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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海明威的巴黎妻子

我是海明威的巴黎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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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12/07/05

說到巴黎,想到的是海明威的名言「流動的饗宴」;說到海明威,除了《老人與海》、「男子漢」,免不了還會想到「海明威的女人『們』」──較常見到的名字,一個是曾擔任時尚雜誌編輯的寶琳,另一個是陪海明威走遍各地的瑪麗。而在這些女人出現之前、那個「最初的海明威的女人」,反而像一抹淡淡的影子。

許\是這個原因,美國作家寶拉.麥克蓮為海明威的故事創造了一個新的觀點:從海明威第一婚妻子海德莉的角度來訴說這位美國文豪的前半生。

當年的海明威還是個沒沒無聞、為各家報社撰文維生的年輕小伙子,年已二十八的海德莉則困居在宛如死水的老日子裡,幾乎不敢奢望幸福或快樂來到的一天。兩個人的相遇可說是致命的、有毒的,相距遙遠的星星終究難以抗拒對方的引力,一段不可能的戀情萌芽,他們擁有了彼此生命中最純粹豐美的一段,卻也為彼此的生命鑿下深深的傷痕。

與名人之間的愛情或許\是八卦的好題材,但是對海德莉而言,與海明威的這一段婚姻更像是對她自己人生的淬鍊。故事的起點,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幽閉在鐘形瓶內的女子──「我已二十八歲,像個老處女般住在姊姊楓妮家三樓……我以為我會像同學一樣,結婚成家,謀職立業……不管何種身分,她們總是忙著過自己的日子,做自己的事,犯自己的錯。而我,不知何故,卻卡在半途……還不知怎麼將自己解救出來」,這形象令人心驚,甚至避之惟恐不及,因為即便時空更迭,許\多女性讀者彷彿仍能在海德莉身上見到不願正視的自我的投射。

而後,愛情把海德莉的腳步帶往新的城市,婚姻則把她帶往全然陌生的國度。身處異鄉、與周遭的人或事格格不入,卻能為了丈夫的工作與夢想,拋棄一切,忍受物質生活的欠缺,壓抑自己的情緒,支撐丈夫的脆弱與寂寞。

愛情的溫暖與信任,讓這個女人成了最堅強的守護者,以致當我們與海德莉一同經歷愛情裡的疑懼、擺\盪、背叛,更是感到憤怒、痛心。

卻是在這樣的痛楚裡,我們看到一個女性的身影如何激烈蛻變。那一刻,當海德莉看著自己的丈夫與丈夫的新情人頻頻呼喚她跳下礁岩、加入海中等待的他們,她終於能夠傾聽、擁抱自己心中的聲音:生命中踩踏的每一步可以是為了自己,而非求全或成就他人;選擇離開,不必是敗陣告饒,而是明瞭了自己真正的天堂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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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罪

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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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09/08/31

就當年由老師帶著讀絲帕克(Muriel Spark)的經驗,我對宗教這點實在沒什麼印象(汗,也或許\是我自動忽略吧)。抱著這般惶恐的心情,讀著讀著,當年那種「似乎與作者有共謀而想呵呵笑」的感覺卻又浮上來了。閱\讀的樂趣之一,就在於理解、甚至能破解作者鋪下的哏。這種理解,不論深淺,就是會讓讀者感覺與作者似乎有了那麼一點默契,甚至想要偷偷笑說「作者好壞」之類的。絲帕克婆婆就是這樣的作家。

《脫罪》對我而言,說的是一個「階級包庇」的故事,一個「人自以為能夠躲過時間」的故事。魯坎自恃於貴族身分,以為殺了一個平民保母沒什麼了不起,他那些貴族友人也是同樣心態,並不認為幫助魯坎是「窩藏罪犯」。亦是同樣的傲慢,即使許\多人都知道魯坎「只吃羊排、燻鮭魚」,魯坎還是不改習慣,要吃什麼就吃什麼。而時間呢?不論是逃了三十年的魯坎,抑或改名換姓以為人生就此乾乾淨淨的希爾嘉,他們都認為留在時間裡的痕跡是能夠抹殺的、記憶是能夠改寫的,因此從不能真心反省自己做過的事,也不覺得奪取或欺騙他人的人生是什麼過錯。結果到頭來,不論過了多久,時間這東西永遠能在最意想不到之處咬你一口。作者雖在故事的結尾「暫時」饒了希爾嘉,但我懷疑希爾嘉那「一切都乾乾淨淨」的好心情能維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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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的名字呼喚我

