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教養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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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第三章,〈第一次造訪巴黎〉
在巴黎的歲月有如巧克力餡料,中間的夾層都是海綿蛋糕。不過我並非一試就定情,我一點一點地咬,細細品嘗,然後再咬一些,等到我發現時,已經深陷其中。  
我個人的巴黎就像黎巴嫩的比布羅斯。城市依照年資層層累積,最古老的位於最底下。比布羅斯也和料理有關,它的低層社會到處散布著大鍋子,鍋子裡裝著死人遺骸,先經烹煮後再包裹起來。我之所以知道,是因為有人告訴過我。一九○七年我人在巴黎,當時三歲,就住在皇后散步道(Cours-la-Reine)上的一家旅館,不過這次最早的造訪我毫無印象。我對巴黎的第一個印象是,這個城市到處都是柱廊,好像舞台上的街道布景,一面籠罩在冷冽的陰影裡,一面倘佯在明亮熾熱的太陽底下。街道中央站著一位胸甲騎兵,除了圖畫書外,他是我看過最像盔甲騎士的人,他穿戴著鋼製的胸甲和鋼盔,看起來無比巨大。他騎的馬有兩條尾巴,一條在尋常的位置,一條則懸掛在騎兵盔甲後方。一九一一年的大熱天(仲夏),我的家人打算返回紐約之前先在希佛利街(Rue de Rivoli)做短暫停留,我們剛在歐洲內陸一個規矩(或者該說是令人討厭)、說德語的地方度完假,我的女暴君保母也說德語。對我來說,Fraulein是保母的專有名詞,許多年後,我才知道這個字也可以指不是保母的未婚女孩,許多擔任保母的小姐應該都結過婚,但是我從不把她們看成女人。這些小姐是我忘不掉的敵人,是我和雙親之間的障礙,她們是介於貴族和農奴之間那種無惡不作的地方官,她們是蘇丹皇后的惡毒守門人,如果沒有她們的多管閒事,我確信我一天二十四小時都能待在父母親身邊,而他們也會很高興有我的陪伴。

回首前塵,我私下覺得保母的設計似乎比英國小說裡的慈祥奶媽更有些道理。奶媽吸收的不是敵意而是感情,讓主人翁一生再也無法喜歡上其他人(我預料喜歡分析的傳記學家日後會引用這段話,我應該偶爾發表這類見解,給這些人比較明確的方向)。

  我從來不曾納悶我的父母親為什麼付錢給保母,讓她們來剝奪有我為伴的快樂。我確信那些巫婆(就像她們用來嚇唬我的童話故事)會施展詭計騙過國王與皇后。即便在巴黎,我們也有保母,不過,為了捍衛我的尊嚴,我堅稱她的任務是照顧我那個兩歲多的妹妹,而我已快七歲。事實上,保母比我還有權威,尤其是當我的父母親不在家時。我是指揮鏈的第四順位,只贏過我的妹妹,她還不太會說話,不能對我發號施令。   

法國比歐洲內陸好,因為它是回家的必經之地,法文聽起來也比較順耳,雖然我聽不懂。我們下榻於蕾吉娜旅館,這家旅館位於金字塔廣場通到希佛利街的交接處,當我們出門散步時,因為天氣炎熱,我們都待在柱廊底下。我們很少走到協和廣場以外,因為我的妹妹當時還不會走路,不過幾年後她就像頭小鹿東奔西跳了。因此有段時間,我一直以為巴黎是世界上最多屋頂的城市,就像阿拉伯的市集。我不知道為什麼腦海裡一直出現胸甲騎兵的影像,當時可能因為某家旅館接待造訪的皇家人員或有國家元首下榻,所以門口有固定衛兵戍守,但是很可能我只看過那個騎兵一次,因為印象太深刻,再也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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