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書展_春季特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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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一些注意事項
 
網路上關於為自己工作的每篇文章,似乎都在讚揚擺脫全職工作束縛的好處,擺脫了全職工作,你就可以在世界各地的海灘上,在腿上擺著一台筆記型電腦,手裡拿著一杯邁泰 (mai tai)雞尾酒,自由、快樂的獨自工作著。
 
我們不斷得到這樣的思想:為自己工作是我們所有問題的答案,也是通往成功的唯一可靠途徑。但事實上,縱然我為自己工作的時間比大多數人都長,我仍然不認為這對每個人來說都是最好的選擇。我之所以這麼說,並不是因為有些人缺乏足夠的能力,所以無法創立屬於他們的一人公司,而是因為這麼做並非對每個人都有意義。這完全取決於你想做什麼,以及你想要怎麼做。
 
當你成為自己的老闆的時候,你沒有人力資源部門可以幫你處理薪水、福利以及培訓計畫;沒有會計部門幫你處理應付帳款與應收帳款,或者向那些還沒有付你錢的人追討;也沒有業務人員與行銷團隊為你拓展新業務。因此,除了你賴以維生的主要技能之外,你還得做其他所有的工作。有些人可以把這類工作做得很好,但對另一些人來說,這可能不是他們想花時間做的事。我認識的擁有自己的一人公司的人,他們大約花一半或更少的時間在從事他們的核心技能 (寫作、設計、程式設計等)。他們把剩餘的時間花在業務上──尋找銷售機會,寫他們的書,與客戶溝通、行銷等等。
 
因為總會有「為你自己工作!它比你現在做的任何事情更好!」這類訊息的存在,因此人們常會愛上為自己工作的想法,卻不了解當自己的老闆需要做什麼日常工作。或者如同奧斯汀.克隆 (Austin Kleon)巧妙的解釋:「人們都想成為名詞,卻不想在動詞上下功夫。」他們想要創辦人或執行長的職位頭銜,或是有著公司標誌的名片與精美的網站,但是他們忘了、或忽略了經營自己公司的日常考驗有多嚴峻。單憑一個非常棒的點子、或憑著熱情就想成功創業是不夠的。有想法、有夢想很好,但是如果你不採取行動並努力去實現,那麼想法與夢想就是廉價、毫無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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