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諮商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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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為何紅包的金額都要是偶數?
今年大學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美玲,得知兩位同班同學的世明和怡君即將要結婚了!滿心歡喜的她除了自告奮勇為兩人擔任招待外,也想發揮一下新世代的創意,想到自己現在經濟能力還不是太好、沒辦法包太多金的狀況下,不如就在數字上發揮巧思吧!美玲決定在婚宴當天送上「1999元」的紅包,意謂長長久久,美玲洋洋得意地把這個想法告訴媽媽之後、卻被聞言色變的母親阻止了並堅持喜事只能包雙數,但對於這理所當然的堅持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此時美玲心中滿是和委屈和疑惑,心想:為什麼紅包的金額只能包偶數呢?

這樣做才不失禮
在全世界的華人社會裡,紅色一向被視為喜氣最佳的代表,但凡有年節喜事,不論致贈的對象是長輩或晚輩,都會以「紅包」來祝賀對方,有「平安」、「吉利」和「祝福」的多種意義蘊含其中。而除了過年之外,最常致贈紅包的場合便是婚禮了,美玲只想到取其諧音,卻忽略了約定俗成、由來已久的傳統意義。

婚禮的舉行意謂著是夫妻兩人的結合,因此在傳統婚嫁的過程中,所有的習俗和流程都會有「忌單喜雙」的行事準則。原因是雙數代表合諧、對稱、圓滿,而單數則代表失衡、孤獨、晦氣。所以婚禮當天所有出現的事物都要以雙數來呈現,為新婚夫妻兩人未來婚姻生活的美滿,寄予最高的祝福。如果遇到不可避免的情況,也可以很技巧性地處理掉單數的忌諱,例如:在聘禮品項中有豬,那麼送禮清單上的單位就要改稱「全豬」、而不直接寫「一頭豬」。

順帶一提,婚禮當天在言語上也要小心,盡量避免使用「重」或「再」這一類字眼,以免令人有「重婚」或「再嫁」等等不好的聯想,壞了大家的好興致。

而在準備紅包時,除了需要偶數以討「好事成雙」的好兆頭之外,前來祝賀的賓客們也要留意,在婚禮紅包中的「偶數」(或稱「雙數」)不全然泛指在數學上能被「二」除盡的數字,在數字的排列組合上,像「一」、「三」這樣的數字就不適合出現在千位數以下的地方。同時,也要提醒您數字裡有沒有弦外之意的問題,像是「四」有「死」的諧音通常我們完全不會採用、而在台語發音中「八」則與離別的「別」的接近,有人認為也不適合做為禮金的數目。不過也有另一種說法源自於「八」和「發」很類似,也有好運的意思,因此若要用八這個數字時,不妨也打聽一下新人家裡的省籍做為參考,如果真的不確定時,還是盡量避免以免送禮時令自己忐忑不安。

所以如果您也有著像美玲這樣突發奇想的創意,還是請您保留到其他方面再好好發揮,以免貽笑大方哦!

Tips
中國禮俗中「忌單喜雙」,喜慶紅包必定是偶數。
紅包的金額不是被二整除就好,1100、3300這樣的數字也不宜出現。
「四」因為與「死」同音,是絕不能出現在紅包裡數字。

Q27:為何訂婚聘禮中的「福圓」,女方只能留下兩個?
哥哥和女友的訂婚儀式,終於在今天順利舉行了。不過身為未來小姑的夢莉,因為「姑」與「孤」同音的禁忌,為了不讓傳統的女方家心有芥蒂,因此並沒有前去觀禮。好不容易等到一家人都回來,夢莉發現怎麼早上準備給女方的禮品有一些又拿回來了?還擔心地試探哥哥訂婚是不是有什麼不順利。哥哥笑著說一切都沒問題,那麼這些被退回的聘禮又是怎麼回事呢?

這樣做才不失禮
台灣人處處講究禮尚往來,除了表現在日常生活中,在男女雙方結為親家時,更是表露無遺。古時候嫁女兒,為了不讓街坊有「賣女兒」的感覺,所以女方在收取男方的聘金及禮品之餘,也要為女兒添置粧奩行頭,表示聘金並非只進不出,同時也不怕女兒會被公婆和妯娌們看不起。

在訂婚時,女方除了喜餅會退還一小部份給男方之外,男方所準備的「六禮」或隆重一點的「十二禮」,女方多半也不會全收,以免給人貪心的壞印象。十二禮或六禮的禮品內容,因為地域和習俗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大致不脫「喜氣」和「富饒」的象徵之意。譬如:冬瓜糖、福圓(曬乾的龍眼)、桔餅、冰糖、十二斤的糯米(給女方搓湯圓分送親友用)、麵線(千里姻緣一線牽)、魚、活雞、半隻豬、香燭禮炮等等。

