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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佛瑞迪佛的黑色禮物

傑佛瑞迪佛的黑色禮物

  • 會員評鑑等級
  • 評鑑日期:2009/12/10

 錯覺最常發生在視覺,我們常常分辨不出這東西是大而遠,還是小而近.我們也會看到接近地平線的月亮大得不得了.畫家也會利用是覺得錯覺,創造出一幅一幅的畫作來.像有名的例子:老太婆還是少女?

如果一開始就看成少女,要轉成老太婆,卻不是那麼簡單自然,還要花一點力氣,去除到腦裡的成見,重新看這圖片.

 不過,在文學家方面,會利用文字敘述,讓讀者不知不覺地掉入錯覺的叢林,最後在打開燈光謎底揭曉的作家,並不多見.比較常見的是作者在前面少給了一些線索,或是故意給錯的線索,讓讀者掉入陷阱.這種安排,如果功\力不夠,就會變得很故意,或是說:劇情轉得很硬.

而本書的作者,可說是錯覺的敘述高手.用文字描述讓讀者產生錯覺,最後恍然大悟,使閱\讀充滿樂趣.

 本書原名叫做 Twisted,twist 是指像是轉開水龍頭這種動作.試讀本裡的十篇短篇故事,就如同旋轉木馬一般,可能扭轉了一百八十度,到了相反的一面;也可能又轉了半圈,回到原地.沒到最後一句,是看不出來兇手是誰、脫身手法、主角之間到底有什麼恩怨情仇....

 每篇故事都可以用那句老話來形容: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這裡,就不能說破任何一個梗,害大家失去閱\讀的樂趣.故事篇篇精采,一讀愛不釋手,在這裡五顆星推薦.

 附帶一提的是作者Jeffery Deaver 還有個官方網站,有興趣的網友,可以上網看得更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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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夜園丁

黯夜園丁

  • 會員評鑑等級
  • 評鑑日期:2009/10/02

 三個警察因為發生了一件跟二十年前類似的殺人案件而聚在一起.兩位離開警界的,用他們的方法;還在警界服務的,用警察的方法.可是他們相信直覺跟他們說的:某某人,就是那個兇手.於是留在警界的那位,也動了歪念,想要栽贓....

 常常有人說: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
 
 果真是如此嗎?

 熱忱的警察堅持自認的正義,認定某個人就是兇手,只是苦無證據.沒有證據,就拿兇手沒輒,老警察想要衝進那個「嫌犯」的家找證據;奉公守法的警察,甚至想要人作偽證,來指認某個他認為是兇手的「嫌犯」.然而這些「嫌犯」甚至連涉嫌都不算.無辜的黑人常常被指認為兇手、吸毒..等等,他們只是沒事走在街上而已.最後,奉公守法的警察會製造證據,硬要抓那個被認定是兇手的人嗎?二十年前的命案,跟現在這個命案,兇手是同一個人嗎?

 小說寫得像部電影,劇情分成幾個場景平行處理.看似無關的場景,有小小微妙的關聯.看這部小說就像是在看美國文化,作者讓對話充滿了現代的美國俚語、職業運動、樂團等等流行文化.佈局細密,看似分散,最後又巧妙地回到主題.翻譯也翻得很棒,還會解釋那些聽不太懂得搖滾樂團由來,或是俚語裡的雙關涵意.在謀殺案主軸之外,還討論美國的黑白問題.黑人警探與白人警探、黑白種族的婚姻、黑人青少年受到的歧視等等,企圖呈現美國社會的現況與矛盾.

 看完之後,就想到某位名人對那些想當警察的年輕人問話:

 當警察是為了養家活口?還是除暴安良?

 這對所有行業都一樣,對職業有熱誠,還是當成賺錢糊口的不得已?美國警察裡面,有對破案有極高熱忱的,也有下班後還穿著制服到酒店當保鑣的,也有照本宣科的...當然,也有跟著花花世界一起墮落,在黑道裡扮白道,在白道裡當黑道的,收賄、搶錢樣樣來,因為他們是合法帶槍,權力比一般人都大.所謂,權力愈大墮落的也愈快,這句話,在小說中描述的警界也適用.警察主持的是正義嗎?沒有證據的時候,先押起來,再慢慢找證據嗎?對於萬惡的歹徒,大家會拍手叫好,但是如果那個被認為是萬惡歹徒的人是你呢?你不過是夜來睡不著,到外面走走,然後路過命案現場,還有目擊者看到.你又剛好失業,平常又滿嘴檳榔、滿口髒話....

