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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人類學

戀愛人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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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歸因

錯誤歸因是一種人常犯的錯誤。比如A事件和B事件同時發生造成了C結果,但當事者誤認C結果為A事件所造成,其實是B。戀愛中有種常見的錯誤歸因就是,你以為你喜歡上對方。

女生在火車上遇到共乘的旅客,她不小心失足差點跌倒的同時,男生一把攬住了她。她看著這位不算難看的紳士,感覺心臟蹦蹦地跳。陽光刺眼地從男生背後射過來,戀情就這樣萌芽。

是不是典型的戀愛故事開頭場景?這是錯誤歸因的舉證,女生為什麼心臟會蹦蹦跳呢?因為她快跌倒了腎上腺素發作,而搭救她的男生因為與腎上腺素的現象一併出現,被女生誤認為是男生造成的結果。「我為什麼心跳得這麼快還帶著暈眩感?莫非是戀愛的徵兆?」此時錯誤歸因已經大功告成。

你會說,這麼誇張的事情哪會在現實生活中發生啊?其實每天都在發生喔。比如說參加夏令營,本來大家都是朋友,突然之間就有人在一起了,為什麼?因為辦活動會營造團隊信任,競賽活動又增加緊張感,你發現你突然之間好信賴對方(其實只是在大地遊戲的時候),跟對方在一起都好有趣(其實只是因為主辦單位都會安排活動),錯誤歸因造就多少夏日戀情!

再說短期旅行,大家本來都是朋友,怎麼出去玩個兩天,有人開始變得親密。旅行的高昂愉快的心情常常會連帶讓旁邊那個人沾到光。所以你去了一個從來沒去過的地方,覺得自己心情這麼好應該也跟帶你去的那個人有關吧,這就是錯誤歸因。

其他比如酒精,小房間的戀愛(朝夕相處於狹隘的環境裡因而莫名其妙喜歡上對方)、外遇(緊張感導致的激情)與權力關係(上司下屬,老師學生,權力造成的屈服感)都是常見的錯誤歸因。

當然我不是說這些狀況下的戀愛是假的,而是天雷勾動地火的那一刻並不必然是命中注定,而很有可能其實是被其他你以為不相關的事情推了一把。你最開始喜歡的,不是他那個人,而是他恰好存在的氛圍。

那你一定也會問我,沒有錯誤歸因還會有戀愛嗎?當然有,有一款戀愛是走驀然回首的路線,伊人從來沒得到錯誤歸因的機會。

男生該不該製造錯誤歸因?你問我的話,我會說,當然啊!你這傻子。就算開頭有點錯誤,之後變得美麗不就好了?女生該不該辨認出錯誤歸因?確實會少了妳一些麻煩,但妳會變得非常難追。

被不夠喜歡

有時被不夠喜歡比被討厭還痛苦。

不夠喜歡其實就是關係的不平衡,跟討厭不一樣。對方討厭你,你可以討厭回去,可以視若無睹,就算在你希望對方喜歡你、但他其實討厭你的情況,至少你都知道對方的心情。

不夠喜歡就很折騰人。常見的情況是,你有時候約她成功,有時候不成功,有時候她看起來對你還不錯,有時突然冷淡。有時她講一兩句關心你的話,有時她對你的所作所為漠不關心。你的邀約總有成功的機率,但怎麼也無法拉近兩人的距離。被不夠喜歡就是這樣,她能跟你單獨約會能跟你MSN能跟你曖昧簡訊,但你說不準什麼時候可以下一步,或是有沒有下一步。

一方不夠喜歡另一方的時候,也常有演變成炮友的。很久以前,順序好像是先喜歡到可以在一起,然後才喜歡到可以做愛,但現在是對可以做愛的對象的喜歡比較淺,對可以公開在一起的人的喜歡比較認真。也有那種「我現在真的不能跟我男友分手」,或是「我早就把妳當作我女友了,只是我們沒有公開而已(啥鬼?)」,還有那種「你為什麼要對我這麼好(聽到就想呼他巴掌)」。

假如你也聽過類似的話,不用懷疑,人家就是不夠喜歡你。對方有沒有喜歡你、多喜歡你、是不是真心喜歡你,都只是修辭學上的問題,總而言之就是不夠。一個人不夠喜歡你的時候你要怎麼辦?我無法建議你狠下心去如何如何,畢竟愛到卡慘死。我只能告訴你人家就是不夠喜歡你,你只要不欺騙自己(或被欺騙)「其實他/她超喜歡我的」,能愛多久都由你。

想要對方喜歡你,對方也的確喜歡你,只是不夠喜歡而已,這樣就足夠痛苦了,你喜歡的人用不夠喜歡來折磨你,不應允你的想望,導致你更加渴求。就像戒不掉毒還要說吸毒真的很快樂的吸毒者,總覺得是我意志力不夠是我的錯是我自己甘願的,毒品是無辜的。

我們再來看另一方面。

就算是男女朋友,關係也常不平衡,甚至恐怕不平衡的狀況多些。由於我們很難度量愛,今天只要你好喜歡她,她也好喜歡你,你們彼此滿足於彼此的情感就好,不用去計較誰愛誰多一點。差距大到一定的程度,那個被不夠喜歡的可能變成奴隸,那個不夠喜歡對方的則變成壞人。

那天女孩子們正在討論不在場的一個姊妹和她男友,說很明顯女方比較愛男方,男方都把自己的需求擺第一位。我本來沒有特別感覺,直到親眼看到他們兩個人各拉一個行李箱,女生再把兩人的手提行李放在自己的行李箱上拉著走,而男生完全沒有異議這樣的安排。他不是故意的,他只是因為不夠喜歡,無意中變成他人眼中的加害者。

其實這是一篇勸世文,不要跟你不夠喜歡的那個在一起,有時候奴隸比壞人還快樂,因為有時候付出比無法付出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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