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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養守則 05
兩項就夠!別讓孩子參加過多課外活動!
你希望孩子長大後從事哪種行業?芭蕾舞家?科學家?職業棒球員?小提琴演奏家?還是演員?當孩子還小的時候,很難下定論,所以父母也許應該保持開通的想法,若手邊有餘錢,讓孩子學習他們感興趣的事物。這樣孩子長大以後,就不能埋怨說,他們之所以沒有成就,是因為父母沒有讓他們贏在起跑點。
這樣當然會造成忙碌的行程。星期一鋼琴課,星期二上戲劇課,星期三吹豎笛—之後再去游泳。星期四跳芭蕾舞,星期五學體操,週末下圍棋。而這還只是一個孩子的活動,如果你有兩、三個孩子,那就真的很精采了。
嘿,暫停一下。我們錯過了一件事。在院子裡快樂玩耍的時間跑哪兒去了?學習自我消遣的時間呢?在每週的行程中,孩子找得到時間,翻翻漫畫書,甚至只是閒散的看著空中浮雲,什麼事都不想嗎?這些也都是成長過程中,很重要的一環。
你認識那些生活中塞滿一長串課程、訓練、課外活動的孩子嗎?你知道,當你要他們自行安排幾天生活時,會如何呢?如果讓他們到些美麗恬靜的地方,例如山際、海濱、鄉野間渡幾天假,他們將會不知所措。就是這樣,他們不知道該如何享受自我,因為他們從來沒有時間學習獨處,這會讓他們難以面對成年後的生活。他們無法放鬆自己,因為從來沒有人教他們,該如何輕鬆度日。
你不要驚慌失措,我並非建議家長,禁止孩子參加任何課外活動。這樣做很蠢。但是,我要建議家長,限制孩子每週的課外活動,就說,一星期兩項好了。而且讓孩子自己選擇參加哪兩項活動。不要因為你自己小時候學小提琴,而且很喜歡拉小提琴,就強迫孩子學小提琴。也不要因為自己不曾學過小提琴,很渴望有學琴的機會,就強迫孩子學琴。如果孩子想要從事新的課外活動,那麼他們就得放棄一項現有的活動,把時間空出來(沒錯,如果他們很討厭跳芭蕾舞,那他們可以放棄,即使舞蹈老師認為他們很有天分)。
記得我們在教養守則第一條中提到,那些既快樂又輕鬆自在的父母嗎?你認識多少位很棒的父母,幾乎每天接送孩子參加不同的課外活動呢?他們沒有一個人是這個樣子的。他們讓孩子學習一兩項孩子真正感興趣的活動,然後剩餘的時間,孩子自己玩辦家家酒、拚圖,玩得全身髒兮兮的,孩子用空紙盒做勞作,在院子裡抓蟲,替恐龍玩偶排排站,也讀起小時候看過的童書,做一些孩子們都會做的事。因為這些事對他們有益處,而且讓他們不會一天到晚黏著父母。
教養守則 06
別人所給的每項忠告謹供參考,但無須完全遵循
你媽媽怎麼告訴你的?餵奶時,每十分鐘要讓孩子喘息一下?喔,還有,你婆婆說,最好不要買套頭的衣服?還有,你最要好的朋友建議你,不要買人工奶嘴,雖然你姊夫說,人工奶嘴真是救命仙丹…… 啊!
而這些都還只是起個頭而已,當你有了新生兒,你所獲得的忠告,數量真是驚人。即使再過個十八年,忠告也不會稍止:「你才別叫孩子去唸大學,那只是浪費時間,倒不如要他去找份工作」;「孩子一到十八歲就要叫他們趕快搬出去,否則到了三十歲,他們還是會賴在家裡」;「不要幫孩子買車,叫他們自己存錢,這就是我家的方式」。
只有一個人的意見你一定得聽:你自己的。如果你有配偶,那麼把他的意見納入考量也屬明智。但就僅止於納入考量的範圍,否則的話,你會瘋掉。但是你可不能抓狂,你得維持理智,如果你還記得第一條守則的話。
我的意思不是說,即使你想聽取別人的意見也不可以,因為或許你真可以從別人那裡找到一兩個有用的良方。但是即使別人所言不虛,你也不一定要照他們所言而行,因為即使有某個特別的方法,或是特定的設備和技巧等,對別人有效,也不代表這個方法對你就一定適用。每個孩子都不相同,每位家長也都不相同,所以很難說別人的意見就一定適用於你。
有一次我的鄰居問我,她是否應該試著讓她的新生兒有固定的吃奶及睡覺時間。她實在沒有必要問我這個問題,因為我們兩人個性有如天壤之別。她是一個很有秩序,很精確,很有組織的人,如果事情沒有按部就班,她就會有壓力。而我,我比較閒散,孩子累了就睡、餓了就吃,這樣我就很滿足了。
遵行教養守則的父母要有自信拒絕接受別人所給的不合適的忠告。所以,盡量聽聽別人的意見,但是要以自己的標準來過濾別人的忠告。如果別人提供的祕方聽起來不怎麼妙,那大概就不適宜。這種時候,你只要微笑以對,告訴對方:「謝謝你,我會謹記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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