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小說大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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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認為,小說家必須要擅長幾項技巧才能贏得讀者的心,光是文法正確還不夠,情節得要緊湊、角色得要動人。但作家要擁有廣大粉絲還要具備更多能力:洞察人性、創造高潮迭起,就連標點符號也要用得精妙。這都是好作家的基本條件,只要投入時間和努力,幾乎所有優秀的作家都會有讀者支持。但要大賣到讓幾十萬、上百萬人同時買單,除非有歐普拉在背後推波助瀾,否則這本書必定是具備了某種極為罕見的魔力。很多人認為《龍紋身的女孩》、《格雷的五十道陰影》、《姊妹》、《控制》和《達文西密碼》能大賣都是因為幸運,但這樣的運氣就像樂透般無法捉摸。

文學雜誌《書人》分別於1891年及1895年在倫敦與紐約推出「每月書籍銷售榜」,這些排行榜以城市為統計範圍,每個月列出銷量最好的六本書。這些榜單為出版業帶來了兩項全新的意義:首先,這份榜單完全只看銷量,不看其他,而且可以拿給讀者做為推薦書單。讀者在買書的時候不必再只侷限於少數一兩位書評或出版商的意見,而是可以透過暢銷書單看到其他讀者的喜好。從過去到現在,讀者的選擇都是暢銷書排行榜的唯一指標。

這樣看來,「暢銷書」這個詞理當和書籍的品質或種類無關,它也不是「類型小說」或「大眾小說」的同義詞。然而,文壇裡有些人就是瞧不起暢銷書,他們覺得大眾品味怎麼可能會好,但其實數字本身是客觀的,呈現出來的也都是事實。暢銷書其實包山包海,有普立茲獎得獎作品,有美國經典文學,也有大眾市場裡知名作家的小說。暢銷榜上有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童妮.摩里森、女權作家瑪格麗特.愛特伍,也有懸疑推理小說家麥可.康納利和言情小說作家黛比.瑪康珀。這就是為什麼暢銷書單富含文化深意、值得我們探究的原因。
 
很顯然,對作家來說,寫出一本暢銷書很有價值;對經紀人或編輯來說,能找到一本暢銷書也很有價值。對書商也不例外──有些書商之所以能一直經營下去,就是靠那幾本暢銷書在賺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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