 在這個失業率愈來愈高的時代,犯罪率也會跟著愈高的台灣,警察為了業績要提高破案率,如果沒有法定程序保護大家,我們很可能就這樣被當成罪犯,然後有一堆人看著報紙說:

 關個十年,不過是剛剛好而已.

你就這樣認了嗎?

在這裡推薦大家,這是本絕佳的好書,特別在這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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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

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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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09/10/02

 簡單講:這是一本精采流暢的小說,驚悚、懸疑、動作、科幻.五顆星推薦!!
你偶爾會皮膚癢癢嗎?

 這是一個像是外星人入侵的故事,外星人長得不是三頭六臂,也不是像章魚一樣有長長的腳,而是小小的、小小的孢子.據說有些孢子可以跨越星系傳播,在太空中不會死掉,落在適當的地方就發芽成長.

 只是這次,長在人的身上,然後身體發癢,最後人發瘋,開槍殺人萬了之後又自殺.

 美國的中情局出動了,以為是敵人的生化武器.我看最後外星人會被殺光,然後留個小活口當伏筆,以便以後寫續集.

 我的疑問是:如果外星人入侵的是疾病管制不好的,比如說台灣.沒有疾管人員可以取得簽證可以進來台灣.那麼,外星人就獲勝.所以選到美國,算是你外星人不長眼.


入侵美國的理由

 作者的設定完整,到後面,就會解答類似前面的疑問--為什麼要挑美國入侵?美國科技力強大,入侵之後被發現的機會很大,去那裡失敗率高,不如到非洲、到東南亞、到台灣,到那個沒人會注意到皮膚癢的瘋子有問題,或是看到這些瘋子也無能為力的地方去.為什麼?

 這個問題可以再延伸.為什麼不入侵狗啊~ 貓啊~~ 這些都沒有什麼疾管處的人來研究啊??! 

 科技實力剛好也是入侵美國的理由,因為外星生物需要科技.這也是星際旅行的答案之一.

 如果要飛躍幾萬光年,花費十幾萬年,人類如何移民到外太空呢?好啦!我們建造超級大太空船可以容納一千個男男女女好了.可是問題來了,經過十幾萬年之後,他們就通通近親通婚,遺傳疾病頻傳,然後一個一個變白痴,等到了適合人住的星球之後,原本優秀的太空人變成什麼都不會的後代.也不會建造什麼殖民地的.

 如果用上冬眠技術,可以解決近親交配的問題.可是要遇到跟地球一模一樣的星球,機率應該很低;萬一有,上面已經住了智慧生物,那該怎麼辦?打上一架嗎?贏了,就跟帝國主義軍隊一樣,佔了殖民地,然後可能就是原住民革命...;輸了,說不定就引來外星生物來攻打地球.這樣也有問題...

 <感染>裡的外星生物,想了一種方法.跟電影<異種>有點像,但是不一樣,更簡單、更有彈性.

 看這本小說,又快又流暢,有一點驚悚的感覺,看了皮癢癢,可是又沒那麼恐怖到不敢看.解謎的誘惑太大,還是一頁一頁翻下去.啊~~真是太精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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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鄉路

歸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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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09/10/02

 波蘭的伐木工人,在沒有規劃的伐木廠工作,樹木砍光了,公司解散,工人走路.故事的主角,開始了一趟到英國的打工生活.主角列夫,從發傳單的臨時工,餐\廳的洗碗工......最後,他存購錢了.可以回家開始他的夢想:與家人還有好朋友,開始他的事業.

 故事寫的很平靜,但是很精采.有男女愛情與友情的疑惑、純然的激情與忌妒、還有男人與男人之間的友情、中年喪偶的思念、兩個爸爸對自己無法見面的女兒的思念.透過列夫時常燃起的菸草,一個中年失業到外地打工的男人,訴說故鄉的大小事情,好像讓讀者真的看到他的波蘭故鄉.

 有鄉愁的不只是異地求生的外國人,即使在同一國內,有從鄉下到都市打工.波蘭看似離英國很遠,對列夫而言,鄉愁不是距離,而是不能回家的孤獨感.他要有朋友,即使是隨便講,即使只是聽聽.運氣不錯的列夫,在倫敦遇到也是異鄉人的房東,兩個沒有老婆的男人,並肩坐著,與酒精為伍,各自說著自己的苦悶.不過,故事如果只是這樣,那就實在不值得看.聊著自己的倒楣,不會讓好運降臨.行動才能改變,即使是小小的行動.於是,行動造成良性影響.列夫工作存錢,學習新事務.房東即使百般不願,也要開始戒酒,開始上工.好運最後都降臨到他們頭上.

