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五社聯合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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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生日禮物
 
一九四二年六月十二日
我會對你無話不說。
 
一九四二年六月十四日星期日
那天,六月十二日,我的生日,我一早醒來,驚喜的看見你和其他的生日禮物一起被擺在我的桌上。親愛的日記,你知道嗎?你是我收過最好的禮物。
 
一九四二年六月二十日星期六
寫日記,你能想像嗎?我以前從來沒有寫過東西,而且有誰會對一個十三歲女學生的自白感興趣呢?不過這並不重要,我就是想寫,把心裡的話全說出來。
 
紙比人有耐心。我不想把這個硬皮「日記本」拿給什麼人看,除非有一天我找到一位真正的知己,否則誰也不會讀到這本日記。
 
為什麼我要寫日記呢?因為我沒有朋友。
 
有人會知道,一位十三歲的少女竟感到如此孤獨。我有疼愛我的父母,一個十六歲的姐姐,還有大約三十個可以稱做朋友的人。我也有一群追求者,他們在課堂上會用破裂的小鏡子來偷看我。可是,我跟誰都無法推心置腹。我需要一位知己。
 
就讓這本日記當我的知己吧!我還要給這個朋友取名叫做「吉蒂」。
 
我的父親,是最可愛的一位父親,三十六歲時和我的母親結婚,那時我的母親二十五歲。我的姐姐瑪格特於一九二六年在德國法蘭克福出生。接著,我在一九二九年六月十二日出生。我們是猶太人。父親在一九三三年來到荷蘭,當上生產果醬的荷蘭奧培克塔公司的經理,後來他把我們一家人都接到荷蘭定居。
 
我們的生活並非從此平安無事,留在德國的親人受到希特勒鎮壓猶太人的法律迫害。在一九三八年的大屠殺後,我的兩位舅舅逃到了美國。
 
一九四〇年五月以後,德國人進駐荷蘭,猶太人更是苦不堪言。反猶太人的法律接踵而來:猶太人必須佩戴一個黃色六角星;猶太人必須交出自己的腳踏車,不許乘坐電車,也不許開車;猶太人只能在下午三點到五點之間在指定的猶太人商店買東西,也只能去猶太人開的理髮店;晚上八點到早上六點,猶太人不准在街上走動;猶太人不可以在花園或是陽臺上逗留;猶太人不得進入劇院、電影院或其他遊樂場所,也禁止去游泳池等體育場所;猶太人只能上猶太學校……。這也不准、那也不准,甚至有人說:「我已經什麼都不敢做了。」
 
雖然如此,至今為止,我們一家四口過得還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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