以你的名字呼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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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09/05/16

很喜歡章名頁的設計。兩個若即若離的名字,在某一刻重疊。
你是你,我是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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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害羞」的話題不談。我總說《以你的名字呼喚我》是一個讓人想起初戀的故事。(噗,或許\有人的情感熱烈到人生每一次戀愛都是初戀啦,那真是非常好呢。)簡直是火光四射,逼人不得不正目注視的熱情。

所謂人心隔肚皮(超大誤)。另一個人的心思,難以掌握,無從揣度。明明好想好想靠近,但為了莫名的自尊或是羞怯,偶爾你反而把對方看得像仇人似的。

或是等一切發展到無可收拾的地步,你忍不住數算:究竟從何時開始的?是那句話?那個眼神?那個動作?你好想奔回過去那個起點,準確捉住那剎那火光,好讓這一切再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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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想過:戀人的身體如毒品……
對照書中場景,或許\改成「磁鐵」比較適切。那一場餐\桌下腳丫的追逐戰,算是全書我喜愛的幾個片段之一。而且結束的畫面也太精彩了(大笑)。

例如:兩人安靜坐在某處,只要看得見彼此,各做各的事也很開心。套句書中的話,「這就是天堂」。

例如:有些暗語是只有你們兩人才懂的。其中的曲折典故,不向他人說。那是你們共有的祕密,共有的遊戲。

例如:某個人自此成為你人生的「里程碑」。人生分為「某某人之前」、「某某人之後」。這個某某或許\並非你一生最愛,你卻明白生命就是從愛過這個人之後才開始分岔、自你原有的人生脫胎。

例如:年輕的戀人多麼可恨。強烈的渴望、強烈的否認,壞天氣一樣難以預測。

例如:「不知道」這句話讓人多麼難過。不論是天真或裝傻。千萬別對著愛情說,「不知道」。

例如:最最痛恨的,是時間。書中的少年主角艾里歐是這麼說的:「為了一個幾乎完全不再想起的人而激動不已……時間讓我們變得多愁善感。或許\,到頭來,令我們受苦的是時間。」是時間作弄你、束縛你。增添情感的強度,或者放大你的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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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害羞或懊悔。故事中的父親說得好:

「如果有痛苦,就去照料;如果有火焰,也不要掐熄,不要粗暴對待它。讓我們夜不成眠的退縮可能很糟,但眼見別人在我們願意被遺忘以前先忘了我們,也好不到哪裡去。為了用不合理的快速度治癒問題,我們從自己身上剝奪了太多東西,以致不到三十歲就已經破產。每次重新開始一段感情,能付出的東西就變得更少。為了不要有感覺而不去感覺,多麼浪費啊!(…)我們的心靈和身體是絕無僅有的。許\多人忍不住活得好像自己有兩個人生可活,一個是模型,另一個是成品,甚至有介於兩者之間的各種版本。但你只有一個人生,而在你終於領悟以前,你的心已經疲倦了。至於你的身體,總有一天沒有人要再看它,更沒有人願意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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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的記憶

奔跑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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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08/07/12

看到「騎單車橫越美國」這樣的情節設定,首先想起的,就是當年爆紅的美國電影「阿甘正傳」。

傻傻的阿甘,憑著人家一句話,就這樣一直跑一直跑。不一定有個目標或終點,就只是往前跑。

能夠這樣義無反顧、執著前進,也只有憑著一股「傻勁」才做得到吧。我們有太多生活的細節要維持,有太多人生的顧慮,常常無法光憑著傻勁,一路前進。我們猶疑,我們躊躇,我們幾番回首。或許\也揣測著前方有些什麼,卻寧願留在熟悉的道路上,要一個安心。