 故事簡單,在平靜中起伏波瀾,可是又不會突兀離奇.作者劇情安排很棒,翻譯的文筆更棒.故事寫得很棒,一口氣順順利利地看完.也推薦大家一看.

原文載於:http://op-reading.blogspot.com/2009/09/blog-post_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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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魔的足跡

惡魔的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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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09/10/02

整部小說瀰漫著幽暗的恐怖氣息,儘管場景講的是艷陽高照的大白天,腦子裡浮現的卻是暗夜的迷霧森林....

小鎮裡流傳的小孩子的歌謠,第一步、第二步....到第十三步會出現黑暗人.然後,有些時候,就會出現黑暗人把小孩抓走.

 故事一開始,就有點詭異.布萊恩小時後跟哥哥在森林裡找到十三顆大石頭,然後就玩起十三步歌謠的遊戲,結果哥哥就此失蹤.五年後,布萊恩覺得很奇怪,為什麼父母好像一副沒這回事,也不談論哥哥的失蹤.不僅如此,鎮上每年都有幾個小孩像哥哥一樣失蹤了,可是大人們都不談,也沒有人繼續找.

 會不會是布萊恩的想像呢?記憶錯亂?
 還是有外星人綁架小孩,又洗掉大家的記憶,只有布萊恩沒洗乾淨?
 還是整個小鎮都是神秘教信徒,要定期獻祭小孩?

都不是.如果是的話,就太沒創意了.是真的有小孩失蹤;沒有外星人;也沒有神秘教派.

 不是布萊恩覺得怪怪的,他還找到兩個同伴,三個男生一起要揭發小鎮的秘密.煙男,是剛剛搬進鎮上的同學,覺得鎮上有種神秘的氣氛;傑克,契而不捨的小歷史學家,一年前有個對被認為逃家的同學,他覺得這同學不是逃家,而是失蹤.而且,在這鎮上時常發生這種失蹤事件.(1001)

 於是三個人就展開調查工作.首先去探查發出詭異氣息的地點,黑暗人也展開魔力阻止他們.不過,還是被他們整理出一些線索.

 整個事件指向一群被拋棄遺忘的靈魂,他們的怨氣始終不散.而三個男生要對付的就是這股化為實體的怨氣.

 結局當然是三個男生打敗黑暗人,解開小鎮的秘密,讓小鎮恢復正常的元氣.只是打敗黑暗人的方法,很特別,不落入俗套.

查了一下,作者是英國人,講的是英國的故事.

 許\多歐洲國家,他們的森林分布在平地,跟人們居住的地方相去不遠,甚至就在旁邊.在台灣,森林都在山上,離我們平常生活比較遙遠,要特別到山上才能跟森林接觸.對英國人而言,森林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因此,森林的好、森林的神秘、森林的種種就會寫到故事裡面來,特別是鬼故事.

 在英國,小孩失蹤事件的多,跟他們文明的進步似乎多太多了.因此,小孩失蹤事件,常常是電影和小說的題材.電影和小說其實某部分反映了大家的心理,這代表了父母對於小孩失蹤的心理恐懼.失蹤事件,是具體的社會案件.不僅僅如此,即使在治安良好的地方,父母對於脆弱的小孩,還是有許\多不安的情緒--擔心小孩不能順利長大:疾病、意外、治安等等--小孩子隨時都有遭受危險的可能,好像是有個黑暗人,隨時想奪走小孩性命一樣.這些不安的情緒,投射在環境上,森林就變成恐怖的環境.

 <惡魔的足跡>講的就是這種恐懼的投射.在大人的眼裡,會擔心這擔心那,最簡單的辦法就是逃避--避而不談.但是,在小孩子的眼中,這些是很沒道理的,為什麼要害怕森林?為什麼要裝成不知道?為什麼不敢談論?小孩子們比大人好奇 ,會去找尋答案.這也是為什麼故事裡的小男生,覺得大人都怪怪的,要自己去找尋答案.

