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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學大系 1919-1949:評論卷一

香港文學大系 1919-1949:評論卷一

  • 作者:陳國球
  • 出版日期:2016/02/26
內容連載 頁數 1/7
導言/陳國球
 
一、「文學評論」的意義
   
「文學評論」與「文學」一樣,是現代知識架構底下的一個「現代」觀念。它的名稱也是近世才見出現,用以和近代西方文學術語“criticism”──尤其十七、十八世紀以還由德萊頓(John Dryden, 1631─1700)、蒲柏(Alexander Pope, 1688─1744)所習用者──作對譯;例如C. T. Winchester, Some Principles of Literary Criticism(1899)就被翻譯為《文學評論之原理》。除了「文學評論」之外,另一個比較通行的譯法是「文學批評」。不過,羅根澤在比較中西文論異同時,特別指出「文學評論」比「文學批評」更合乎中國的評論傳統。更有趣的是,“criticism”又曾被茅盾翻譯為「批評主義」。他在一九二一年《小說月報》的〈改革宣言〉中說:
 
西洋文藝之興蓋與文學上之批評主義(Criticism)相輔而進;批評主義在文藝上有極大之威權,能左右一時代之文藝思想。新進文家初發表其創作,老批評家持批評主義以相繩,初無絲毫之容情,一言之毀譽,輿論翕然從之;如是,故能互相激厲而至於至善。我國素無所謂批評主義,月旦既無不易之標準,故好惡多成於一人之私見;「必先有批評家,然後有真文學家」,此亦為同人堅信之一端;同人不敏,將先介紹西洋之批評主義以為之導。然同人故皆極尊重自由的創造精神者也,雖力願提倡批評主義,而不願為主義之奴隸;並不願國人皆奉西洋之批評主義為天經地義,而改殺自由創造之精神。
 
“Criticism”又譯「批評主義」,一方面可反映出當時對新概念的命名,還有其「不確定性」;另一方面,可見這個概念在新文學運動時期不僅指向一種文學體類或者文學活動,更是一種文學的主張(「主義」);茅盾等人認為這是西方文學的優勝之處,國人要師法學習。由此而言,被認定為源自西方的「文學評論」,在當時具有先進和啟蒙的象徵意義;而其功能不止於評斷高下,更在於建設新文學與新文化。次年,茅盾發表〈文學批評管見一〉,繼續指摘中國傳統中文學評論活動之不足,再借「文學批評論」向羣眾宣導革新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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