阿甘沒忘記「跑下去」這件事,《奔跑的記憶》裡的艾德卻忘記了。於是,艾德的人生漸漸化成泥淖,將他綁在原地。阿甘憑著傻勁一路前行,艾德卻也是一股傻勁而給人生拖住。說得更確實一點,是給失落、給親情拖住了。他忘不了親愛的姊姊受疾病所苦的樣子,忘不了那些他無法拯救的傷害,忘不了記憶中姊姊美好的樣子。

幸好,傻人有傻福。或者該說,老天關了你一道門,肯定會為你再開另一道門。同樣是人生與親情的失落,卻讓艾德重拾幼年的傻勁,邁向人生的新階段。

原來,人生不管走到哪一個地步,都能峰迴路轉。

一開始,我覺得艾德這傢伙好討厭。怎麼說呢。畢竟我很難喜歡一個只注意女生胸部的傢伙啊。你會訝異這人對這種事的「執著」。漸漸地,慢慢發覺,原來「執著」也不過就是這人的性格基調。艾德很少想太複雜的事。他喜歡抽菸,就抽菸;喜歡灌啤酒,就狂灌;下酒的蝴蝶餅(pretzel)更是吃個不停。而當他一個衝動騎上少年時期父親買給他的萊禮牌腳踏車,他也就一個兒勁地一直一直騎下去。

真神奇。即使我一開頭就知道艾德有一些年紀,卻在他這漫長的路途上,只看到一個純真的少年形象,往他心中認定的終點執著行去。那是他的姊姊,那是他家庭完滿的句點。一家人本該聚在一塊兒,不分離。

我看到一個童心未泯的孩子,想起水果的好滋味,想起野餐\的樂趣。看到一個善良的孩子,碰上需要幫助的人就幫上一把,甚至忘了自己的傷。看到一個念舊情的孩子,為了戰友已然變調的人生哭泣。

我們都冀望自己勿忘初心。我們都欣賞那些純真的心靈。我們卻也一樣害怕,我們珍視、渴望保留的人事物終究要離我們而去。於是我們壓抑不住渴求改變的心念,要流浪,要追尋。

傻呼呼的阿甘與艾德證明了這一點。給自己的傻勁一些機會,就這麼衝過人生的迷霧,也未嘗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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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對岸的窗

河對岸的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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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08/05/13

《河對岸的窗》是個關於創作不懈的故事嗎?沒錯。要說它是個愛情故事,也對。

就算是愛情故事吧,我覺得Brian Morton筆下的男女也不太一樣。一般的愛情故事,似乎沒什麼「過去」。你知道書裡的角色可能流過一些眼淚\,遇過不對的人,但是男女主角相遇之前的過往,似乎就僅止於如此簡單純淨,因為所有的複雜都要從他們相遇之後才開始,他們的人生是為了這一刻開始變化。但是Brian Morton不這麼寫。是因為書中的主角都不那麼年輕嗎?他們都踏過了三十歲的門檻,甚至都要面臨中年危機了。你可以感覺那些角色的過往是無法隱蔽、無法忽視的。你知道這不是在幾百頁起承轉合之後,就「從此幸福快樂」的故事。

偶爾我會聽到「只有『年紀到了』才能理解Brian Morton」這樣的說法。想想,也是。對於某個階段的人來說,太激烈太戲劇化的愛情故事,已經顯得太虛幻。真實的愛情可能只是不斷重複的某種情節、偶爾脫序演出的畫面、極平凡的日常生活。

對於「脫序」,Brian Morton無疑是幽默的。要說整個故事中最讓我念念不忘的場景,除了小狗、電腦,就是船(啊,有雷,只好馬賽克)。「正常人」大概不會有諾拉那般的反應;就算有,也可能會忍耐一下。但諾拉就是在這一刻,擺\脫了愛情(或者更該說是「需求」)施加在她身上的鍊鎖。不論他人看來如何荒誕不經或顏面丟盡,她在那一刻選擇了釋放自己內心之所欲,解放自己。

愛情裡面需不需要「理解」?理解之後,還可不可能愛?

