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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股銳利,讓蔡瑋森不禁想起了判決書上,在十幾年前,重擊刺進被害人胸口的酒瓶玻璃碎片。
黃遊聖已經走了出去,從這座深不見底的水泥黑洞。
二監門外,是一片開闊的鄉間荒涼,沒有任何人在等黃遊聖,甚至連一台計程車都沒有。
從小單親的黃遊聖,在他入監的前幾年,爸爸偶爾會來探望他,更偶爾才會匯給他幾百元的生活費,但黃遊聖並不責怪他,酗酒成性、窮困潦倒的爸爸能為了他省下一點酒錢,還能保持清醒來看他,他就已經非常意外。雖然後來已經好多年沒再看到爸爸,最後的消息是他又失業了,或許他現在也在某座監獄服刑吧?無妨,畢竟黃遊聖離開監獄,本來也就不打算回去他在更多年前,早已離開的「家」。
揹著沉重背包的黃遊聖,獨自徒步走了好一陣子,他在一間路口的便利商店買了一包七星中淡,一個打火機,吃完陌生的微波食品,裝在紙袋裡的錢少了一些,然後他繼續徒步前行。
他有目的,卻沒有目的地。他徒步,換了幾台公車,又徒步,換了一台偶然經過的計程車,最後獨自走著山路向上,天色逐漸轉黑。
他在山路旁找了一處無人空地,終於站上漆黑的山頭,遠眺著下方不知道是雲林還是嘉義的城市燈火。
他點了一支菸,想起在獄中老許接濟他的每一根長壽。
他卸下背包,將包裡的法律教科書一本本倒落在地,凌亂的書堆中,半開半掩著滿布鉛筆線條的幾千張書頁。
他拿起了其中一本,刻意地選擇了那本黑白書,用打火機將背面的左上角點燃,橘紅火焰慢慢侵吞了「白與黑」三個字,再緩緩延燒到白與黑的分界,成為一團不復辨識的火種。
於是成堆的法律教科書一同焚燒起來,火光映照著他的臉龐,在冬夜裡,他同時感到寒冷與溫暖。
書裡頭的文句彷彿都融進了他的心裡,在那扇鐵窗內的多少年,他緊緊摸索著那些文字,像是墜入新世界的深谷中,他唯一能夠拉住自己的繩索。
如今他抽著菸,看著熊熊焰火。
他今年要三十歲了,三十而立,他正站立在這片焚燒法律的山頭。
這天是二0二三年一月十七日,台灣國民法官法施行的第一年。
§ 第一章 分發
二0二二年八月,雲林縣虎尾鎮,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從大門口的傳統噴水池往內望去,法院是一座兩、三樓高、外觀老舊的灰色建築,它佇立在此,已經靜靜聽訟了五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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