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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好幾年的時間才稍微搞懂自己是怎麼一回事。可能吧。
應該說,我是先弄清楚自己不是什麼樣的人,慢慢才發現也許是哪種樣子的人。說起來,大家在做的不都是如此而已。
從前的人費盡功夫,還白白搞死了好多人,才終於知道腳下的這顆星球到底身在宇宙中的何處,形狀是什麼樣子。至少目前為止,我們都認為算是「知道」這件事。如果有一天突然發現整件事根本就不是大家以為的那樣,也用不著感到太過意外。
有人把地球的一天比喻成人類的一天。
是這樣子說的,當我們早上從床上懶洋洋地爬起來,走進浴室隨便洗把臉、撒泡尿,可能再吃點油滋滋而且冷掉的早餐,接著隨意翻翻報紙,一不小心就渾渾噩噩混到了中午。對地球的一天來說,這時候也許剛剛開始長出一些綠色的東西。
大概要到晚上,甚至是半夜,一日將盡時,人類才終於誕生在地球上,到處東摸摸西看看。接著精彩的來了,人類只用了一天之中即將結束的最後幾秒鐘,就把地球好不容易長出來的東西搗得稀巴爛,然後玩完。
有些人大概不想面對這種荒謬的結局,寧可相信一些「故事」。好比說上帝。
對,上帝。據說祂用了六天創造一切。
祂剛睡醒(故事都是睡飽之後才會發生的),四周黑漆漆的什麼都看不見。於是祂說,喂,太暗了,把燈打開。
接著祂大大呼了一口氣,感到十分暢快,地球上於是產生了空氣,那時候是第二天。
接下來的幾天裡,祂忙著在土裡種東西,又發明了一堆大大小小會動的玩意兒,直到第六天才抓起泥巴捏成人。
第七天,祂覺得好睏,就回去睡覺了。
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一天有多長,這些事都是我聽來的。
我個人偏好把地球的歷史比喻成一天的講法。畢竟我就是那種過一天算一天的人,不在乎有沒有明天。而且,睡到中午是個挺不賴的選擇,直接跳過很多可有可無的步驟。醒來後看到地球上已經一片生意盎然,心情應該頗愉悅。
至於晚上,我不太喜歡睡覺。晚上要做的事情太多了。況且晚上時人也比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