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Q4暢銷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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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或許是領導人的作風嫉惡如仇又魄力十足,因而認為員工不敢以身試法?像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曾霸氣拒絕政府官員索賄,還具名檢舉,沒想到他投資的南山人壽還是爆出一名葉姓基金經理人,買股之後將消息告知Line群組內200位成員,涉嫌利用公司資金炒股,並經營地下投顧。又可能是認為公司規模小,沒什麼錢可讓人覬覦?然而,許多外商在台的子公司,規模也都不大,所以常有一人身兼多職的狀況,這反而造就了舞弊的大好機會。我曾協助一家日商在台子公司調查弊案,該名舞弊犯身兼財務、會計、人資與總務四大職務,因此可以每月任意為自己調薪,並大幅調升自己年終獎金的金額。

既然做過舞弊健檢的企業少之又少、天下沒有完美的內控制度、老臣遠不如想像的忠心耿耿、企業文化的正直風氣也不如台積電、企業主霸氣又比不上尹衍樑、而且公司規模大小更不是舞弊是否發生的主因,那麼為何不好好正視問題,承認絕對有舞弊的可能性,誠實面對找出解方呢?

根據ACFE的調查,企業每年因舞弊造成的損失,約莫就是年營收的5%。台灣不少製造業都是「茅山道士」(意指毛利3%到4%的產業),毛利並不高,所以如果在老闆面前把相當於公司一年營收5%的鈔票燒掉,絕對會氣得跳腳,因為原本的低毛利可能就因此燒光光,而且還不夠燒,弄得轉盈為虧。既然營收5%不見絕對會跳腳,那舞弊為什麼和老闆們無關呢?

如果你不是老闆,只是領薪水的上班族,那麼舞弊是不是就和你沒有關係了?

關係可大了。

舞弊究竟干我什麼事?

倘若你是管理階層,員工瞞著你收受賄賂或盜用公款,你該如何處理與善後?身為主管的你,有沒有督導不周的責任?這樣的疏忽會不會成為履歷上的污點?如果嚴重到造成公司或投資人的損失,可能還得面臨求償的訴訟。甚至,如果員工誣陷你,聲稱這些決策都經過你的同意,或是謊稱是你交辦的,想拉你一起下水,怎麼辦?

前面提到銀行理專挪用客戶資金的案件頻傳,時任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已下最後通牒,若2020年再發生理專挪用弊案,將向上究責至總經理。而之前發生的理專挪用案,部分銀行也被要求檢討總行主管和分行經理的責任。

如果你不是管理階層,只是聽命辦事的基層員工,那舞弊是不是和你八竿子打不著了?

很抱歉,想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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