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完全沒有價值,不知編撰單位有何良心可言。
說是71個地方,請問,布袋戲、歌仔戲算地方嗎?
芭樂、檳榔算地方嗎?這不是叫水果嗎?
高鐵、機車算地方嗎?這不是叫交通工具嗎
這些跟101大樓,都算是同一種概念嗎?
最美的71個地方,包括台北、台中、高雄、基隆、澎湖、宜蘭、花蓮....甘脆所有縣市都寫一次算了,真是混到可以、爛到離譜的編輯方式。
更不用說這些完全不用心的照片了。
此書推薦最後一個一定要去的地方,台北圓環夜市,推薦一個早已收攤成廢墟之處,唉,真不知出這書的出版商,良心安在。
很有意思的一本書,是本瞭解萬海陳家的好用工具書,同時也可以對消保法有更深的瞭解,很棒的書,謝謝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