 逝者已矣,生者不必每天掛念;逝者也不要掛念著生者.人鬼殊途,請大家放手,讓彼此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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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佛陀:從塵世到不朽的悟道之旅

凡人佛陀:從塵世到不朽的悟道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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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09/09/02

 <凡人佛陀>算是傳記小說,講得是佛陀在世時的傳記.從他出生講到證道,但是沒講到他涅盤就結束了,可以說是佛陀前傳.對宗教有興趣的人或是已經是佛教徒的人,這是一本非常好的故事書,讓我們回顧佛陀如何從一個錦衣玉食的小王子、到體會人間苦難、再到悟出解決痛苦的方法,最後,他開始傳播他悟出的方法,希望大家能脫離苦難.

 悟出道理要包括兩件事:在腦袋裡想通,還要能實踐這道理.

 佛陀的故事就是在講這兩件事:要先體認人世間是苦的四聖諦,實踐消滅苦的八正道.

 腦袋裡要先想通:如果別人的批評都無所謂,明明是遭人唾棄還要在腦子OS:那些人是我的龜孫子,罵我就是罵老子,這些不肖子孫真該死,然後一樣自我感覺良好,依然故我.這例子眼熟吧?沒錯,魯迅的阿Q是也.這種人無法進化,當然是無法成佛的!就只能在六道裡輪迴翻滾而不自知.

 如果知道而且體認這人世是苦的,那就是成佛的第一步嗎?對不起,還要用對方法,找對了對象,苦才能消除.這是佛陀在菩提樹下悟出的道理,修行人皆知人世之苦,藉苦修來解脫,這是找錯對象用錯方法.不只是那時候的婆羅門,現在很多人也是如此.對於自己的苦難,就歸咎於於討厭的人,然後惡之欲其死,就算他死了,你的苦難還不會結束,因為苦難不是那個討厭的人造成的.

 下大雨引起土石流滅村,該怪誰?怪越域引水,因為這工程臨時變更計畫,又跳過環評?是前朝餘孽?還是現在執政的政績?如果沒弄清楚,只憑著感覺走.那可以發洩一時的怒氣,可是錯誤還會延續,錯誤還會再發生.也沒有人檢討被沖垮的那整面山坡,上面是不是種了不該種的東西?找不到因,自然也沒有正確方法來滅苦,苦難就會繼續.

 找出原因難,滅苦的方法也要正確.然後...要實踐!!

 悉達多太子變成喬達摩苦行僧,然後在月夜的菩提樹下,打坐冥想悟出了道理.(這道理,應該是不能言傳要自己體悟的)接著,悟出道理的佛陀,開始要去講述他的道理,告訴眾人,這才是解脫之道!於是他開始說法.這是要驗證菩提樹下悟得的道理.

 我們生活中,不也如此嗎?我知道早起很重要,對身體健康很有幫助.查清楚這個道理之後,接下來要實踐,也就是要真的早起.然後呢?驗證早起真的對自己健康有幫助嗎?不過,有些事情是不用再經歷的,別人的經驗可以借鏡.這是歷史的用處.不過這不在此篇討論.

 故事裡有個好玩的角色--魔王.這個在佛陀一生當中,斷斷續續地在他耳邊竊竊私語,想要誘惑他,另他走入歪道.可是,這像是考驗,一關又一關.到底魔王是來挫折佛陀?還是引導他走向正途呢?我們一生之中,也有些看似嚴厲,其實是幫助我們的貴人.(這讓我想到<浮士德>裡的梅菲斯特,不過浮士德最後有個上帝拯救他,佛陀卻是自力成佛.)

 <凡人佛陀>故事平易,翻譯得也很好,文字通順,不會聱牙難讀.讀完之後,讓人在這苦難的時代,驗證到生活之中,對生命有更深的體悟.

原文載於:http://op-reading.blogspot.com/2009/08/blog-post_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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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我!

救救我!

  • 會員評鑑等級
  • 評鑑日期:2009/07/20

 遠赴美國紐約圓夢的法國女人茱麗葉,在八年的美國夢碎之後,想回法國重新來過,在離去的前一天遇上了大風雪,也遇上了貧民窟長大的紐約醫生薩姆.兩人的巧遇,一見鍾情,接著卻因為茱麗葉的浪漫戀愛故事.這看起來像是浪漫電影<美國情緣>的冬季戀歌.隨著劇情發展,茱麗葉陰錯陽差,沒搭上死亡班機,卻被上帝的信使盯上了,必須接受另一種死的安排,這裡又像是<絕命終結站>.薩姆想跟信使遊說,卻發現這位信使在生前竟然與他貧民窟出身的事情有關,他想要代替茱麗葉,跟著信使回去交差,這裡又像是<如果還能再愛一次>.但是,作者有高超的寫作功\力,讓幾個電影情節巧妙地組合起來,又大量引用其他人的名言,不管是小說裡、詩句裡,或是歌詞裡.

