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日
公路女王

公路女王

Queen of the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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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女王落難
畏懼已久的三十歲生日來臨時,我並沒有像想像中那麼難過,因為我達成了更重要的里程碑:服飾破百記錄,我擁有一百雙鞋。但到了四十四歲,我卻發現,我只能在三十二平方米大的生活空間裡塞進一半的鞋子。

這一切都是提姆害的。

他宣布他想開改裝巴士暢遊全國一年時,我為這個影響深遠、可能還會改變人生的想法考量許久。

「為什麼你就不能像個有中年危機的正常老公,搞個婚外情或買台雪佛蘭跑車?」我又說:「我永遠不可能、死都不要住在巴士上。」

結果沒隔幾年,我們準備開著全新改裝的豪華巴士上路時,我才想到,提姆早在年輕沒爆發中年危機前,就擁有科爾維特跑車了。我還在想他有沒有外遇(以及他搞婚外情會不會比叫我住在巴士上更不傷腦筋)時,我把有史以來最可愛的Prada矮跟拖鞋塞進「櫥櫃」,天啊!我折凹了鞋子。那櫥櫃根本稱不上是個櫃子,比較像以前我還沒狂愛買鞋的年代,在猶太營區裡分配到的小收納格。我怎麼會讓自己從「永遠不可能」落到這步田地?我和提姆都是精神科醫生,顯然他比較厲害,花了五年還是軟化了我的決心,他鐵定是從我沒來得及翻閱的醫學期刊裡,偷學了某種最新的洗腦技巧。

那不是我這個賊老公第一次騙我做我原本不想做的事,好吧,這只是(我所知的)第二次,但第一次很特別:那是近二十年前,提姆騙我和他第一次約會。

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一九八四年,那時我們都已婚,我在華府念醫學院四年級,但盡量申請到亞利桑納州的土桑市做臨床實習,因為當時我前夫剛搬到那裡念研究所(他想當考古學家,所以先中斷學業讓我完成醫學院的訓練。為了回報他,我說他到哪念博士,我就到那裡實習,卻沒料到他會選個沒諾斯壯百貨公司的城市。)提姆那時在土桑市當第二年的精神科住院醫生,我剛好分到他那組。

他人真的很好,我們也處得不錯,但畢竟那時我婚姻美滿,對他沒什麼意思,實習就這樣結束了。至於提姆,那時他和黛安娜(或稱D1,我是D2,最好不要再有其他序號了)的婚姻已快破滅。兩年後,我是第二年的住院醫師,提姆則快畢業了,我們都已離婚。

提姆和D1是高中班對,他們結婚比較像是理所當然,而不是因為他倆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至於前夫和我則是太早結婚,我從醫學院畢業不久就看出這兩年的婚姻是個錯誤,也發誓永遠不再結婚了。

七個月後,我巧遇提姆。

我和一群朋友在酒吧裡飲酒跳舞,玩得不亦樂乎。提姆剛好和朋友一起進來,我們已近一年沒見,稍微聊了一會,但似乎他已從言談中發現我恢復單身,我還是對他沒什麼意思,幾天後他打電話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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