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先連一張英文便條都沒寫過的我,到了普大後,突然跳進一個漩渦中,每天為動輒一篇三、四十頁的學期報告(每學期至少有三篇)擔心,光是Wade-Giles 拼音,和英文footnote 的作法就讓我感到很為難了。當時,我認為最簡單的辦法是隨手揣一個範本在手中。正好余老師在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發表了“O Soul, Come Back!”一文,隨手給了我一本抽印本。此後兩年時間,只要是動手寫英文報告時,我便先翻一翻抽印本,然後下筆。圖書館中鄰座的同學David Wright,則每每手持一本King James 的聖經,隨手翻閱之後再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