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諮商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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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貽琦時代的開啟
 
重返清華園
 
一九三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南京教育部函請行政院同意。十月十四日任命。十二月三日,梅貽琦正式到清華校園就職並作了著名的「大學與大師」演講。有道是三年不飛,一飛沖天;三年不鳴,一鳴驚人,梅貽琦在海外悄然無聲地蟄伏、隱忍了三年之後,終於迎來了展翅騰飛,一鳴驚人的歷史契機。
 
與十六年前首次入清華園任教不同的是,此次梅貽琦以校長之尊,入住清華園最顯赫的第一住宅區──甲、乙、丙三所中頭號官邸──甲所。按馮友蘭的說法,由校長、教務長、祕書長三巨頭所居住的三所官邸,學校不向他們收房租,但在馮氏到清華的時候,只有甲所不收,其餘二所皆與教授同等待遇。梅貽琦甫一入住甲所,與其他二所同,不但向學校繳納房租,且原有的額外待遇全部取消,如梅夫人韓詠華之回憶:「任校長期間,月涵廉潔奉公的作風仍像在監督處一樣。過去甲所住宅的一切日用物品包括手紙都是由公家供給的,有公務人員按時送到。月涵繼任後一切全免,公私分清,私宅的一切自己掏錢。我和月涵一起進城時可以坐他的小轎車,我一人進城時永遠乘班車,從未要過他的小車。」又說:「月涵擔任校長後,他的生活幾乎就只有做工作,辦公事,連吃飯時也想著學校的問題。……他對生活要求很簡單,從不為穿衣吃飯耗用精力,也不為這些事指責家人。」
 
梅貽琦掌校時四十二歲,歷史的風雲聚會,終於把他推向了校長的位子。既然歷史在一個前行的夾縫中選擇了梅貽琦,梅自當責無旁貸地承擔起歷史賦予他的使命。然而,重返清華、在地位上今非昔比的梅貽琦,面對的第一件事就是「校長治校」,還是「教授治校」,這一決定他本人以及清華前途命運的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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