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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厄文.芬奇,會這麼說不是因為這是他的名字(雖然,這的確是他的真名),而是因為他「自稱」厄文.芬奇。
有人叫他「碎骨人」。
也有人叫他其他名字,這得看他人在哪裡,在做什麼事,他發現,沒有什麼比這更有趣,一個人在平靜和又恐佈的地方獨自思考,就像他現在這樣。如此美妙、可怕的狀態,天堂與地獄在此相撞,在他的腦海裡。
過了兩年的平靜夜晚,他知道自己完成了那些事,他存活了下來,沒有受到絲毫的損傷,厄文又開始不安。
他的使命一直是令人痛苦但卻明確。一方面,他要處罰父親,所有的父親,因為所有的父親都是謊言造就的,沒有一個父親像他一樣知道如何愛自己的女兒。
另一方面,厄文正在找尋完美的女兒,會全心全意愛他、就像他愛自己一樣愛他的女兒。可是他找不到,他要殺光所有的女孩,起碼這樣可以處罰那些父親。
然後,當局因為他的使命而怪罪另一名男子,他好好地休了個假,深知自己會在適當的時機重新開始他的搜尋。
不過他逐漸升起的不安已經在三個星期前轉到那個平靜又恐怖的地方,當時,他發現了一件事,如今,那件事揮之不去,要等他擁有一個女兒或者死去才會消失。
厄文.芬奇拉開他穿了一整個早上的紅袍子,看著袍子掉落在腳邊成一堆。這個全新的他全裸地站在全身鏡前,他因為嚴格的運動瘦了二十磅(也可能是受了刺激),新聞不斷報導這整個國家有多自肥。他那雙明亮的藍眼睛深情地凝視著自己,他白色的肌膚有多美,沒有人比得上。眼睛是他進入天堂的窗戶,時常提醒著他原有的本質。短短的金髮包覆著他的頭,容易保持清潔。
他每天早上都會修剪自己的毛髮,剃除頸部、下巴和雙頰的毛髮,拔除露出鼻孔、耳朵的鼻毛、耳毛,還有不順的眉毛。他把頸部以上打理得像一般人一樣整齊。
頸部以下,他精緻到完美無瑕。
聯邦調查局公布在報紙上的身形資料幾近完美,不過這沒什麼好意外。他符合這整套統計資料:體重約一百九十磅的白人,六英尺高,穿十三號鞋,開小貨車,頸子有點晒紅。這類男性多不勝數。
他是撒旦。
碎骨人、厄文.芬奇、撒旦,這三個名字喚醒他腦海裡那個平靜又恐懼的地方。這些都是他的名字。
地獄古怪之處在於:它包含天堂的一部分,至少是感覺像天堂的地方。平靜就在完美的恐懼所在之處。說得更確切一點,他的平靜是在完美的恐懼中尋得。單就這一點,就是厄文.芬奇在人世間的天堂。
厄文.芬奇有白色的肌膚,不論以何種角度審視,都幾近完美。柔軟而細緻,像年輕女性,不過比年輕女性的肌膚更光滑,因為他不容許肌膚上長毛,他經常剃毛、去毛,自從三十多年前母親給了他第一罐白色的樂爽美護膚乳液,他就一直有抹乳液的習慣。
厄文熱愛幾樣東西。他愛無瑕的肌膚,因為這讓外在的一切完美無缺;他愛花蝴蝶型的女人,因為她們擁有完美的肌膚。
他愛肥皂,許許多多的肥皂。
厄文踏進淋浴間,慢慢用六盎司無香味的沐浴乳塗抹整個身體,又沖又抹再沖再抹,共四遍,而頭髮要洗三遍,當他處在平靜和恐懼共存之處,他習慣如此,就像現在,等他那容量一百加侖的浴盆熱水變溫,他才把水關掉,擦乾身體,踏到磁磚地板上。
蒸氣覆蓋了整面鏡子,他想再看看自己潔淨、光滑的肌膚,所以拿了乾淨的毛巾擦拭鏡面玻璃,然後用吹風機除掉鏡子上所有的溼氣。
他又研究了一下自己的外貿,特別注意自己的白色小腹,不管他做了多少下仰臥起坐,還是看得到一小團油脂,這是所謂的腰間贅肉。不過除此以外,他相當滿意。
他從梳妝臺上拿了一罐藍色罐子的樂爽美,四隻手指頭伸進乳霜裡沾一下,然後邊看著鏡中的自己邊將這種奢侈的護膚霜塗抹在雙手。他持續塗抹著自己光滑的肌膚,因而有股興奮感,從胸膛開始,一路往下,直到柔軟了腳踝和腳底。
現在,整個人都滋潤了,接下來要修剪腳趾甲,這件事他每天做,不急不徐地從每片腳趾甲挑出足垢,把最細微的汙跡清除掉,然後用面紙將剪下來的腳趾甲掃乾淨,捲成一球,丟進馬桶裡往下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