 這部小說讀起來相當順暢,腦子裡會出現許\多畫面,前面是愛情故事,中間有神怪情節,還有社會寫實與警匪槍戰動作.作者巧妙地融合了多種元素來講男女的愛情,講宿命,講母女親情,還有同事之間的情誼.這麼多的情感是如何被命運所捉弄,哪些巧合造就了一段佳話,有哪些巧合讓人世間無法獲得圓滿.更厲害的地方是,作者說故事的功\力,他可以把三四段看來無關的事情,巧妙的連結在一起.小說讀來,很有層次,每一層都解了一個謎又留下一個謎,層層剝開之後,最後的結局,才讓人恍然大悟.

 愛,是這部作品的主題.茱麗葉與薩姆的一見鍾情,薩姆與前妻的青梅竹馬,甚至連信使回到人間,也要處理她離去這十年時間沒有照顧到的老友和女兒.救救我,是要救誰呢?誰需要救呢?用什麼救呢?就需要各位讀者仔細去看了.

原文載於


http://op-reading.blogspot.com/2009/07/blog-post_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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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童話

血色童話

  • 會員評鑑等級
  • 評鑑日期:2009/07/20

弱勢者的互相擁抱

 這是本有關酒鬼、小孩與吸血鬼的小說

 關於吸血鬼的小說很多,拍成電影的也不少.大部分的吸血鬼都有某種魔力,比如不可抗拒的吸引力(電視影集十三號星期五)、超越人類的體能(刀鋒戰士)、或是學富五車(歷史學家).這本小說裡的吸血鬼依萊,是個活了幾百年的小孩.本來是人類,在變成吸血鬼之後,就以那時候的型態一直活著.他還是有一些超能力,比如說傷口很快就癒合,怕光,砍斷了頭才會死.除了需要喝血之外,比較像是高橋留美子的人魚傳說--人類吃了人魚肉之後,獲得不死之身,不老不死,卻飽受生離死別之苦.

 這是本有關弱勢者的小說

一開始依萊是以瘦弱小女孩的樣子出現,讓鄰居那個飽受欺負的少年奧斯卡愛憐不已.校園暴力的受害者加上瘦弱的吸血鬼小女孩,就成了這部小說的主角.戲份次之的是要替被吸血鬼殺死的朋友出氣的酒鬼們,還有想再婚的單親媽媽.追逐殺人獻祭者的警察、體格健美的體育老師、少年的父母等等戲份很少.所以,主角的大人們都不是社會的精英,連中產階級都不是;小孩們也不是什麼資優生,也沒有一項專長的科目,他們不是飽受校園暴力,就是販售盜版錄音帶、吸食強力膠.連吸血鬼,都是虛弱蒼白,穿著單薄破爛.故事的場景充滿陰暗、髒亂、穢物等等,像是社會底層,至少不是什麼高級住宅區.

 這是部有關校園暴力的小說

 同學們欺負奧斯卡,就像常見的校園暴力事件一樣,都是沒有理由的.壞蛋不是用言語罵人豬頭蠢蛋,就是出手相向.一反抗,就會被打得更慘.奧斯卡只好尋求幻想似的解脫:想像自己有某種魔法,可以用意志力,拿起刀來砍那些不會反抗的樹葉,那些討厭的壞蛋同學,就會像落葉般流血死去.所以當他聽到真的有青少年遭到殺害時,他會想知道死者是怎麼死的,像葉子般得身中數刀而亡嗎?被欺負的弱者,因為孤立無援,只好在想像裡尋求慰藉.依萊的出現,儘管她那麼怪異也無妨,因為踏就逃離現實的避風港.依萊給了奧斯卡反抗的勇氣,他終於回擊其中一個壞蛋,還做出其他報復行動.後果卻是校長的約談、媽媽的責罵,沒有人想知道前因後果,只是跟他講這樣再下去不好.於是,奧斯卡遭到壞蛋們的圍攻,不是躲在暗巷堵人,而是在公開場合.其他人呢?一樣是袖手旁觀,不敢發出聲音.暴力是如此的赤裸裸,反抗也是.老師在的時候休兵,老師不在的校園像是戰場.師長們無法介入,即便介入了,也沒有主持公道這回事.對大人而言,這些小孩子就是麻煩 -- 不要看到就好. 

