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五社聯合書展
內容連載 頁數 1/7
我是吸血鬼,千真萬確。不過,「吸血鬼」這個名稱的現代意涵,人間關於像我這樣一種生物的傳說,則不完全正確。在日光下我不會化為灰燼,面對十字架我不會畏縮。我脖子上現在掛著一條十字小金鍊,但不為了別的什麼,只因為我喜歡。我無法使喚狼群發動攻擊,無法在空中飛翔,也無法讓人喝下我的血就變成我的族類。然而,是的,狼親近我,一如大多數掠食動物;而我能夠高高騰躍而起,人們可能因此以為我會飛。至於血,啊,血,這東西令我著迷。口渴時,我也確實喜歡血,溫熱的,滴溜溜的。而且我經常覺得渴。
 
現下,我名叫阿麗莎.波恩,簡簡單單的名與姓,用了幾十年。這名字於我,還不若風聲親切,我不執著。我一頭金髮光滑如絲,一雙湛藍眼睛彷彿長久瞪視火山裂槽的青玉。以現代標準,我的身材算嬌小,穿平底鞋時才五呎三吋高,但我的手臂和雙腿肌肉結實,好看的那種結實。我開口之前,看起來不過是個十八歲大的女孩;一旦說話,我表情冷漠,聲音迴響著無窮盡的滄桑歷練,人們覺得我其實成熟許多。但連我自己也很少想到我是何時出生的。金字塔在蒼白月亮下壘砌起來時,我在那裡,在那時的沙漠裡。不過,我最初的家鄉不在那裡,而且早在那之前我已經出生。
 
我需要靠血維生嗎?我擁有不死之軀嗎?經過這麼長久的歲月,我依然不知道。我喝血,因為我渴望。但我也能吃一般的食物,並予以消化吸收。我需要食物,一如所有男人和女人。我是活的,會呼吸的生物。我的心會跳動─此刻,我就聽到它跳動的聲音,在我耳朵裡迴盪如雷鳴。我的聽覺非常敏銳,一如我的視覺。一哩外一片枯葉從枝幹剝離的聲音,我聽得見;月球上的隕石洞,我清楚看見,不用望遠鏡。隨著年歲增長,這兩種感官越來越敏銳。
 
我不相信奇蹟。不過,如果你相信,我的再生能力就是奇蹟,而我的免疫系統固若金湯。若我手臂遭刺,傷口可在幾分鐘內癒合,毫無疤痕。但是,我如果被目前流行的木椎刺中心臟,說不定會死。一旦身體被插進一把刀,即便是吸血鬼之軀,也很難痊癒。只是,這種事我沒試過。
71 2 3 4 5 6 7 下一頁 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