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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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神計畫中的教會

 
神對人類歷史的計畫在五旬節教會開始時,展開了嶄新的扉頁。神的目的是要讓衪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最終與祂的子民同住(啟廿一3)。1  雖然《舊約》暗示時候將到,以色列會分散在列國(申廿八37,三十1起;摩九9),而且神會藉著讓救恩臨到外邦人身上,惹動以色列的憤恨,好引領以色列回到祂面前(申卅二21;參看羅十19)。雖然教會並非預言的主題,而是一個奧秘的時代,但在這個時代中,基督將先前不為人知的國度與全新的運作方式顯明給祂的門徒看(太十三)。
 
教會是神當今的工作——神持續在進行的計畫,她與神計畫中的其他階段密切相關。
 
教會與以色列
 
許多討論都圍繞在教會與以色列的關係上。有些解經學者強調她們之間的相似性,從本質上將她們視為隸屬同一群的神的子民。2 「以色列」這個詞不僅代表一個民族,也代表神的屬靈子民,因此,教會的會眾被視為新以色列。《舊約》中,屬靈的以色列與以色列民族有關,但如今她已被擴大到成為在教會裡普世性的屬靈工作,教會因此取代了《舊約》的以色列。關於以色列國的預言,就字面意義而言,絕大部分已不再適用於以色列國,而改為適用於今日與未來的教會。
 
一個較好的立場是看以色列和教會為上帝計畫的不同階段;不是那麼不同以致排除她們在上帝的歷史計畫與目的中之關係,但又認知她們有一不同處,就是在以色列從萬民中蒙召為選民(參看申七6~8, 十15~17;民廿三9)一事上是「沒有後悔的」(參羅十一27~29)。這並非意謂以色列毋須具備實現應許的屬靈資格;單單是血統上的後裔是無法得到神的祝福的。對以色列而言,此一事實在《舊約》中再清楚不過了:在以色列國中總是有一個真以色列,而真以色列是以色列國的一部分。3 這個詮釋讓我們更能理解:為何《舊約》預言將以色列的未來描繪為一個國家,這與《新約》對教會的教導一致,教會有別於以色列,但兩者都在神的救贖計畫裡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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