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記得他在贏得大家尊敬而僅用姓氏稱呼他之前,他的名字是查爾斯.約翰.赫芬姆.狄更斯(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曾是數百名野心勃勃想要成為作家,卻被一八三〇年代不穩定的潮流捲走並隨波逐流的年輕人之一,他們載浮載沉,有些飄進大家的視線,有些沉入海底,完全找不到當初錯判情勢的痕跡。狄更斯之所以能如此精闢地描述倫敦的芸芸眾生,其中一個原因就在於他用的是圈內人的認知。在狄更斯有成就,或者更廣義來說,在他發明新類型的文學「名流」之前,他也曾是無名小卒兵團的一員。「名流」這兩個字在一八四九年首次納入今日習以為常的定義,他繞著親身經歷為重心所撰寫的連載小說《塊肉餘生記》也在這一年刊出第一集;只不過狄更斯的大名早在一八三八年出現於《孤雛淚》的書名扉頁開始,就已是家喻戶曉的文學商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