Brian Morton不揭示他心中的答案,而是給我們一段追尋答案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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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昏時出發

黃昏時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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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07/12/26

忘了在哪兒聽過的,人生由六個巧合組成。
在我們心中,巧合之所以不僅是巧合,果然都是因為愛啊!(笑)我們不想只把這些小事件看成機率那般解釋,我們希望它們有意義,也一定要有意義。於是我們說,巧合其實是命定、巧合造就了愛情。

「黃昏時出發」具有同樣的浪漫性質。
故事情節設定的是一個暮年作家的人生再出發。可擴大來看,我覺得像是一切的再開始。好比我們某些夢想、某些投注熱情的工作、某些決定。起初有無比動能激發,行至中途或將近尾聲,卻突然熱情用盡,或是突然醒悟其不可能。眼見句點將近的時刻,我們能不能再重獲熱情,將句點變為逗號,重啟旅程?又或者讓自己成為反覆記號,回到樂段的啟始,放空自我,再來一次?

讀完這本書,我想立刻出門,向黃昏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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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個謊言

七個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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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07/12/20

每次提起這本書,我會先問對方:「你看過《竊聽風暴》(Das Leben der Anderen)這部電影嗎?」

除了相同的故事背景之外,關於「人性」與「祕密」這兩點的探討,我覺得也是類似的。


其實,對我而言,《七個謊言》是一個訴說「恐懼」的故事。

我們從小就知道,乖孩子不該說謊,說了一個謊就得編更多故事來圓謊。
不過,漸漸長大,怎麼覺得這就是一個以謊言構築而成的世界?不論是善意的,或是惡意的,總之你知道太誠實就可能活得不夠好。

James Lasdun筆下的人物,都讓我不免心生可憐之情。不論是積極尋找在自己研究室裡出沒的神祕人的勞倫斯教授,或是在東德外交官家庭長大的史蒂芬,都是受困於「愛」與「期待」的可憐人物。


在兩德分裂時期的東德,人為了生存,有時縱使萬般不願,也被迫要當個背叛者、告密者。Lasdun透過《七個謊言》這故事,點出在一個惡劣的社會中,人性如何遭到抹殺、人命如何淪落如草芥的困境。


史蒂芬從小為了符合母親的期望,想出要剽竊惠特曼的詩。而這個幼時的謊,令他受制於人,更要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兄長承擔莫須有的指責。這個他以為無傷大雅的謊,慢慢引發更多謊言,而他所得到的,卻是「恐懼」。

恐懼別人發現自己剽竊、恐懼令家人失望、恐懼無法得到愛情、恐懼自己所為遭到揭發。
他因謊言而得到的東西都不實在。

不僅是人生與愛情以謊言築成,連困境的解脫都要依賴謊言才能得到。

真是一個令人嘆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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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之書

失物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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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07/06/27

小男孩大衛失去了母親,而故事失去了訴說的主人。大衛記憶裡的故事,怕都是鏗鏘有聲;而我記憶中的故事,似乎一向安靜。

或許\是稚兒時期沒有記憶。自懂事以來,故事總以安靜面貌出現。二、三歲的照片,那個顯得非常陌生的自己,站在巨大書架前,從架上成排字帖裡拉出一本,似乎非常開心。我還記得我的第一個書櫃,大約只有一公尺高,最上層的書也能輕易取下,四層滿滿都是書。沒有說書人,書本只能以自己的名字或面目來吸引我。某段時期曾經著迷於探索世界的樣貌,而真正吸引我的卻是那些有美麗圖畫、情節怪異的童話故事。厚厚三本綠封面精裝格林童話是我的寶貝,再三翻閱\,幼時只覺得奇幻迷人,不知故事的殘酷可怕。再離奇荒謬的情節也讀得興味盎然,因為它們只是故事,闔上書頁便再不與我相關。

而後,似乎是某次重讀〈The Jupiter Tree〉時,意外感受到故事如何滲入現實的恐怖與殘忍,生吞活剝血淋淋的,想像的畫面,目不忍睹,不由得逐漸迷失在這反差極大的情緒裡。小時候喜愛的「好人」角色或所謂的「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已不再吸引我,反而是那些「其情可憫」的野獸讓我覺得還有興趣深究。



