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學」(aesthetics)一詞出現至今不到三百年,詞彙源自希臘文「aisthesis」,指的是「感知或官能的知識」。一七三五年,二十一歲的德國哲學家亞歷山大.鮑姆嘉登(Alexander Baumgarten)出版的碩論《詩的哲學默想錄》(Meditationes Philosophicae de Nonnullis Ad Poema Pertinentibus),是歷史紀錄上首次有人使用「美學」一詞。鮑姆嘉登指出:「『概念/想法』(中略)被視為邏輯的客體;『接收到的事物(即,情感與知覺)』(中略)則被視為感知科學,或是美學。」後來鮑姆嘉登在未完成的著作《美學》(Aesthetica)之中,進一步闡釋這個概念:美學是一門新學科,應該探討情感與知覺(這些正是詩的要素),好達到詩的完備目標,即是「美」。(雖鮑姆嘉登自覺只精通詩學,但他打算最終能將他的美學涵蓋所有藝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