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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掩蓋了的真相:政治現象背後的私生活因素
人的情欲和性欲在社會關係所允許的時候、範圍和程度內,對社會歷史的發展產生的重大影響卻是毫無疑問的。如果沒有人的情感和性欲,血親關係和婚姻關係等重要的社會關係是無法形成的。而這些社會關係一旦形成,對處於社會峰頂的政治領袖的影響便常常不可低估。在中國古代數千年的政治史中,君王因私人情欲的原因、或因荒淫無道而直接導致國家衰亡、或因專寵后妃造成後宮干政,陷整個王朝於混亂中的例子都不勝枚舉。前者有商紂王殷辛、秦二世胡亥、隋煬帝楊廣、明世宗朱厚熜等,後者也有唐高宗與武則天、清咸豐皇帝和葉赫那拉氏(慈禧)等故事。甚至在文明社會裡,人的情欲和性欲也常常插足到重大的政治生活中去。如果不提凱撒大帝和埃及女王的風流豔史,便不能全面地揭示羅馬帝國興盛和衰落。英國的新教改革儘管有更深遠的根源,但亨利八世不斷喜新厭舊的離婚案卻是它的直接原因。
說起「后妃干政」,人們很可能會自然地想到文革中的江青,並認為她在文革扮演的不可一世的角色是她作為毛所寵愛的「夫人」的結果。其實,這裡有很大的誤解,因為江青的「干政」實際上首先是她在毛的私人情欲中失寵的結果。1949年中共建國時,江青不過35歲,尚是一個風韻猶存的年齡。但是她和毛在豐澤園中已經分居兩室,很少得到毛的眷顧了。顯然,這和毛澤東的多次婚姻中一貫的有始無終、喜新厭舊的特點有關。但另一方面,江青在那時不幸得了嚴重的婦女病——子宮頸口糜爛,後來又被診斷為子宮癌去蘇聯治療。對於性欲極為旺盛的毛澤東來說,疾病也使她自然在實質上失去了毛在性關係上對她的寵愛。但是,毛澤東礙於他偉大領袖的名聲,既不想離婚,又想滿足他的婚外淫欲—「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這就必須要得到他的合法夫人江青的默認。當然,如同任何一樁民間法庭外了結的這類「不離婚案」一樣,這種默認也必然是丈夫對他名義上的妻子的補償為必要前提的,只不過毛對江的補償不是在金錢上而是在政治上。根據在毛身邊多年的工作人員在文革中的回憶:「毛和江談了一次話,有了『協議』,毛向江點明了自己的私生活問題,毛要江不要過問毛的私生活,代價是毛在政治上提拔和保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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