關於一個印地安人的文章。他提到了因果報應與它背後的意義,要我們去思考自己來到地球上的使命。對我來說,我們身為設計師每天都要處理成堆的文字、影像、訊息,這就是我的任務。我很高興設計和觀眾是習習相關的。它不是「藝術」;原則上,你必需要和其他人合作才行。設計裡有一些特質我非常喜愛。我喜歡和客戶一起工作。但是要我光做設計,我是吃不消的。我沒有辦法每天坐在那裡,單單只做設計做上十個小時。做兩、三個小時沒有問題,再來我就得找點別的事情做了。

你是什麼時候發現自己想當一位平面設計師的?

十六歲的時候。我當時在替一本小雜誌寫稿,我發現自己很喜歡動手編排版面和寫標題──我們捐出來的理查塞特(Letraset)牌轉印紙上總會少幾個「e」。我也是一個爛樂團的成員,我可以連續盯著唱片封面好幾個小時,看能不能避開排練。

那麼你又是什麼時候發現自己有設計的天分?

我覺得天分其實是你想要把一件事情做到最好的那種渴望。我大概是十八或十九歲、剛進維也納藝術學校的時候,開始有那種想要在設計上做出一些成績的衝動。

有沒有打從某一刻起,你發現自己已經到達一個頂尖設計師的層次?有沒有什麼時候你會想:「哈,這就是我一直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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