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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環境的意象
不論景色多麼普通,欣賞城市總能讓人感到愉悅。城市如同建築,是一種空間裡的構造物,只是規模極大,必須花很長時間去體會、去感知。因此城市設計是一種屬世的藝術,卻不像音樂等其他藝術一樣,會受到某些特定順序格式限制。因為不論晝夜陰晴,在不同狀況,對不同人而言,城市設計的順序是不同的,會被反轉、打斷、捨棄或中斷。
每時每刻,都有更多眼睛所能看到、耳朵所能聽到的景象等著我們去發掘。所有的事物都非遺世獨立,而是與周遭息息相關,是各種事件陸續發生導致的結果,或是過往經驗的回憶。如果把華盛頓街移植到某個農村,或許會覺得看起來是到了波士頓市中心的購物街,但其實仍是截然不同。每位城市居民都和自己所住城市的某些部分有著長久的情感連結,而且對城市的意象也是沉浸於回憶之中,充滿意義。
城市裡動態的元素,尤其是人的活動,跟靜態的元素同等重要。我們不只是城市景致的旁觀者,而且是其中一部分,和其他人一同站在這座舞台上。通常我們對一個城市的感知並非固定不變,而是片斷的、局部的,混雜了許多其他事物。在城市中,我們幾乎所有感官同時運作,這些感知綜合起來便形成城市的意象。
城市,是個被數百萬名階層、性格各異的人所感知(還有欣賞)的物體,亦是經眾人之手建成的產物,每個人因著各自的原因,不斷形塑這個結構。也許在某段時間內,城市的外觀大抵不變,內部細節卻是瞬息萬變的。城市的生長與成形不可能被完全掌控,也沒有最終結果,只有一個接一個的階段不間歇地轉變下去。也因為如此,無怪乎形塑城市賞心悅目樣貌的藝術,與建築、音樂、文學這一類的藝術完全不同。前者可以從這些藝術汲取許多靈感,卻不能模仿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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