以上所有禮品的數量都必須是成雙成對的,至於落單的那半邊豬肉,女方收到後必須剔下豬骨頭歸還給男方家,意思是「呷你的肉,嘸呷你的骨」,表示並非吃人不吐骨頭的那種貪婪;另外,像冰糖、桔餅等準備雙份的禮品,女方也都會還一份給男方共享甜頭;至於十二斤糯米雖然不會再奉還,但會在倒空的米袋裡塞入一個小紅包,讓對方不會空手而回。

而最有趣的應該是聘禮中俗稱「女婿目睭」(化表新郎的眼睛)的福圓!女方家只能偷偷拿出兩顆讓準新娘吃下,剩下的就全數歸還。吃下這兩顆新郎的眼睛後,意謂著新郎日後眼中只會有新娘一人,再也不會隨便亂看、朝三暮四了。

Q40:出殯時,為何白髮人不能送黑髮人?往生者的衣物是否都要燒掉?
日夜加班操勞不已的姚廠長,最近無預警地猝然過世。上有高堂下有妻兒,雖然一家人生計不成問題,但畢竟痛失親人,堅強的姚太太和大伯、小叔擔起了喪葬的一切大小事,盡量不讓公婆參與以免觸景傷情。在處理遺物時,姚太太決定將丈夫的衣物留下一部份作紀念,其他的不循古禮燒毁,反而全數捐贈給慈善機構,這樣的做法是對的嗎?

這樣做才不失禮
天命不由人,為人父母者最難承受的一大憾事,無非是白髮人送黑髮人了。在傳統喪禮中,如果是父母替子女治喪,有違倫常,所以也稱「反服」,意指父母反過來為兒女服喪之意。但為了怕長輩太過悲慟,葬禮的過程通常由死者的兄弟姐妹主祭或張羅,避免讓父母參與。只有在出殯當天啟靈之前,會讓父母拿木杖或籐條,在棺木上打三下,表示父母杖責不孝子未盡孝道先行離去。

傳說這是父母刻意做給現場的鬼差看的,因為已受到父母責罰了,往生者隨著鬼差到了閰王殿時,閰王才不會再懲治其不孝之罪。不過從現代心理治療層面來看,敲棺的動作除了讓一直避忌參與喪葬過程的年邁父母發洩心中的怨和痛之外,還有面對子女已經遠離事實的意涵,雖然痛但終需面對。

至於往生者衣物,以往會採取全部燒掉的方式來處理,那是因為醫學不昌明的年代,認為衣服不潔或不祥。但到了現代,如果往生者非死於傳染病,也顧及環保,多半只會燒一件或者死者生前較喜愛的衣物給他做為象徵,其他的衣物洗清乾淨後就捐助慈善團體為往生者做功德。有些家屬甚至會至少留下一件做為紀念用,尤其是父母的衣物,留在家中衣櫃一角還有「得父母財庫」的雅意(因為「褲」與「庫」同音),為人子女在懷念父母的同時,還能承接父母留下的德澤,如此想來往生者的衣物又有何可懼,反倒為在世者增添了一份溫暖和感念呢!

Q48:滿三個月為何不能說?
每隔一陣子就會和表姐相約喝下午茶的郁馨,在最近一次的聚會中,看到表姐身形和行為舉止總覺得有些奇怪,一向是「恨天高」擁護者的她,赴約時居然穿起了平底鞋,走路時不僅格外小心,也不再提著大包小包的血拼戰利品來了。鬼靈精的郁馨立即抓著表姐不斷追問是不是懷了寶寶?但已結婚兩年多的表姐此時卻面有難色、支吾其詞。郁馨不明白,懷孕不是天大的喜事嗎?為何表姐會有這麼為難的表現呢?

