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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戀形式與養育態度

父母的依戀形式是如何傳遞給孩子的呢?為何有許多案例顯示,即使雙親健全,在正常家庭中教養長大,仍有不少孩子發展成不安全型依戀形式呢?

關於這個問題,其中一個答案是「與父母的干涉方式有關」。

表現出逃避型依戀模式的孩子,其母親往往缺乏對孩子的感受性和回應性,對孩子漠不關心,與孩子的關係淡薄。

另一方面,表現出反抗/矛盾型依戀模式的孩子,其母親則可能具有強烈焦慮或神經質等特質,有時對孩子過於嚴格、過度干涉,有時又過於溺愛,然而孩子的表現一不如她意時,又會採取冷淡的態度,呈現兩極化的矛盾傾向。這樣的母親無法無條件接受孩子,給予孩子安全感,只會要求孩子必須乖巧懂事。因此,孩子很容易形成時而陰沉時而開朗的矛盾性格。

表現出紊亂型依戀模式的孩子,其母親的特徵則是隨情緒起伏而大幅改變對待孩子的態度。這樣的母親通常精神不穩定,容易出現虐待孩子的行為。

以米歇爾.恩德的例子來看,他的母親具有強烈依戀焦慮行為,父親凡事冷眼旁觀,屬於逃避型依戀。恩德本身的依戀模式更接近與母親相同的焦慮型,為了克服這一點,恩德的性格最終發展成試圖控制周遭氣氛的控制型依戀模式。幸而,恩德至少還擁有母親過剩的愛,與母親之間的依戀關係也算是相對穩定。這一點也確實守護了他的人生。就這層意義來看,下個例子的比爾.柯林頓是否也屬於相同的狀況呢?

無法保持適當距離

依戀障礙者表現在人際關係中的特性之一,就是無法拿捏與別人的距離。不是離得太近就是太遠,無法與人保持適當距離。有時與人非常生疏,即使花上好幾年也無法卸下心防,有時卻能很快與人建立起親密關係,又很快疲於太近的距離而結束關係。即使能夠保持適切的距離,一旦這段關係長久持續下去,又會因為太密切而造成彼此精神上的損耗。

人與人之間距離的調節基礎,建立在每個人的依戀形式上。擁有不安全型依戀形式的人很難與他人保持適當距離,也很難維持對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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