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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朋友乾脆將另一半當提款機,反正錢有進來就好,人沒回來無所謂;但為了化解對這種無意義婚姻的怒氣,她報復性地刷老公的卡,然而金錢無法填補心靈的傷痕與空虛。到最後,這份抑鬱化為攻擊身體的病痛,這位朋友只要跟老公在同一個空間,頭就會爆痛、想吐、呼吸急促,最終因為身體真的撐不下去而離婚。

很多人都覺得,既然改變要付出很大代價,那不如將就吧,就這樣過一生;卻不知道無愛的家庭對心靈帶來多少內耗,這樣的代價其實更大,因為內耗對身心的傷害遠比想像中還要嚴重。

我們在猶豫要不要離婚時會考量到很多事情,但婚姻關係裡,其實從頭到尾就只有夫妻兩人。婚姻涉及的身心連結和情感需求,沒有第三人可以提供;那些看熱鬧看笑話的親戚們無法提供,我的小孩也無法提供,因為我和孩子是親子關係,不是婚姻關係。

婚姻關係裡,終究只有我與伴侶。

如果當初決定結婚不是因為小孩,那麼考量要不要離婚時也不應是「為了小孩」。小孩無法解決婚姻問題,不離婚,問題還是在那裡。我認為可以為了自己的考量不離婚,但不要為了小孩不離婚,大人無力處理的婚姻問題,不該丟給孩子承擔。

離不離婚的抉擇,當從「為自己」來想。為自己離開一段有毒的關係、為自己遠離暴力、為自己找回生命的主導權與尊嚴——無論你對婚姻關係有任何決定,都請不要牽扯到孩子,而是一定要為自己。

就讓孩子好好地待在親子關係的身分裡,不需要為父母的婚姻關係承擔任何責任。

離婚終結的是婚姻關係,不是親子關係。

2-4 成為我自己

內疚感的假象


離婚後,我發現自己不想再迎合我爸對完美母親的想像,但我爸其實是父權社會下的縮影,事實上我抗爭的不是我爸,而是整個父權社會對女人的期待。

身為女兒,離婚彷彿被退貨——雖然是我自己要離的,但這個社會總覺得離婚的女人有問題。

曾經在我無法平衡工作和育兒時,我媽一句:「妳如果沒本事照顧女兒,當初幹嘛要把女兒留在身邊?」便擊垮了我的自尊心。我不就是因為想要做個「負責任的母親」,所以選擇離婚後把孩子帶在身邊嗎?難道讓小孩與她爸爸同住,你們會比較開心?為什麼我的父母看不見我有多努力?

原來,無論是身為女兒還是身為母親,在爸媽眼裡我都是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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