說實話,小男孩喪母之後,心中充滿憤懣,進而排拒繼母與弟弟,在我這未歷其境的大人看來,實在是很想把他抓起來大罵幾句。身為故事的旁觀者,看到戰爭、看到大人的為難,竟忘了故事裡的大衛其實只是個小男孩。他的世界只有最親近的父母,卻要面對摯愛將要被一一奪走的恐懼。
看到那些小小孩子要在殘酷世界獨自奮戰求生存的情節,總讓我覺得不忍。你會看到一些好壞好壞的大人,他們擁有的比這些可憐的孩子多上幾百倍,卻還要想盡辦法利用孩子的希冀想望,剝奪他們手中所有。不忍、憤怒,卻也明白這就是生存的掙扎。在一個太陽每日都要升起的現實世界,你得要自己面對、處理屬於自己的憂傷恐懼任何弱點。面貌身軀思想終會隨歲月成長,然而你內心或許\始終有個小小身影,那是你來不及呵護疼愛的幼小的自己、未竟的夢、一些遭現實壓制卻也不能放棄的溫柔心思。

看到大衛從一個不由分說排斥一切的小孩,「一關一關打妖怪」,開始懂得體會他人的保護與付出、體恤別人的隱私惦念,彷彿連自我都同大衛一起接受了心靈洗滌的儀式。你知道離開這個故事之後的人生或世界,並不一定變得更輕鬆完美,卻有一種「萬物終有時」的寧靜感受。失落終有時、遺憾終有時,體悟、接受,一切缺憾終也可能變得完滿。


難怪。難怪我看到康納利為《失物之書》中文版所寫的序,不免要嘆一口氣。他說:「人生有漫漫時間可透過磨難來教導我們;童年就該有自己天真與平安的時刻……盼望人生對你溫柔以待。」

盼望人生對你溫柔以待。
不論你是否曾經遭遇許\多磨難痛苦,希望往後的人生,對你溫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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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命旅人

奪命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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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07/04/19

雖然讀過的推理或驚悚小說不多,但讀完之後,有這樣哀傷感的,卻是第一次。


讀過《失物之書》(The Book of Lost Things),對John Connolly的文筆是很有印象的。若硬要拿個作者來比較,我覺得John Connolly給我的畫面快速感,跟Neil Gaiman很像。啪、啪、啪,像幻燈片一樣快速打出一張張強烈、幾乎是強迫印入你眼瞳一般的圖象。文字節奏也快,流暢,不必思考,輕易進入其中,迅速沈迷。

而John Connolly在其擅長的幽暗華麗中,又織入細細詩意。
這詩意並不甜美。要在John Connolly的作品中找到甜美,恐怕是找錯方向了。
他的詩意是令人默然無言的哀傷。不是齜牙咧嘴大張旗鼓非要你痛哭流涕的哀傷。而是淡淡盤旋,像隻徬徨不知所終的小白鳥,在你心上飛啊飛。你沒有方向,只能無言。

書中的凶手「旅人」,以其殘暴冷血卻深具「藝術性」的手法,擺\布那些毫無線索的執法者,甚至讓受害者遺族兼故事主角的前警員「菜鳥」派克都要失去自我——執法者竟以私刑處決「社會殘渣」。故事的主要背景設在美國的紐奧良,那裡有黑白種族歧視的歷史情結,還有沼澤地與濕熱天氣的糾纏,彷彿罪惡的匯流地,在在令人喘不過氣。派克在覷得命案線索一絲曙光前,要先解決小鎮的歷史傷疤(數起孩童綁架虐殺案),還要清理幫派的利益糾葛。每個人的喜怒哀樂在氤氳蒸氣中放大,原色般刺眼。

