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資訊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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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次發現自己可能是個虛構人物,是在印第安納波利斯北區就讀一所名叫白河高中的公立中學時。受制於某種龐大到我無法認知的力量,我必須在一定的時間(中午十二點三十七分到一點十四分)吃午餐。如果那股力量調整了我的午餐時段,或是那幫助編寫我命運的同桌選擇了不同的話題,我就可能得到不同的結果,或者至少是不同的過程。但我開始明白:你的人生是講述關於你的故事,但不是由你自己述說。
 
你當然可以假裝自己是作者。你必須這麼相信。十二點三十七分,單調的鈴聲響起,你心想:我現在要去吃午餐。然而事實上,做決定的是鈴聲。你以為自己是畫家,其實卻是畫布。
 
學校餐廳中,幾百個聲音同時在叫囂,對話變成無意義的雜音,就像沖刷岩石的河水。坐在散發強烈人工光線的日光燈管底下時,我想著,每個人都相信自己是個人史詩的主角,但其實我們基本上是相同的有機體,群聚在這個沒有窗戶、瀰漫著消毒藥水與豬油氣味的大房間。
 
我吃著花生醬和蜂蜜三明治,喝著胡椒博士碳酸飲料。老實說,我覺得咀嚼動植物並吞下食道這個過程頗噁心,因此努力不去想自己正在吃東西,可是這麼做就等於是在想這件事。
 
坐在我對面的麥可.透納正在黃頁筆記本上塗鴉。我們的午餐桌就像歷久不衰的百老匯:卡司幾經更迭,角色卻沒有變化。麥可扮演的是「藝術愛好者」,和他聊天的黛西.拉米瑞茲則是我「最勇敢的死黨」。我們從小學就認識,不過在其他人的喧鬧聲中,我聽不見他們的談話內容。
 
我的角色是什麼?我演的是「親友」。我是黛西的好朋友,或是福爾摩斯女士的女兒。我總是某人的某人。
 
我感覺到自己的胃開始處理三明治。即使在所有人的交談聲中,我還是能聽到消化的聲音。所有細菌都在咀嚼黏膩的花生醬,彷彿我肚子裡有一群學生正在餐廳用餐。我不禁抖了一下。
 
黛西問:「妳不是跟他去露營過嗎?」
 
我反問:「跟誰?」
 
「戴維斯.皮凱特。」
 
「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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