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五社聯合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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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寫作風格的手冊。自從我修讀一個心理學入門課程,指定參考史壯克和懷特合著的《寫作風格的要素》(Strunk & White: The Elements of Style),寫作指南便成為我最喜愛的文學體裁之一。這不光是因為對於完善寫作技藝這項畢生的挑戰,我喜歡有人給予忠告。也因為令人信服的寫作指南,本身也必須寫得好,而最好的寫作手冊就是它所提忠告的模範。威廉.史壯克(William Strunk)的寫作課程筆記,經他的學生E.B.懷特改寫而成他們所合著的那部著名小書,珠玉紛呈而不解自明,比如說「用名詞和動詞來寫作」,「把強調詞放在句末」,還有最佳的、首要的提示:「略去不必要的字」。很多有名的風格大師運用他們的本領來解釋這門技藝,包括: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雅克.巴贊(Jacques Barzun)、安布羅斯.比爾斯(Ambrose Bierce)、比爾.布萊森(Bill Bryson)、羅伯特.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崔西.季德(Tracy Kidder)、史蒂芬.金(Stephen King)、埃爾莫爾.倫納德(Elmore Leonard)、法蘭克.盧卡斯(Frank Laurence Lucas)、 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威廉.賽斐爾(William Safire);當然還有懷特本人,這位受人喜愛的、《夏洛特的網》(Charlotte’s Web)和《一家之鼠》(Stuart Little)等書的作者。這位出色的散文家這樣追憶他的老師:
 
在我上他的課那些日子裡,他略去了那麼多不必要的字,而他是那麼強有力地、熱切地、興味盎然地把它們省略掉,他往往看來像虧欠了自己什麼,成為了沒更多話可以講而還有時間待他填滿的一個人,彷彿一個把時鐘拋在後頭的無線電先知。史壯克用一個簡單的把戲擺脫這困境:他把每個句子念三遍。當他在課堂上發表有關簡練措詞的演說,他身子前傾靠著桌子,抓著大衣的翻領,以嘶啞、似帶陰謀的腔調說:「第十七條規則。略去不必要的字!略去不必要的字!略去不必要的字!」1
 
我喜歡閱讀風格手冊還有另一個原因,和把植物學家引向花園、把化學家引向廚房是同一原因:它是我們科學的一種實際應用。我是一個心理語言學家和一個認知科學家,而所謂的風格,說到底不過是人類互動中字詞的有效運用。對於要把這些知識範疇向更廣大讀者解說的一個人來說,這就更令他全神貫注。我思考語言如何運作,這樣我就能最好地解釋語言是怎樣運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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