在血流成河的猩紅色調中,John Connolly透過派克之眼,探討邪惡如何誕生。「我身體缺陷之處,竟然也有惡魔般的力量。」若說人性本善,那麼,在我們一生中無數個受傷的時刻,邪惡或許\就像膿包一樣長在那難以癒合的傷口上,侵入體內換了血。有時,你只是想出一口氣或證明些什麼呀。在John Connolly的筆下,對歧視的容忍(3K黨的白尖帽是我覺得超邪惡的象徵之一)與某些死亡的漠視,美國成了金玉其外的殺人魔溫床。

而書中對「死亡」的探視,也是讓人不免一凜的。
「人體的奧祕一旦揭開,便會訴說人難逃一死的事實。但是,有多少人膽敢審視我們的內在?我們都是透過別人的死亡,理解自己生命的局限。即便是如此,只有極少數的例子,像是戰爭、死亡意外、暴力衝突或是謀殺,旁觀者才能目睹死亡的立即展現,或者親手製造死亡。生命短暫,會以猩紅的色調,血淋淋搬上檯面。」John Connolly提到memento mori,也讓我想起大學時讀過的小說《Memento Mori》(滿好看的喔,推薦)。人,的確終將一死。但是,由誰來扮演死神的角色?由誰來選擇死亡的繼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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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島

小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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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07/04/09

東野圭吾在小說《手紙》中,說了一個關於歧視與偏見的故事。
主角直貴想要到一個沒有歧視的世界。而書中另一個角色勸慰他,歧視無所不在,應該要活在當下,從零開始逐一建立與社會的關連,才有得到解放的可能。

其實我並不把東野圭吾的作品視為推理或犯罪小說。罪與罰背後的人性,才是我喜歡東野圭吾的原因(大推《單戀》)。不過,東野圭吾的闡釋,似乎都有點「悲壯」或「哀淒」。

最近倒是剛讀完另一本關於「歧視」的書:《小島》(Small Island)。
其實《小島》一書談到很多問題,不過,就「歧視」這點,Andrea Levy的闡釋方法,是比東野圭吾歡樂一些、顏色也比較明亮的。

《小島》的背景設定在二次大戰剛結束的英國。倫敦百廢待舉,有點民不聊生,大家都過得苦哈哈。然而,遙遠的加勒比海上,英屬殖民地牙買加島,卻有很多人抱著「英國夢」。荷坦思跟吉伯特這對牙買加裔夫婦就是如此。

大戰期間,吉伯特在英國服役。跟英國一比,他才發現自己的故鄉只是個多走幾步路就會跌下海的小島。戰後雖然暫時回到牙買加,卻一直想再回到英國。他的表哥艾伍德卻不這麼想。艾伍德要的是獨立的牙買加,認為志願服役去幫英國打仗的牙買加人,都是熱臉去貼英國的冷屁股。況且,為英國人打仗,牙買加人能得到什麼呢?連志願從軍都要承受膚色的歧視,英國這所謂的「祖國」,不過是個笑話罷了。

那麼,荷坦思為何要去英國?為了英國的大房子嗎?為了門上清脆響的門鈴聲嗎?為了去英國,她投下畢生積蓄,認為出身良好又受過高等教育的自己,必定能在英國謀得教職,過著令人稱羨的生活。想不到她到了英國,看到的卻是比故鄉蕭條的景色。倫敦人甚至不懂得好好穿衣服、好好吃東西。她的英國夢在一個小房間裡碎了……

《小島》的分量頗多,一本書沈甸甸的,不過,看過的都說好看。(笑)
透過膚色二黑二白、殖民與被殖民、角色對立的四人,《小島》闡述許\多主題。「祖國幻滅、殖民、歧視、戰爭與愛」,這些聽起來很沈重,但《小島》並不悲情,反而是戲謔、幽默、明快,作者即便對某些事有所批判,卻並不極端尖銳,而是帶有寬大的包容與理解。

我覺得書中的吉伯特,就是「活在當下、從零開始建立社會連結」的一個例證。他很單純,也因為單純而充滿活力與勇氣。或許\該說,每個人其實一開始都是單純的,該怎麼在經歷風暴後,重回那清朗的特質,就是一生的功\課──這件事可以在白人伯納德這個角色上看到一線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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