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試圖採取另一種不同的途徑,起點是再度檢視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本質。儘管所有人都使用「公司」這個標籤稱呼荷蘭東印度公司(本書也同樣採用這個稱號),但這個看似直截了當的名詞卻可能深具誤導性。被人稱為世界第一家跨國企業的荷蘭東印度公司,確實擁有若干看起來頗為近似現代公司的特徵。不過,很特別的是這家公司還擁有主權能力,而這可是《財星》五百大企業當中最富可敵國的公司也不可能擁有的條件。因此,依循凡固爾(Jurrien van Goor)的說法,對於荷蘭東印度公司最貼切的描述,就是稱之為一個混合型組織,成功結合了企業與國家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