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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的孩子

希望的孩子

Hope’s 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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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我母親走在街上時,男人為之側目。
  她抽百樂門香菸,要買菸時便寫張字條,讓我拿去街角雜貨店買。她玩牌,大多數時候玩單人紙牌戲。她個子不高,但從不穿高跟鞋,而偏愛靴子;特別是那種後面或側邊有拉鍊拉上、裹住小腿肚的款式。
  對於小孩的童稚言行,她沒什麼耐性。她不只一次厲聲責罵我,要我停止我那個年紀的舉止。
  她有一頭黑髮,和眼珠的顏色一樣。說起話來嗓音輕柔,以女人來說略微低沉。但如果她願意,她犀利的言辭足以叫男人結結巴巴,好似那男人的舌頭——或不只舌頭——剛被人一把割掉。她愛捉弄她的女性友人。有時,有點虛榮。
  她喜歡搖滾樂,特別是門戶(Doors)和滾石(Rolling Stones)這兩個樂團。
  她腦筋靈光,說我跟她一樣。
  除了偶爾塗點口紅,她很少化妝。
  她認為我穿Izod的T恤最好看,而我喜歡鱷魚牌。
  她喜歡我陪她,到哪裡都帶著我,不管別人怎麼想,就是要把我帶在身邊。她帶我去酒吧,讓我坐在高腳椅上,帶我去迪士尼,在賽馬場教我如何下注。
  知道我需要保護時,她出面保護我;知道我自己應付得來時,就讓我自己應付。
  我八歲時,他們在北好萊塢的一條街上,把她從我身邊帶走,把我扣上寄養孩童的身分。她與我為伴的時光,加起來僅僅將近兩年。即使是現在,我如果和她一起走在街上,她雖然老了些,仍會引來路人的側目;路人會以為,她身邊那名年輕男子——這是他第一次在她身邊扮演保護者——是她一手養大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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