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諮商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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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課
 
奇蹟只顯現於光明之中
 
接下來的二十課自成一個單元,並且共用同一主題,有如交響樂中主題曲和變奏曲的交互穿插、相得益彰。這一單元的主旨乃是在呈現小我之我與自性真我的鮮明對比,例如本課的焦點指出了,心靈在小我的詮釋及聖靈的提醒之間,是有選擇餘地的;我們可以視自己為充滿罪咎懼的小我,但也可以轉而接受自己是聖靈眼中的基督。這個主題同時還引出了另一個結論:身體既然是小我的化身,故我們的目標終究會轉向靈性,與自性認同。
本單元的第一課就用「奇蹟」來破題:選擇奇蹟乃是慧見之因,慧見則是奇蹟之果。可以說,本課再度提醒我們,慧見與肉眼之見毫不相干;然而,若想一探慧見之境,我們亟需以耶穌為師,學習放下小我的判斷,而以寬恕的透視鏡去看待世上的一切。
 
(1:1)你應銘記於心,奇蹟與慧見必須同步出現。
 
過去,我們早已為《奇蹟課程》的「奇蹟」一詞下了明確的定義,也就是「修正錯誤的知見」,它與外在任何事蹟或現象無關,純粹要我們把習慣著眼於世界的分裂、歧異、攻擊以及身體的目光,轉向耶穌的慧眼,視世界為學習寬恕的人生教室。總之,這種全新的眼光即是選擇奇蹟所帶來的立竿見影之效,亦即慧見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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