這樣做才不失禮
不知道從何時開始,屢屢從媒體上聽到有女藝人否認自己懷孕一事,事後被拆穿時皆以「懷孕三個月內不能說、否則孩子容易留不住」的說法來推卸,當然這是沒有什麼根據的,只是以訛傳訛,倒成了大家最常聽到的禁忌之一。

不過,也能從這一點看出,初為人父母的緊張和喜悅,為了順利生產、母子均安,即使再荒誕不經的說法也會有人相信。好比舊時農業社會裡營養和醫藥技術都不佳,小孩子很容易就養不活了,所以有的父母寧可相信把小孩的名字取得卑微低賤一些,就不會引起神鬼的覬覦,孩子也才容易養育成長一些,因此才會有罔「市」(「養」的台語發音)、查某(女人的意思,但此名多用於男生身上)或「阿醜」(意謂小孩醜陋)這樣的名字或小名。

懷孕初期三個月內,其實胚胎正處於一個相對不穩定的狀態中,如果著床得不好或肧胎本身就不健康,很容易就有流產的機會;再者早期的驗孕技術並不好,初期是否真有身孕的驗檢正確率也不如今日,如果在初期就大肆宣揚,萬一日後發現只是假性懷孕或者因故小產,在公婆丈夫、親朋好友和左鄰右舍的殷切盼望下,叫人空歡喜一場不說,當事者難免難堪且身心俱疲。為了避免這種尷尬的情況發生,所以才有此一說,提醒孕婦在懷孕初期先耐住性子觀察,等到三個月狀況穩定後,再向外界宣佈喜訊不遲,並不是真的說了之後,會有什麼外來因素會不利於胎兒。

Q67:二回娘家的女兒,必須在天黑前離開?
和岳夫岳母就住同一棟大樓的立森,平日就常和太太惠娟一起到丈人家吃晚飯,順便把白天託給倆老照顧的三歲給兒子接回家。不過讓立森一直不解的是,每年到了春節初二回娘家的時候,惠娟的八十歲的外婆總是告誡他們不可以留到天黑或者等到吃完晚飯再走,雖然岳母會把菜餚打包好讓一家三口帶回去吃,不過這樣奇怪的說法倒是讓立森想不透有什麼特別的涵意呢?

這樣做才不失禮
女子結婚後,除了婚後三天第一次回家娘作客探親外,每年正月初二也是女兒可以名正言順回娘家的日子,也有人同樣以「歸寧」稱之,在閩南或台灣習俗中也稱為「女婿日」,意即在這一天身為半子的女婿必須與妻子帶著小孩一同回女方家探親。同時有的家庭仍會依照女兒回門的禮俗,要兄弟前去婆家迎領回娘家,除了遵循古禮以示慎重之外,還有防止婆家因為過節忙碌而藉故不讓媳婦離開的暗喻存在。

返家的女兒,切忌雙手空空,必須準備好伴手禮孝敬父母,而回門的時間通常是吃午宴,之後閒話家常與家人聯絡感情,不過在晚飯前女兒和女婿就必須離開,不能見到炊煙,否則留下來吃晚飯表示「呷到底」會把娘家吃窮。

有此說法,一來是因為古時候交通不便,路途遙遠者如果待得太晚需要趕夜路返家,既不方便也不安全;再者,過年期間婆家仍有需要媳婦幫忙的家務的地方,也不宜在娘家待太久以致婆家的長輩不高興。須知古代的女性地位較今日低落許多,出嫁之後不論是好是壞娘家都不便插手過問,儘管不是不想念或不歡迎女兒回來,但也只能盡量在犠牲忍讓中夾雜恐嚇的說法,希望女兒知禮識體、獲得婆家和丈夫的疼愛。對於女兒與娘家的依存關係也能從俗諺:「有父有母初二三,無父無母斗擔擔」裡窺得一二。意思是說:娘家父母還健在的媳婦,在初二、初三就會有兄弟來接回去享天倫,若是父母已經不在了,做媳婦的只有留在婆家為人作嫁,幫忙招呼回來作客的大姑小姑們了。

儘管現在女性地位已經大為提升、交通電信皆便利,和父母手足的往來聯絡幾乎沒有限制,不過對於人家的依賴的心情是否也逐漸淡去了呢?看看古人、想想自己,還是珍惜現在所擁有,不論當天是否能在家中吃晚飯,平日裡多和家人聯繫感情豈不更實在?

Q81:為什麼紅包可以補包,白包卻不能補包?
在美商公司工作的家昌因為工作需要必須長住上海,妻子與小孩都在加拿大定居,近親們也散居美國各地較多,台灣已經沒有什麼親戚朋友了。上週得知在台灣一位重要客戶的父親仙逝,下個禮拜就要舉行公祭了。由於客戶很低調並未發訃聞給他,才使家昌知道消息的時間太晚,眼看著日子就快到了,而家昌根本來不及排開工作及時趕回去參加喪禮及致贈奠儀,在台灣又找不到可以委託的人先去代表致哀,聽說事後補送白包也是不被允許的,此時的家昌到底該怎麼辦呢?

