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五社聯合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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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

我在車站的書報攤買週刊。

買到了一本,但想買的另一本已賣完。無奈之下只好去書店買那本,但這種抱著已經別家買來的週刊去書店的情狀,難免有種種不自在。

這可不是你們店裡的喲,是我在前一個地方買的──必須讓店員認識到這點。說穿了,必須小心別讓人家以為我是扒手。

把還沒看過的週刊捲成一團,故意在入口的店員面前晃給對方看才進門。

要買另一本時,「啊,這本是在車站買的。不好意思。」

諸如此類,忍不住多此一舉地道歉。為了預防萬一真的被誤認為扒手,不如先記住其中某一頁的標題,藉以證明自己已經看過一部分了?我忍不住這麼胡思亂想。平時看似莽撞勇猛,原來這麼膽小啊,照這樣看來我今後也沒啥出息,認清我的前途後不禁為之黯然。

我都是在住處後面的小超市購買日常用品。美其名曰超市,其實不久之前還是蔬果雜貨店,由於貨色好,店裡的人也誠懇周到,我大概兩天就會去一次。

但是,五分鐘路程之外的地方有間著名的大超市,我也會去那裡買東西。買東西時,順便也會把平時習慣在附近小超市買的白蘿蔔啦、蔥啦,一併在有名的大超市購買。

拎著有名超市的紙袋時,我會刻意避免經過小超市,但有時心不在焉,腦袋與兩腳各自為政,不自覺就走到小超市的門前。

尷尬的是,偏偏在這種時候,小超市的老闆正在店門口收拾空紙箱。

「天氣真好呢。」

老闆還對我如此打招呼。

我就像在新宿御苑的園遊會承蒙天皇陛下贈言時(我沒受過陛下邀請所以不清楚),驚呼一聲,呆立原地,嘴裡喃喃咕噥語無倫次的招呼詞,鞠躬時腰比平時彎得更低。外遇的心情說不定就是這樣吧?我這個沒經驗又不解風情的呆子,好像忽然有點開竅了。

若只是這樣罪過還算小,問題是我有時還會拎著知名超市的袋子走進小超市。就在我忘記買三葉芹或生薑時。

在知名超市,一次就會買個三、四千圓,但小超市每次只買一百圓或一百二十圓的東西。愧疚感多少也令我有點畏縮,上哪買菜應該是顧客的自由吧,犯不著為此卑微示人,雖然有點心痛但我還是如此強裝若無其事。外遇歸來的人,正因心虛不免虛張聲勢的心情,也是在這種時候稍有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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