 小女孩意像

 和<默默地我相信天使>、<大法師>等一樣,這部小說也用到小女孩無辜純潔的意象,依萊是以小女孩之姿出現,但她的形象,也隨著奧斯卡發現她吸血鬼的身分之後,而轉變成男孩--純潔消失了,依萊是個無力控制自己的吸血鬼.她不想直接咬人,但是必須喝血;可是在僕人似的哈肯尋血不力的時候,她又以小女孩之姿,招來流浪漢,一口咬住頸部吸血;又不想讓受害的流浪漢也變成吸血鬼,所以斷了他的頭.依萊是無辜的小女孩嗎?還是歷經幾百年的老練成熟呢? 奧斯卡知道之後,雖然不想也變得跟依萊一樣,卻也沒有排斥他.他們繼續他們的暗語,繼續他們的遊戲.他隨然不是唯一的朋友,卻是很特別的朋友.即使奧斯卡知道依萊會吸人血,那些兇殺案件都和他有關,也沒有因此和他絕交.對於造成吸血鬼的原因,還有他們的孤獨,這部小說有不同於其他吸血鬼故事的描述.或許\要這麼說:受到暴力侵犯的少年都期待一個有超能力者,能夠忽然現身來拯救自己,即使是吸血鬼也好,只要能遠離這一切都好.

 逃避不是解決之道

 <光之島>裡的逃學、拒絕上學的小朋友,逃到了世外桃源唄美島,在陽光海灘大自然中來恢復療傷,他們雖然是逃避,但是在島上面對問題,重新站起來.<血色童話>裡的哈肯,從正值老師,被眾人排擠,逃避到依萊那裡,沒有解決什麼問題,寧可當吸血鬼的僕人繼續傷人.奧斯卡選擇和依萊擁抱,之後呢?

 書中的吸血鬼,除了怕陽光之外,他的行動受到限制,當他要進入已經有人的房間時,必須獲得邀請才能進去.這是書名Let the right one in,讓對的人進來.也就是說,開門的時候要小心,如果客人站在那裡等你的邀請,那就要小心,他可能是吸血鬼--這是字面上的意思.書名沒有說進入哪裡,可以是你的房間,也可能是你的心房.你不打開心門,吸血鬼--這個有超能力,但會傷害別人的意象--是進不來的.換句話說,像哈肯這樣的忠僕,是自願的--自願屈服在這個小巧可憐,偶爾滿足他慾望,在看得到卻吃不到的誘惑之下,乖乖的臣服於下,替依萊殺人,並為了掩護依萊而自我傷害.原本是教師的哈肯,因為性侵害疑雲,遭到眾人排擠,最後住家遭到縱火而無路可去,接受依萊的收留,一個提供性服務,一個提供血服務.兩人扮成父女,在瑞典的鄉村流浪.哈肯乾脆自甘墮落,拋棄原本可能就不怎麼堅定的罪惡感,替依萊殺人取血,換得那個受眾人排擠,活在社會底層邊緣的一絲絲慰藉.哈肯開了門,Let Eli in,依萊是the right one嗎?他的下場是,自我傷害以保護依萊,最後連人的資格都不要了,變成全然沒人性的吸血鬼.

 依萊失去了哈肯,但又得到了奧斯卡.奧斯卡是哈肯的小孩版,在學校受到欺負.遇到了依萊,他開了門,可是真的是Let the right one in嗎?人在孤獨無依的時候,很容易受到誘惑,以為抓住了救命的浮木,隱約知道這有問題,卻還是僅抓不放.對於中輟生、流浪漢,大部分的教育工作者也是逃避問題,劃一道線隔離,眼不見為淨.照這本書看來,隔離之後他們不會自動變好,而是有如依萊般的吸血鬼對他們招手,最後傷害其他人.

原文載於

http://op-reading.blogspot.com/2009/06/blog-post_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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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中的機器人

曙光中的機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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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鑑日期:2009/07/20

人身難得

 艾希莫夫這位推廣科學的科幻小說大師,相信大家都不陌生.看過電影的<變人>,以及聽說修改很多的<機械公敵>.很慚愧\地,這是我第一次閱\讀他的作品.炫麗的科技不是這部小說的主軸,這部小說讀來,有那麼一點佛家的味道,而且還帶有一絲絲悲涼的氣息.

