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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星火相伴的微光 2

與星火相伴的微光 2

  • 會員評鑑等級
  • 評鑑日期:2022/02/23

故事內容還算輕鬆愉快,主線不明顯,以主角兩人的相處為發散,最奇怪的是全文清水,到底是哪裡18限?總不是比綠JJ還嚴格,頸部以上就要限年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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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垃圾:美國四百年來被隱藏的階級真相

白垃圾:美國四百年來被隱藏的階級真相

  • 會員評鑑等級
  • 評鑑日期:2022/02/20

外文書翻譯的品質不佳不是新鮮事。翻譯講究信、達、雅。對於台灣的翻譯界來說,「達」 與「雅」 是不用談了,大部分連「信」都沒能達標。那麼多的爛翻譯裡面,這本書算是其中的佼佼者。

通常我很少注意譯者是誰,但是這本書爛到讓我google了她的來歷。師大英語系畢業,英國新堡大學的口筆譯碩士,不管怎麼看都算是顯赫的學歷。但是這本書的翻譯品質只怕連平庸都算不上。

大量的歐化中文就罷了,畢竟是現代人的通病。但是如此病入膏肓也是極度不可思議。比如:「他的理論中最驚人的部分在於,他描述的階級滿足感能夠透過自然的方式達成,或者,更直接地說,就是讓它自然發展」這種翻譯品質我不覺得比google小姐好到哪裡去,我們甚至可以直接把每個字反譯回去英文的原句。

Pat 2:
先前批評《白垃圾:美國四百年來被隱藏的階級真相》曾經提到譯者將sort這個詞彙錯譯為「品種」。由於舉的例子集中在第三章,我又回去細讀了這個章節。我發現這個錯誤的根本原因是譯者不懂為何原作者會使用sort這個詞彙。最明顯的例子是第109頁,譯文:如果說富蘭克林重視邊境的中間品種(middling sort)…他說賓夕維尼亞的「中間民眾」是「工匠、小店主與農夫」。

顯然前文指的 middling sort和「工匠、小店主與農夫」是相同的一群人。為何前者譯為中間品種,後者卻是中間民眾?品種與民眾在漢語的內涵沒有相同之處,為何譯者會使用「品種」這個怪詞?因為譯者不知道middling sort究竟指的是什麼。

middling sort到底是什麼?其實它就是早期現代歐洲用來指稱後來常用的middle class。middle class常被譯為中產階級,但是這個譯法是有問題的。middle class這個詞彙由來已久,從亞里斯多德在《政治學》就說城邦由極富階層、中間階層、極貧階層三種人組成,他認為由中間階層執政會是相對好的政治。由於對照組極富和極貧的存在,中間階層的劃分標準顯然以財富作為劃分。

到了工業革命前的歐洲,佔據社會中層的是農民和工商業者。這群人未必有明確的階級,為了區別同時期的金融家與資本家,這群人被命名為middling sort of people 或是middle sort。舉例來說,比如《The Middle Sort of People in Provincial England, 1600-1750》與《A business education for ‘the middling sort of people’ in mercantilist Britain》。有沒有發現第三章所謂的「工匠、小店主與農夫」不就是middling sort of people指稱的農民和工商業者嗎?

你也許想問:為何要用middle sort而不乾脆使用middle class來指稱這群人?這是因為middle class在這個時代指的是介於貴族和平民之間的資產家。因為工商業的發達,這群人累積了巨額的財富,可是卻沒有太多的政治權力,這時middle class所謂的「中間」是指政治權力的中間層級,並不是指財富的多寡。其後隨著公民權的普及,middle class當然喪失了政治權力分級的意義。它的意義轉變就暫不討論了。

middle class往往譯為中產階級,指的是財產或是職業,這是普羅大眾最熟悉的定義。可是階級的分類除了以財產與職業作為依據以外,階級意識認同也相當重要,比如前些日子的新聞「中產階級消失中? 4成民眾自認工人階級」。這也就是說middle class與中產階級帶有相當成分的主觀分類,不適合做為客觀指涉社會中層的用語,所以英文表示社會中層的詞彙才會除了帶有階級性的middle class還有非階級性的middling sort、middle sort、middle ranks…

由於譯者不懂這類的用法,於是譯出怪異的句子。比如:有多少人,即使是較好品種,會願意當上層階級的奴隸,如果他們能肆意、專橫地統治下層階級。(第111頁)這裡指的「較好品種」是指社會層級較高的人。又比如頁118的:或者馬車上的「較好品種」也看作是無知和不適任的呢?指的「較好品種」也是居於上層社會人士,並不是真有什麼生物學上的差異。

這個錯譯之所以嚴重在於《白垃圾》一書又提到頗多社會達爾文主義與優生學的內涵。不論你認不認同社會達爾文主義和優生學,他們都是基於遺傳或基因衍生而來的理論。但是由於錯譯,使得「此品種」未必是「彼品種」,讀者自然是愈讀愈迷糊了。

字詞的誤譯也頗嚴重。比如:「如果物質的表象能將私領主與富裕階級定義為較高品種,那麼相同原則也可以應用在社會光譜另一端的較低品種身上」原文應該是用sort。這個字固然可以指品種,可是這裡的原意明顯是指類別、分類、分級或是序列,漢語裡的品種更常做為生物學的定義,而且特別強調是經人工篩選及培育,具一定經濟價值和共同遺傳特點的動、植物。就算原文用的是生物學上的用語race,由於雙方同為人類,最適合的詞是種族,也不該使用品種。這個詞彙大量地出現在原書必然有特別的地位,如此誤譯會讓讀者覺得難以理解原書的意義。

更讓人忍受的是莫名其妙的自造語。比如:「(潘恩)知道他的聽眾都很買單,他把山雨未來的革命比成諾亞和大洪水,這將產生一個人類種族… 它們的自由成分將傳承下來」。這句譯文有兩個怪異之處。由前後文我們可以得知潘恩把革命類比為上帝對人間的清洗(大洪水),產生的新族群類似被諾亞方舟保護的殘存生物。可是諾亞在聖經裡是先知,他是人,不能等於庇護所(諾亞方舟),諾亞方舟也不可以縮寫為諾亞。「山雨未來」這個詞更是詭異,譯者顯然想表達的意思是「山雨欲來」,雖說「未」與「欲」看似有相通之處,語意卻有很大的差別,「還沒有」與「將要」是完全兩件事。「山雨欲來」又是成語,這個詞的出處是黃庭堅的詩,原句是「溪雲初起日沉閣,山雨欲來風滿樓」。成語不能任意變動,就像守株待兔,即使意思相同(遑論意思還不同),同樣不能任意改寫為守株待羊、守株待豬、守株待雞…就像胡說八道也不能為了強調極度的荒謬而自創胡說九道、十道,甚至是胡說百道、萬道、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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