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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完成,顧客就會自己上門』不是不可能發生,但只想著靠它,就太天真了,」我曾經問傑森.弗萊德(Jason Fried),2004年時,他是如何將網頁設計公司37signals(現在是Basecamp),轉變成擁有數百萬用戶平台的app公司,他告訴我,「產品要說話,就必須有表達的對象。」
艾爾.賴茲(Al Ries)和傑克.屈特(Jack Trout)很可能是最偉大的兩位行銷人。他們承認執行長都很忙。執行長要開會、接電話、應酬,還有許多日常責任。所以,執行長當然會授權其他人做行銷。但這真是大錯特錯。「如果真的要授權,」賴茲和屈特說:「應該授權的是下一次的資金籌備主席工作。(參加國葬的是美國副總統,而不是美國總統。)」身為領導者,你有很多事情可以少做,但是最不能少做的就是行銷。你的產品需要一個擁護者。如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所說:「(每個專案)都需要有一個人說,『我要讓這件事成功』,然後努力去做。」
這個人必須是你。行銷是你的工作。不可以交給其他人。沒有什麼魔法般的公司可以接手這項工作,包括我的公司。即使你是名人,即使你有一百萬個推特粉絲,即使你有十億美元在手,或背景如何顯赫,這仍是你的工作,而且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只有你才能將你的偉大創作,盡可能讓最多人看見。
接下來要做的,是以投入創作同等的創意和精力,投入行銷。很多人可以創作偉大的作品。但不是每個人都全力創作,同時也全力讓它成功。行銷是你與他人的差異化的機會,讓你勝過其他才華洋溢卻認為成功理所當然、或是因怠惰而未能更進一步的人。
但是,要怎麼做?這是關鍵問題。我知道。你不是天生的行銷好手(或者你認為你不是)。你的資金不足,也沒有時間或技巧。這些藉口,我從客戶、同事和大型會議與會者口中聽過不下數百次。
如果你願意撥時間,我可以告訴你怎麼做。我保證,這比你想像的簡單。
我還要告訴你另一件事:行銷是工作,而且是你的工作,但也是有趣而值得的工作。你銷售的是你相信的作品,你為它投資了很多,你知道人們會喜歡。如果是沒人想要或需要的東西,或許還可以把推廣的責任推給別人。但這是你的作品,為什麼要讓別人享受所有的樂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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