這樣做才不失禮
俗語說:「福無雙至、禍不單行」,但世人皆希望自己或身邊的人都能夠趨吉避凶,達到「禍無雙至、福不單行」的境地。然而人情世故反映在婚喪喜慶中的表現上也是如此,希望好事能夠接二連三,壞事則到此為止。

如果遇到的是婚嫁、祝壽、生子等喜慶之事,如果因故不克前往,大部份在事後是可以補包紅包,因為好事不怕一直來,就算是我們錯過了儀式慶典或送禮金的時機,而主人家又不習慣事後再收紅包(現金)的話,也可以權宜採取買等值的禮物餽贈、郵寄匯票、請對方吃飯甚至是等下次對方有喜事時再增加禮金的金額表示心意等方法來彌補。

但是如果是對方辦喪事可就截然不同了。失去親人的痛楚不會有人想要一再體驗,因此,俗稱白包的「奠儀」是絕不可以事後補送的,因為隨著喪禮的結束,表示到此為止,不再發生。若事後再收取奠儀,意謂著此家人還有另一場喪事,是相當會晦氣的事。順帶一提的是,在收取奠儀的過程中,喪家千萬不能夠因為表現客氣就和送奠者互相推辭,必須毅然收下的原因並不是貪財,而是在推辭的過程中,等於把喪家的兇氣推給送白包的人,反而變成十分不禮貌的舉動。

如果因故無法參加至親好友或重要人士的喪禮或者一時之間找不到人可以代送白包時,也可以用打電話或發電報的方式事前向喪家說明致意,家屬應會諒解及銘感於心;假如事後若想要追思悼念,也可以徵求家屬同意後,再到對方安葬之處緬懷即可,千萬不要再擅自做出任何不恰當的「補救」措施,以免使喪家的心情雪上加霜。

Q91:什麼去醫院探病不能送菊花和鳳梨?該帶什麼伴手禮才合宜?
鵬博的女朋友佳佳最近心情低落,因為白天既要忙於工作,下了班還要趕去照顧住院的母親,蠟燭兩頭燒,身心煎熬不難想像。由於佳佳出自單親家庭,母女兩人相依為命,鵬博雖然幫不上什麼忙,但不去看看伯母好像也說不過去,不過在他和佳佳的媽媽並不是太熟的狀況下,在選擇探病的禮物上有沒有什麼禁忌該注意?

這樣做才不失禮
人有病痛並不稀奇,不過一旦需要住院通常會讓人有事態嚴重的聯想,既然生與死都得有禮了,人在人情在的世故當然不能疏忽,所以若時間上和病人的情況允許的話,親自去探病還是可以為病人和家屬帶來溫暖的。探病時我們習慣帶點伴手禮致意問候,只不過在醫院這樣的特殊場合,還是有一些送禮上禁忌要留意一下:

1. 不要送菊花或劍蘭:送花其實是個好主意,可以美化病房的環境,也讓病人看了心情舒緩些,不過可不能送菊花或劍蘭這一類常用在喪禮或祭祀祖先場合的花。尤其「劍蘭」音同「見難」,表示病不會很快好,老人家會覺得晦氣;但對於過敏或有呼吸道問題的病患,送花或者有些有小孢子的植物盆栽裡易有小蟲,有可能引起過敏或發炎的都不適合。

2. 不要送鳳梨、香蕉:鳳梨台語音同「旺來」,在病塌前可不希望病魔旺盛;「蕉」與「招」相近,也有招致疾病之意。從醫學角度看來,病人適合清淡、易咀嚼、易消化的水果,味道太酸或太甜等口味太過強烈的水果都不適合,而香蕉素來有「傷骨頭」之說,對於骨科疾病或老人家比較不受青睞。一般來說,送水果時可選擇水梨(但不可以分著吃,會有「分離」之意)、蘋果、草莓、木瓜、葡萄等都是比較為大眾所接受的類型。

3. 不可送時鐘:送鐘音同送「終」,也許身強體壯的人並不忌諱,對於生病在床的人無異是一種詛咒,千萬不要誤踩地雷。

至於大家公認的補身食品像雞精、人蔘、靈芝等,固然有祝福對方身強體健、早日康復的好意,不過並不見得適合每一個病患,對於腎臟病、痛風或腸胃毛病的人,不但可能虛不受補還可能會影響病情。送禮自然是希望寄予祝福及減輕對方病痛,但有時還是要「量身訂作」,了解對方的狀況再出手,即使是一本解悶的書、一封喜氣又實惠的紅包或者一張寫滿祝福的卡片,相信病患都能感受到你誠摯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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