 故事的年代,是發生在人類已經結束星際探險時代後的兩三百年.當時的人類,已經在地球附近的幾十光年宇宙中,建立了幾十個所謂「外圍世界」的星際殖民地.人類分成住在外圍世界的太空族,以及還住在地球的地球人.太空族又健康又長壽,愛和平、討厭紛爭.倒是地球人反而是受歧視的對象,地球人短命、身上充滿細菌.不過卻有外圍世界之一的奧羅拉星人,機器人學大師法斯托夫博士,認為人類應該要繼續星際探險,而且要由地球人做先鋒.這樣的主張,讓整個外圍世界輿論為之嘩然.反對者主張要由人形機器人先行,才不會造成人類的白白犧牲.等機器人把環境調整到適合人類居住之後,再由人類前往.雙方各有支持者,意見僵持不下.在這時候,奧羅拉星發生了一件人形機器人「謀殺」案,說是謀殺,倒也不是拿什麼武器對機器人的正子腦撞擊,而是利用機器人三大法則,讓正子腦發生「卡機」,永遠沉睡在反覆的正子脈衝之中.唯一可能犯案的是創造者法斯托夫博士,他認為只有他有能力造成正子腦「卡機」,但他同時也否認犯案.因為他是地球人開拓宇宙的主要支持者,原本的機器人損毀案,就變成政治案件.他找上地球人刑警貝萊,希望透過他的調查,替自己澄清,也讓地球不被外圍世界「關」起來.過程是貝萊訪談所有相關人事,結局當然是貝萊找到「真凶」.

 表面上是個跨星際的偵探小說,在我看來,主題有兩個:人類的「愛」與身為人類(或說地球人)的價值.

 對於機器人三大法則的設立與矛盾,討論的文章已經很多,這裡就不錦上添花或畫蛇添足了.

科學的愛、愛的科學

 前者作者想像了三個世界:幾乎孤獨存在的索拉利星人、對性開放的奧羅拉人、還有理論上是一夫一妻的地球人.作者比較了三個地方的愛情婚姻與性,以索拉利人如何學習愛,而給了「愛」一個新的說明.關於愛的科學,為了不破壞大家的閱\讀興致,我給大家一個提示:兩個向量.

身為人的價值

 我比較想講的是後者:太空族的壽名都在三四百年上下,而地球人還是跟現在一樣,活到七八十歲就是人瑞了.而且太空族的科技發達,可以造出人形機器人,太空科技也遠超過地球.宇宙探勘可能要耗上幾百年的尋找,幾千年的環境改造.那為什麼要短命的地球人擔任宇宙開發的先鋒呢?

 在佛家的六道世界裡,天界的人可以活好幾百幾千年,也有所謂天人五通等五種超能力,像是他心通、天眼通、宿命通等等;阿修羅甚至餓鬼道眾生,都各有法力,壽命也比人類長.可是只有短命的人可以成佛.這是什麼道理呢?因為人的壽命短,可以在短短七八十年從什麼都不會的嬰兒,變成有知識智慧的成年,然後變老,將知識經驗交給下一代.相對於其他眾生,人類還飽受七情六慾的折磨,可是會有不少人克服這些,進而超越這些.這是六道裡面,所謂人身難得.脆弱的人類,竟然是唯一可以成佛的眾生.這是身為人的價值.

 法斯托夫博士主張由地球人擔任先鋒,其理由是很類似的.地球人比科技進步和平文明的太空族適合,也比不老不死可以在惡劣環境下正常工作的機器人適合.因為地球人的種種看起來是缺點的特質,在需要應變學習的冒險活動中,卻變成了優勢.只有學習快速的地球人能應付未知的環境,不能自動學習的機器人不能,安逸習慣的太空族也無法應付.環境快速變化,演化也要加速,演化要快,世代就不能太長壽,遺傳上也要有點隨機的成分,才更有機會出現適應環境的後代.這是身為地球人的價值.

情感是演化的動力

 在那個圍繞著長壽進步的太空族,還有不老不死的機器人世界裡,人類要如何自處?人形機器人丹尼爾跟地球人刑警貝萊因為搭檔辦案,變成好朋友.話雖如此,貝萊要面對自己的衰老以及毫無老化的丹尼爾呢?丹尼爾又怎麼看著他的朋友慢慢老去? 如果科技發達到可以讓機器人俱有情感,也許\還會把機器人設計成沒有情感.太多的生離死別,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得了的,這或許\感情豐富的地球人無法長壽的原因.不死的吸血鬼、吃了人魚肉的半人魚也只好變得冷漠沒感情,為了不傷害自己,要學著冷眼旁觀.這個類比可以對照我們跟寵物,雖然我們跟小狗小貓們沒有語言可溝通,型體上也差很多.但壽命的對比卻很類似--他們比我們短命多了.對牠們而言,我們好像不老不死似的.豢養可愛的寵物,主人一定放很多感情,結果注定就要淚\流滿面,因為你會看著牠們從小到大,然後衰老、死去.

