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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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我在高中時上的教堂是一座新詹姆斯風格的小聖堂,那是我跟建築物的初次親密體驗:原木拱門、陰暗嵌板、描繪耶穌會受難殉教者的彩繪玻璃窗─以及硬木長椅。精雕細琢的講道壇彷彿船首樓,俯瞰底下那群如汪洋般躁動的高中男孩。究竟是什麼原因使一棟建築物擁有不朽的價值,我們不得而知。當然,這樣的建築物絕不僅止於實用功能─這一點任何建築物都辦得到。是美的原故嗎?建築是一門藝術,但我們看待建築的方式與看待劇作、書籍與繪畫不太一樣。我們總是零碎地感受到建築的存在,無論是不經意瞥見遠方的尖塔、錯綜複雜的鍛鐵欄杆,還是挑高的火車站候車大廳,建築就像我們日常生活的背景。有時,建築只是個小細節,一個造型優美的門把、一扇框住美麗景致的窗戶,還有小聖堂長椅上雕飾的玫瑰花形。我們心裡想著:「真是好看,別人一定也這麼想。」
 
儘管對建築習以為常,大多數人仍缺乏思索建築體驗所需的概念架構。我們該如何找出這個架構?─從建築師的意圖與理論,從評論家的觀點,從某種純粹的審美判斷,還是從我們自己的建築經驗裡尋找?建築師用來合理化的說法通常不可靠,這些說法的目的是用來說服而不是解釋。評論家的判斷往往是黨同伐異之見。此外,建築用語也總是不清不楚,無論是歷史風格的齒飾、內角拱與蔥形拱,還是當代前衛令人無法參透的後結構主義術語,都讓人霧裡看花。當然,任何專業都有自己的技術用語,然而當法律與醫學用語透過電視與電影而讓觀眾耳熟能詳時,很少出現在大銀幕的建築師仍舊無法讓建築用語普及,無論是「源泉」裡那位虛構的霍華德.洛克,還是「紅絲絨鞦韆裡的女孩」裡那位真實的史丹福.懷特,都只是曇花一現。
 
這些事物為什麼重要?因為絕大多數的建築物都是公共藝術。儘管媒體不斷吹捧所謂的「名牌」建築,但建築本身不是─至少不應該是如此─一種個人崇拜。哥德式主教座堂不是為了建築迷或建築鑑賞家,而是為了中世紀在街上行走的人群而建造。怪誕的滴水嘴造型能讓民眾看得瞠目結舌,虔誠聖人的雕刻給予他們啟發,絢爛多彩的玫瑰窗令他們驚異,在宛如洞窟的大殿反覆回響的聖歌令人讚嘆狂喜。建築總是面對著大眾,建築若有任何好處,一定會向大眾宣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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