 也許\地球人適合擔任開發先鋒是因為我們有豐富的情感,而這是機器人或太空族所缺乏的.這是地球人適合擔任開拓者的原因,也可能是人類之所以能演化變成智慧生物的主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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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火的女孩

玩火的女孩

  • 會員評鑑等級
  • 評鑑日期:2009/07/20

世人的刻板印象

 這是繼<龍紋身的女孩>之後的<千禧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主角一樣是莉絲.莎蘭德還有小偵探布隆維斯特.兩人雖然沒碰到什麼面,但是一起調查更大的醜聞,比第一集的某企業家家族灰暗歷史還令人感到驚訝的國家醜聞.這次,他們不再是旁觀者,莎蘭德還涉嫌了兩起命案.

互補能力:資料蒐集與直覺


 莎蘭德是個怪咖,這在第一集就已經顯露出來.她有過人的記憶力,而且是個超級駭客.其實,光有照相般的記憶基本上是沒有用的.你可以在自己的頭上裝個攝影機,跟你同步把你的生活所見全部錄下來,這就是照相般的記憶.問題是,你要解析這些記憶,要花上同樣長的時間去搜索觀看.你錄了二十四小時,就要花二十四小時去看,以四倍速快轉,你也要花六個小時,扣掉回顧前一天睡覺的八小時好了,至少你也要花四小時的時間來搜尋.你有每天四小時去回憶前一天的照相般的記憶嗎?當然是沒有.所以,能把看到的東西全部記起來,並不是只有記憶力強,分析和理解力也要夠強.從這一點來看,莎蘭德就不是笨蛋.除了這項能力之外,她又是個駭客,可以入侵幾乎是任何有上網的電腦,所以她的調查能力也是一流的,不過蒐集足夠的資料只能把已知的東西加在一起,這樣還不夠.跟莎蘭德剛好相對的是布隆維斯特,他沒有超強的資料蒐集能力,不過他有直覺還有靈感,可以在資料不足的情強況之下,猜出事情的原貌.若非這樣的組合,又怎麼能揭發動員國家力量隱藏的醜聞呢?


身世與國家機密


 這部小說也是在談的是醜聞,比第一集更加嚴重的醜聞.國安單位為了某些利益,把某些人的身分隱藏起來,可能讓這些人的名單曝光的竟然是莎蘭德.於是,把一個普通的女孩宣告成失能,讓她不是在精神療養院度過,就是讓大眾把她當成是瘋子.也因此,當命案現場找到莎蘭德的指紋時,警方還找不出關聯動機時,光看她的資料就幾乎把她當成頭號嫌犯了.莎蘭德的身世,到底牽涉多少國家機密呢?為什麼要讓一個小女孩被當成是瘋子呢?作者會在這一本書裡交代清楚的.


光鮮外表與惡行


 作者似乎對檯面上的人物感到極端的不信任.小說裡的正職人員,像是律師、療養院長、國安人員,多半是性變態者,或是暗地裡是色情掮客,人蛇集團外加暴力份子.作者似乎要突顯人的表裡不一:莎蘭德在社會上的身分是精神失能者,必須有人監護,不能自己運用財產,除此之外,在媒體眼中是個多重邊緣人:女性、同性戀、精神失常,簡單講就是個瘋子.於是簡單分類出現了,一邊是「好人」,一邊是「壞人」.媒體發揮想像力,把「壞人」妖魔化,「壞人」什麼都會,至於「好人」,就從來不是懷疑的對象.


 作者這樣寫來,好像瑞典沒有一個正經的官員似的.或是倒過來說,那些搞販賣人口或是販毒的幫派份子,都隱藏在光鮮亮麗的表面之下,而且也符合社會標準價值.諷刺的是,作者在寫完<千禧年>三部曲之後就死亡了,是不是跟他筆下那些想揭發社會黑暗的記者一樣,慘遭滅口,好像是自我實現的預言一樣呢?

 這部小說解開了瑞典在冷戰其間的機密,也解開了莎蘭德的身世之謎.開卷一讀,隨著線索一一浮現,謎底一一揭開,一頁又一頁讀下去,讀完之後,故事裡的畫面還在腦裡盤旋不已.

 最後的結局,出人意料,還真是勁爆,值得好好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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